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所得稅怎么征收的,稅率是多少
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25%。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九條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開發產品完工后,企業應及時結算其計稅成本并計算此前銷售收入的實際毛利額,同時將其實際毛利額與其對應的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年度企業本項目與其他項目合并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房地產企業不是直接按照項目申報而是先預計毛利率計算的毛利額預繳申報,在匯算清繳時納稅調整。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房地產銷售,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
第八條 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
(一)開發項目位于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府所在地城市城區和郊區的,不得低于15%。
(二)開發項目位于地及地級市城區及郊區的,不得低于10%。
(三)開發項目位于其他地區的,不得低于5%。
(四)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也就是說,企業所得稅季度預征:預售收入*計稅毛利率*企業所得稅率25%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九條 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開發產品完工后,企業應及時結算其計稅成本并計算此前銷售收入的實際毛利額,同時將其實際毛利額與其對應的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年度企業本項目與其他項目合并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
在年度納稅申報時,企業須出具對該項開發產品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之間差異調整情況的報告以及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啊?開始動工后都有什么稅是預先計提
1、印花稅 (1)只要發生了銷售合同、工程合同等,就要計算繳納印花稅。
(2)印花稅年底申報一次。 2、所得稅 (1)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
(2)如果是查賬征收,按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如果核定征收,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 3、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1)按月申報繳納。
(2)只要發生了銷售房款,就要計算繳納。 4、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1)只要有房產、土地,就要計算繳納。
(2)各地申報期限不一樣,有的地方半年申報繳納一次,有的地方按季度申報繳納。 5、土地增值稅 (1)只要發生了售房款,季度就要預繳土地增值稅。
(2)按項目清算,項目到達清算條件才清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9]91號)第九條規定,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第十條規定,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
房地產開發有哪些稅種
房地產合作開發需繳納的稅種及稅率:一、 營業稅 (一)、應稅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營業稅應稅勞務時主要涉及以下兩個方面:1、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2、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本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
(1)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是指有償轉讓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所有權的行為。以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筑物,視同銷售建筑物。
(2)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二) 涉及稅種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以及契稅等。營業稅1、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計稅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 (1)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其營業額比照《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確定。對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的行為,不應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3)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 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下列順序核定其營業額: ① 按納稅人當月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② 按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③ 按下列公式核定計稅價格: 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所屬稅務機關確定。2、其他具體規定如下: (1)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開發企業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在合同期內房產企業將房產交給包銷商承銷,包銷商是代理房產開發企業進行銷售,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或者價差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收營業稅;在合同期滿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銷商進行收購,其實質是房產開發企業將房屋銷售給包銷商,對房產開發企業應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包銷商將房產再次銷售,對包銷商也應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2)對合作建房行為應如何征收營業稅 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規定: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簡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提供資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兩種:第一種方式是純粹的“以物易物”,即雙方以各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相互:)。
具體的:)方式也有以下兩種: ①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相互:),雙方都取得了擁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權。在這一合作過程中,甲方以轉讓部分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乙方則以轉讓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為代價,換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權,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
因而合作建房的雙方都發生了營業稅的應稅行為。對甲方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對乙方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稅。
由于雙方沒有進行貨幣結算,因此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分別核定雙方各自的營業額。如果合作建房的雙方(或任何一方)將分得的房屋銷售出去,則又發生了銷售不動產行為,應對其銷售收入再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② 以出租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房屋所有權。例如,甲方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資在該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賃期滿后,乙方將土地使用權連同所建的建筑物歸還甲方。
在這一經營過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為代價換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建筑物。甲方發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其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營業稅;乙方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對其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營業稅。
對雙方分別征稅時,其營業額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核定。第二種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權、乙方以貨幣資金合股,成立合營企業,合作建房。
對此種形式的合作建房,則要視具體情況確定如何征稅(3)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規定:以“還本”方式銷售建筑物,是指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建筑物時許諾若干年后可將房屋價款歸還購房者,這是經營者為了加快資金周轉而采取的一種促銷手段。對以 “還本”方式銷售建筑物的行為,應按向購買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營業稅,不得減除所謂“還本”支出。
(4)中外合作開發房地產征收營業稅問題根據《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外合作開發房地產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費用 ① 關于中外雙方合作建房的征稅問題中方將獲得的土地與外方。
房地產業有哪些稅,稅率是多少
提供你一些稅種及計算辦法: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印花稅: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除2002年1月1日以后辦的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向國稅繳納外,其他稅收都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
第八條 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
(一)開發項目位于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府所在地城市城區和郊區的,不得低于15%。
(二)開發項目位于地及地級市城區及郊區的,不得低于10%。
(三)開發項目位于其他地區的,不得低于5%。
(四)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也就是說,企業所得稅季度預征:預售收入*計稅毛利率*企業所得稅率25%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九條 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開發產品完工后,企業應及時結算其計稅成本并計算此前銷售收入的實際毛利額,同時將其實際毛利額與其對應的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年度企業本項目與其他項目合并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
在年度納稅申報時,企業須出具對該項開發產品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之間差異調整情況的報告以及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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