1.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開發期間的管理費用與開發間接費用如何區別
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裝工程費,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筑安裝工程費。
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三)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內計算扣除。
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內計算扣除。
(五)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六)根據條例第六條(五)項規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因此,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在計算土地增值稅可以直接扣除,而應當計入期間費用的各種費用支出按照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內計算扣除。如果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其他開發費用則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內計算扣除。
2.房地產企業多個項目的共同成本如何核算
1、樁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 2、鋼筋:40~75KG/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60~300元/平方米; 3、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00~165元/平方米; 4、砌體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5、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 6、外墻工程(包括保溫):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涂料為標準,如為石材或幕墻,則可能高達300~1000元/平方米; 7、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按小區檔次,多層略低一些); 8、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9、門窗工程(不含進戶門):每平方米建筑面積門窗面積約為0.25~0.5平方米(與設計及是否高檔很大關系,高檔的比例較大),造價90~300元/平方米,一般為90~150元/平方米,如采用高檔鋁合金門窗,則可能達到300元/平方米; 10、土方、進戶門、煙道及公共部位裝飾工程:30~150元/平方米(與小區檔次高低關系很大,檔次越高,造價越高); 11、地下室(如有):增加造價40~10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12、電梯工程(如有):40~200元/平方米,與電梯的檔次、電梯設置的多少及樓層的多少有很大關系,一般工程約為100元/平方米; 13、人工費:130~200元/平方米; 14、室外配套工程:30~300元/平方米,一般約為70~100元/平方米; 15、模板、支撐、腳手架工程(成本):70~150元/平方米; 16、塔吊、人貨電梯、升降機等各型施工機械等(約為總造價的5~8%:約60~90元/平方米; 17、臨時設施(生活區、辦公區、倉庫、道路、現場其它臨時設施(水、電、排污、形象、生產廠棚與其它生產用房):30~50元/平方米; 18、檢測、試驗、手續、交通、交際等費用:10~30元/平方米; 19、承包商管理費、資料、勞保、利潤等各種費用(約為10%):以上各項之和*10%=90~180元/平方米; 20、上交國家各種稅費(總造價3.3~3.5%):33~70元/平方米,高檔的可能高達100元/平方米。
以上沒有算精裝修,一般造價約為1000~2000元/平方米,高檔小區可達3500元以上。以上沒有包括部分國有企業開發造成的腐敗成本。
精裝修造價一般為500~1500元/平方米,這要看檔次高低,也有300元/平方米簡裝修,更有3000~10000元/平方米超高檔裝修(拎包入住)。 21、設計費(含前期設計概念期間費用):15~100元/平方米; 22、監理費:3~30元/平方米; 23、廣告、策劃、銷售代理費:一般30~200元/平方米,高者可達500元/平方米以上; 24、土地費:一般二線城市市區(老郊區地帶)為70~100萬/畝,容積率一般為1.0~2.0,故折算房價為:525~1500元/平方米,市區中心地帶一般為200 萬元/畝,折算房價為:1500~3000元/平方米,核心區域可達300萬元/畝以上,單方土地造價更高;一線城市甚至有高達20000元/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單方造價; 三線城市、縣城等土地單方造價較低,一般為100~500元/平方米,也有高達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情況; 25、土地稅費與前期費,一般為土地費的15%左右,二線城市一般為100~500元/平方米,各地標準都不一樣。
結論:基本建設費是固定的,即使是不收土地款的動遷房,以國家最低標準承建,造價也難以少于1000元/平方米。實際上,多層普通商品房,建安成本大約在1200元/平方 米左右,小高層與高層普通商品房,建安成本大約在1500~1800元/平方米左右,檔次越高,造價越高。
能讓利的主要是:小區的檔次、向**交納的土地費及地方**部分 的稅費、廣告策劃銷售環節的費用、裝修費用等。另外,開發商的開發品質也有一定關系,如果一味壓價,品質是要差一些;民營開發商比國營/**開發商的成本確實也低一些,這 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大多數民營企業主要以效益為主導,成本一般控制得好一些,二是民營企業腐敗成本相對要低一些。
不論何種原因,同品質的小區成本上下也不會超過100~200元/平方米。
3.房地產企業管理費用管理費用子目設置
費用的明細項目 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要求,結合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實踐的需要,一般說來應設置如下明細項目: 1)職工薪酬(工資) 2)修理費 3)物料消耗 4)低值易耗品攤銷 5)辦公費 6)會務費 7)招聘費 8)差旅費 9)車輛使用費 10)固定資產使用費 11)房租及物管費 12)水電費 13)勞動保護費 14)工會經費 15)董事會費 16)聘請中介機構費17)咨詢費、顧問費 18)訴訟費 19)業務招待費 20)稅金 21)技術轉讓費 22)研發費用 23)無形資產推銷費 24)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25)排污費 26)開辦費 27)其他費用。
4.問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開發期間的管理費用與開發間接費用的區別和上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管理費用是企業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期間費用,與產品開發沒有直接的聯系,不需要分配到產品開發成本中,而在期末直接結轉計入本年利潤。主要包括: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公司經費、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i沒有上限吧。
5.房地產開發有哪幾項大的費用
一、房地產開發成本的組成 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企業為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大部分: 1、土地、土建、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
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的大小是評價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是否可行,是否有預期利潤的最主要經濟指標。
土地費用主要包括土地出讓金、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拍賣傭金、契稅等。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前,都必須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稱樓面地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小區綠化和道路、大市*和公建配套費。
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項目中有些雖然屬于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由于種種原因,企業大多難以全部收回。
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準不一,許多收費項目由壟斷性經營企業或事業單位執行,任意性很強,標準普遍偏高。配套及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受外界因表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各種途徑,運用各種方法減少這部分費用支出,是降低開發成本取得經營效益的一項重要手段。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
房地產開發與其他一般行業相比,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銀行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
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計算開發成本、體現經營成果,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 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是指企業將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按成本項目進行歸集和分配,最終計算出開發項目總成本和單位建筑面積成本的過程。
企業進行開發成本核算,除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外,根據筆者的經驗,還應該注意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成本歸集對象。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成本核算時,象其他行業一樣.首先應該確定成本歸集對象,即成本核算單位。對于小規模的開發,如單幢或幾幢房屋的開發,這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可以將全部開發量作為成本歸集對象,設立一個成本核算單位。
但是對大規模的開發,如街坊改造或小區開發,就必須科學地確定成本歸集對象。在這種情況下,筆者認為成本核算對象不能過細(如以單幢為單位),因為這樣做勢必會增加工作量,使核算工作繁瑣化。
相反,也不能簡單地以整個小區為核算單位,因為一個小區從開始建設到完全建成往往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這樣做勢必使成本核算資料滯后,失去其在管理上的作用。筆者認為:應該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內容和工期進度作為確定成本歸集對象的主要依據。
對大的開發項目應該適當分塊,比如將一個小區內不同類型的商品房按不同的開發期進行分塊,便于費用的歸集和成本結算,這樣才能充分發揮成本核算的作用。 2、成本項目的設立。
正確劃分成本項目,可以客觀地反映產品的成本結構,便于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按現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成本”作為一級成本核算科目,企業應在該科目下,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成本項目,并據此進行明細核算。
如何確定成本項目?筆者認為成本項目不能太多,對于發生次數較少,特別是單筆發生的費用,應盡量合并。如各種配套費用支出,可設立一個“配套費用”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而對金額較大并陸續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如土地費用、土建費用及設備費用,特別是土建費用,如系分合同發包的還應該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以便能隨時了解工作量進度和付款情況,并為工程的竣工決算提供資料。
3、間接費用的核算。企業的間接費用主要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
按現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這些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筆者認為,這樣處理,對部分費用來說,有悖于會計的配比性原則。
比如,為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利息以及項目的前期銷售費用,這些費用的特點是數額較大、受益對象明確,如果在受益對象實現銷售之前,就將其列入損益類科目進行核算,勢必會形成虛假的財務成果,不能客觀地反映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因此,筆者認為,對受益對象明確的貸款利息和前期銷售費用應視同資本性支出進行核算。
前者列入“開發成本”,作為成本項目的一個組成部分;后者可在“遞延資產”科目下開設明細專戶進行核算,待開發產品實現銷售后,再轉入“銷售費用”科目。 4、項目的竣工決算。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計算出項目的總成本和單位可銷售面積的開發成本,以便企業結出經營利潤。可是現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較普遍存在的現象是重視工程決算而忽視項目決算。
因為工程決算在施工完成后進行,時間性比較明確,而且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不易拖拉。而項目決算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變得遙遙無期,比如小區個別配套沒有。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房地產企業開發有多個項目發生的管理費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