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房價收入比
什么是房價收入比? 所謂房價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ratio),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以北京為例:2009年一套4環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瘋狂漲價后單價2萬5千元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2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4000元,年收入為4.8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40,與美國的10倍相當。
一般認為,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范圍為4-6,若計算出的房價收入比高于這一范圍,則認為其房價偏高,房地產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則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的年度稅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婦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樣取中值。
在發達國家,統計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納稅記錄就很清楚,但在中國情況要復雜得多。
..按照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于30%。我國各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屬于房價過高的范疇,據調查,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超過6倍,其中北京、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和西安的比率都超過了20甚至更高。
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有嚴格內涵的概念,具體應用時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況下的房價收入比。在西方,房價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舊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選取的房價是中位數價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數收入。
由于中國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價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來交易,又由于納入中國家庭收入統計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這樣相對發達的城市,其房價收入比的計算結果也存在很大差異,更為橫向比較帶來了困難。
2.求我國各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
這個是09年初的,供你參考下吧
1 溫州 15045 12982 1
2 上海 14000 13132 2
3 北京 13584 12077 4
4 杭州 12886 11891 3
5 深圳 12719 11500 5
6 寧波 10146 9131 8
7 廣州 9338 7500 6
8 三亞 9329 8940 7
9 大連 9088 8000 14
10 廈門 7464 6718 13
11 福州 7330 4023 9
12 青島 7266 6540 12
13 天津 6939 5417 11
14 蘇州 6108 5802 10
15 無錫 6035 5320 29
16 煙臺 5815 5234 33
17 南京 5719 5148 18
18 珠海 5579 5021 23
19 泉州 5526 4973 22
20 佛山 5470 4932 15
21 濟南 5470 4923 21
22 東莞 5441 4432 16
23 武漢 5035 4694 17
24 昆明 4893 3268 19
25 威海 4869 4382 43
26 成都 4650 4278 30
27 貴陽 4574 4117 31
28 南通 4362 3926 24
29 海口 4350 3915 37
30 蘭州 4275 3848 46
31 揚州 4200 3780 32
32 西安 4174 3757 36
33 南寧 4130 3880 28
34 太原 4128 3715 35
35 合肥 4064 3658 26
36 哈爾濱 4060 3654 38
37 重慶 4030 3708 25
38 鄭州 3908 3517 39
39 長沙 3906 3515 40
40 呼和浩特 3901 3511 41
41 唐山 3843 3460 27
42 沈陽 3745 2786 34
43 南昌 3536 3182 20
44 石家莊 3483 3135 42
45 北海 3460 3114 48
46 長春 3355 3020 44
47 烏魯木齊 3204 2884 45
48 濰坊 3200 2880 47
49 銀川 2934 2641 49
50 西寧 2675 2408 50
話說溫州的貧富差距真的很大,基尼指數現在大約為0.48左右,高于全國平均的0.44
3.房價收入比如何計算 房價收入比多少才合理
所謂房價收入比(Ratio of house price to income),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銀行專家黑馬先生(AndrewHamer)在進行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於30%。
世界銀行提出發達國家正常的房價收入比一般在1.8~5.5之間,而發展中國家合理的房價收入比則在3~6之間,比值越大,說明居民家庭對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美國1975年到2005年之間,房價收入比逐步從3上升到約4.7。其中1979年到2001年之間,房價收入比一直在3.5到4.0 之間波動。2001年之后隨著美聯儲執行過度寬松的貨幣*策,房價的上升速度明顯快於收入上升速度和租金上升速度。使得房價收入比最高達到5左右。隨后發生次貸危機,房地產泡沫破裂。
4.房價與收入差距
這個千萬別比較,
記得之前有個數據是:
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為例:2009年一套4環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單價25000元/平方米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6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12000元,年收入為14.4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13.9,偏離了合理的房價收入比(標準為4到6之間)。
但是,很多個別情況:
比如阿里、華為的員工,工作幾年只要不被開,基本都有約100萬的股票、期權。收入不等同于工資,有投資收益、企業分紅收益,等等。
只能說社會的兩極分化在變大,資產越高,越容易創造財富。越窮,越難。。
5.誰知道房價收入比怎么算 房價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
房價收入比怎么算但由于在數據的來源和選取、對計算指標的界定、不同國家和地區實際情況等方面的差異,國內外學者對房價收入比的應用價值始終存在爭論。
以上海為例,房價收入比怎么算2011年一手房成交均價約為每平方米2.2萬元,套均面積115平方米,套均總價約為250萬元;上海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約3.6萬元,三口之家年收入約11萬元,由此計算的房價收入比在22倍以上,遠超所謂的國際公認標準。若按房價收入比6倍計,目前的房價要下降超過70%,才算合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無疑,房價收入比怎么算靜態的房價收入比在分析一個國家或城市的住房具體情況時仍存在多方面缺陷。比如,由于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懸殊,用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得出的房價收入比,難以準確反映各收入群體的具體購房支付能力。
又比如,可支配收入的統計不可避免存在誤差。再比如,沒有考慮不同收入群體能負擔的家庭住房面積及其新舊程度,房價收入比怎么算還忽視了收入的增長性和房價的增長性,一旦居民購買房子,住房成本就被鎖定,但隨著收入增加,房價收入比會不斷下降;如房價增長快于收入增長,房價收入比則會上升。
另外,沒有考慮居民的儲蓄和銀行住房貸款的支持等因素。所以,房價收入比的合理區間應根據一個地區或城市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房價收入比怎么算,并以動態的房價收入比來衡量居民購房能力和房價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