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
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湖北幸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幸福實業”)。
幸福實業于1996 年8月經湖北省人民*府以“鄂*函(84)號”文批準,由原幸福服裝廠改組并以社會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幸福實業于1996 年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審字(1996)155 號”文批準發行社會公眾股2,000 萬股,并于1996 年9 月9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股票代碼為600743。
注冊資本為8,000 萬元。 1997 年度,幸福實業實施了10 送4。
95 轉增5。05 的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股本增至16,000 萬元。
1998 年度,幸福實業實施了10 配1。5 的配股方案,并在配股后進行了10 送3 股轉增4 股的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使幸福實業總股本由16,000 萬股增至3 1,280 萬股。
根據幸福實業200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股權分置改革決議,幸福實業于2007 年2 月13 日與北京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華遠地產”)及名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流投資”)簽訂了《資產負債整體轉讓暨新增股份換股吸收合并協議書》;2007 年3 月1 日幸福實業與原華遠地產及名流投資、名流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流置業”)簽訂《關于〈資產負債整體轉讓暨新增股份換股吸收合并協議書〉的補充協議書》;2007 年10 月22 日幸福實業與原華遠地產及名流投資、名流置業簽訂《〈資產負債整體轉讓暨新增股份換股吸收合并協議書〉的補充協議書 (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方案是: (1)幸福實業將全部資產、負債出售給名流投資或其指定的企業。 幸福實業以截至2006 年10 月31 日的全部資產和負債的評估值為基礎經與名流投資協商作價4,000 萬元,出售給名流投資或其指定的企業。
擬出售資產自評估基準日至實施完成日期間形成的期間損益由名流投資享有或承擔。 (2)幸福實業以新增股份換股吸收合并原華遠地產,本次以新增股份換股吸收合并原華遠地產的基準日為2006 年10 月31 日。
原華遠地產自審計基準日2006 年10 月31 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所產生的盈利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的幸福實業新老股東共同享有。 (3)根據《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幸福實業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與股權分置改革、全體股東等比例減資相結合,以重大資產重組、向流通股股東送股作為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對價安排。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與重大資產重組、全體股東等比例減資不可分割,同步實施。 (4)2008 年1 月28 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核準了幸福實業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核準幸福實業向北京市華遠集團公司、北京華遠浩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京泰投資管理中心、北京市華遠國際旅游有限公司發行不超過65,300。
9126 萬股的人民幣普通股換股吸收合并原華遠地產。 2008 年2 月15 日,公司200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全體股東等比例減資議案,2月21 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股權分置改革A 股市場相關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幸福實業實施減資議案,幸福實業全體股東所持股份以每1 股減為0。
4 股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減資完成后,幸福實業股本由31,280 萬元減少至12,512 萬元; 同月,幸福實業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8)120 號”《關于核準湖北幸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暨定向發行股份換股吸收合并北京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發行了65,300。 9126 萬股的人民幣普通股換股吸收合并原華遠地產,并于2008 年5 月21 日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變更后的注冊資本為77,812。
9126 萬元。
請問廣州金創利房地產公司是不是騙人的公司
是啊!!請看:
未按時申報2004年5月份資質年檢而被注銷開發資質企業名單
廣州天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市花都佳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廣州市東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廣州市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廣州市順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廣州市金創利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廣州新僑紀房地產有限公司
廣州海富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廣州市德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廣州中人房地產有限公司
廣州市銀農城鎮開發公司
廣州市創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廣州康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廣州市遠洋明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廣州港城房地產有限公司
具體下面的網站有
鄭州買房要當心
據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2016年2月16日消息,從2015年11月2日起40天內,對全市在售和待售的266個房產項目進行專項檢查。
因存在違規銷售、購房合同模板公示不全等五大問題,一大批房企被“點名”。此外,12家房產中介被通報批評。
房企“五大問題”被查出 39項目遭點名問題一:違規銷售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發布檢查通報,2015年通過集中檢查和日常巡查共發現違規銷售行為38起,目前尚有13個項目手續仍未完善。鄭州嘉潤置業有限公司的弘潤幸福里、鄭州三江置業有限公司的晶城花園、河南迎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西湖上城、河南明韜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豫泰公寓、鄭州 健達房地產有限公司的西西湖、河南大鵬置業有限公司的同馨園、河南永威置業有限公司的永威城、河南裕華置業有限公司的天地山水澗3期、河南軒立房地產開發 有限公司的逸泉國貿中心、河南廣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利海財富廣場、河南省*安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的*旅凱旋門二期、鄭州市美中置業有限公司的紫金悅城等 13個項目被“點名”。
另外,國泰房地產發展(鄭州)有限公司開發的國泰一品莊園項目5號樓一單元、河南盈瑞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翰林華庭項目,未按規定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3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對外銷售,涉嫌捂盤惜售。問題二:公示內容不規范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房產項目銷售現場公示內容有待進一步規范。
部分企業對于動態樓盤表、建筑節能情況和委托代理協議等資料的公示 不完整、不統一,公示地點不明顯、不利于購房人查看,尤其是動態樓盤表的公示情況不到位、更新不及時,將動態樓盤表與一房一價表混為一談。國泰房地產發展(鄭州)有限公司開發的國泰一品莊園、河南瑞祥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麗景苑、河南康悅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康橋朗城、河南德金房地產有限公司開 發的九錦臺、河南裕華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迎賓路3號、河南永威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永威迎賓府、鄭州開元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的城開綠園等11個項目因該問題 較突出被“點名”。
問題三:廣告不規范房地產廣告隨處可見,有時一句話就能戳中人心,吸引到購房者。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在專項檢查中發現,多數房地產企業按照新實施的《廣告法》和 《鄭州市房地產廣告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發布廣告。
部分房地產廣告內容中仍含有違規詞語,“搶”、“熱銷”、“火爆”、“旺鋪”、“絕版”、“時間表示距 離”、“超低容積率”、“核心區”等。河南永威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永威城、鄭州綠都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綠都紫荊華庭、鄭州和潤投資有限公司開發的和潤林湖美景、河南運昌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 和昌瀾景、鄭州元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元通紡織城、鄭州齊輝摩配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齊輝好鄰居、河南永恒凱悅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永恒理想世界、 鄭州開元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的城開綠園、鄭州晟道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鑫苑二七鑫中心、鄭州海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中海錦苑、河南永威置業有限公司開 發的永威迎賓府等14個項目因該問題較突出被“點名”。
問題四:購房合同不規范購房合同模板公示不全,合同內容含有不平等條款……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在專項檢查中發現,有部分企業不能按要求在售樓現場顯著位置公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鄭州元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元通紡織城、鄭州齊輝摩配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齊輝好鄰居、鄭州熠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上品新天地項目等3個項目因該問題較為突出被“點名”。
此外,鄭州海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中海錦苑項目,公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存在主合同條款的賠付標準和附件的賠付標準不一致的問題,經檢查組指出問題后,該公司已及時進行了整改。問題五:預售資金監管不力2016年以來,受經濟增長減速、貸款*策調整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多數開發項目住房銷售形勢不容樂觀,資金回收較慢。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在專項檢查中發現,部分開發企業沒有將首付款和按揭貸款及時存入預售款監管賬戶。12家房產中介也被通報批評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同時對房地產中介進行專項檢查,在對已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430余家、未備案機構380余家的檢查中,河南世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鄭州市聯家房地產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鄭州市伯樂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鄭州有一套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鄭州萬金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等12家中介機構受到通報批評。
從市場整體來看,房產中介存在的問題有:取得營業執照后未備案即開展經紀業務;涉嫌違規開展經紀業務的行為;違規使用存量房網上交易信息系統,擾亂存量房 網上交易秩序;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文本條款不公平,簽約行為不規范;對分支機構的管理不到位,大多數分支機構未進行備案;經營現場信息公示內容不完善等情 況較為突出。管理不手軟必須嚴整改據了解,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已對39個項目下達了整改通知書。
對于其中涉嫌無證銷售的,已移交鄭州市房地產監察支隊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