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家買不起房是因為房價太貴還是工資太低
前面我們一直有提到關于中國房價高居不下的情況,今天我們來說說導致我們買不起房子的原因,是因為房價太貴還是因為我們的工資太低?很多人說主要看一國或一地的平均房價收入比就行。
如果房價收入比不高你買不起房子,就是你工資太低,反之就是房價過高。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廣州為例:2016年一套南沙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瘋狂漲價后單價25000元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2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4000元,年收入為4.8萬元。
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40,嚴重偏離合理的房價收入比。一般認為,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范圍為4-6,若計算出的房價收入比高于這一范圍,則認為其房價偏高,房地產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則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那么,為什么買不起房子?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催生高房價。“土地財*”是為一些經濟學家和業內人士最為詬病的詞匯,它被認為房價升高且居高不下而導致房地產泡沫的罪魁禍首,被看作是地方*府急功近利、*績導向甚至官員腐敗的代名詞。
地方*府依靠出讓土地的使用權的收入來維持地方財*支出,中國的“土地財*”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創造財*收入,也就是說通過賣地的土地出讓金來滿足財*需求,因此,在經營土地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土地財*在地方*府的財*收入所占的比例過大,推高了地價并造出了一個個地王,同時又反作用房價,形成新的房地產泡沫。同時,土地財*使地方*府的收入過分依賴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商處于天然壟斷地位。
中國收入分配差距太大。一線城市中很多外來務工人員和中低收入者資產都偏低,因此很難買起城市的房產。
很多外來務工人員都涌入一線城市,由于大城市有極大的集聚效應,很多外來務工人員來到大城市之后可以獲得更高的收入。但在這種情況下,大量的人口涌入會導致城市產業結構的不合理,造成了就業難,難就業的困境,往往這種情況下,*府就會出臺相關*策限制人口流動,加上地方稅收大頭是增值和土地出讓金,再加上戶籍制度,所以,很多外來務工人員不會得到太多住房補貼。
由于地租也決定著房價的高低,種種原因導致了房價偏離了本來的地租,對于外來務工人員和中低收入者的購買力就大大的打擊了。貨幣超發、人民幣貶值中國的房價跟國內的經濟走勢是休戚相關的,和市場中貨幣的流通基本同方向,貨幣多,房價就漲,貨幣少,房價就跌。
全國經濟疲軟、貨幣超發、人民幣貶值……在資金避險的情況下,很多資本家紛紛躲到房地產,企圖在房產這塊保證資金的安全。資源過于集中資源集中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必然,盡管蓋房蓋樓盤沒有停止,但房價還是依然居高不下,地方*府也紛紛出臺相關*策,去庫存,但效果并不明顯,庫存問題依然突出,未來,還會有更多的人口和資源流入一線城市,甚至向周邊二線城市集中,房價依然居高不下。
最后,我們來說說工資的問題,假設一個人每個月工資八千,一年不吃不喝有九萬六千,九萬六千并不多,在廣州也湊合能買個三四平方。八千塊一個月的工資并不算低,也不算高,但在一線城市很難買得起一套房子。
在房價居高不下的今天,我們的工資卻沒有和房價成正比,這也是我們買不起房的一個原因。
2.房價收入比如何計算 房價收入比多少才合理
所謂房價收入比(Ratio of house price to income),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銀行專家黑馬先生(AndrewHamer)在進行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於30%。
世界銀行提出發達國家正常的房價收入比一般在1.8~5.5之間,而發展中國家合理的房價收入比則在3~6之間,比值越大,說明居民家庭對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美國1975年到2005年之間,房價收入比逐步從3上升到約4.7。其中1979年到2001年之間,房價收入比一直在3.5到4.0 之間波動。2001年之后隨著美聯儲執行過度寬松的貨幣*策,房價的上升速度明顯快於收入上升速度和租金上升速度。使得房價收入比最高達到5左右。隨后發生次貸危機,房地產泡沫破裂。
3.誰知道房價收入比怎么算 房價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
房價收入比怎么算但由于在數據的來源和選取、對計算指標的界定、不同國家和地區實際情況等方面的差異,國內外學者對房價收入比的應用價值始終存在爭論。
以上海為例,房價收入比怎么算2011年一手房成交均價約為每平方米2.2萬元,套均面積115平方米,套均總價約為250萬元;上海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約3.6萬元,三口之家年收入約11萬元,由此計算的房價收入比在22倍以上,遠超所謂的國際公認標準。若按房價收入比6倍計,目前的房價要下降超過70%,才算合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無疑,房價收入比怎么算靜態的房價收入比在分析一個國家或城市的住房具體情況時仍存在多方面缺陷。比如,由于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懸殊,用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得出的房價收入比,難以準確反映各收入群體的具體購房支付能力。
又比如,可支配收入的統計不可避免存在誤差。再比如,沒有考慮不同收入群體能負擔的家庭住房面積及其新舊程度,房價收入比怎么算還忽視了收入的增長性和房價的增長性,一旦居民購買房子,住房成本就被鎖定,但隨著收入增加,房價收入比會不斷下降;如房價增長快于收入增長,房價收入比則會上升。
另外,沒有考慮居民的儲蓄和銀行住房貸款的支持等因素。所以,房價收入比的合理區間應根據一個地區或城市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房價收入比怎么算,并以動態的房價收入比來衡量居民購房能力和房價的高低。
4.房價與收入差距
這個千萬別比較,
記得之前有個數據是:
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為例:2009年一套4環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單價25000元/平方米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6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12000元,年收入為14.4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13.9,偏離了合理的房價收入比(標準為4到6之間)。
但是,很多個別情況:
比如阿里、華為的員工,工作幾年只要不被開,基本都有約100萬的股票、期權。收入不等同于工資,有投資收益、企業分紅收益,等等。
只能說社會的兩極分化在變大,資產越高,越容易創造財富。越窮,越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