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跪求一份地稅局個人工作總結(注;不是領導階層的本人小職員一個)
歡迎來到中國兒童教育網資源中心,本周與您共勉這句名言:河流之所以能夠到達目的地,是因為它懂得怎樣避開障礙。
在市地稅局和XX縣委、縣*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縣地稅干部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地稅工作會議精神,大力實施《基層建設綱要》,始終堅持以組織收入工作為中心,全面推進地稅基層建設,不斷深化征管改革,大力實施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積極開展“保持**員先進性教育”、“建設和諧誠信地稅,共創富民興贛大業”教育活動,稅收環境逐漸優化,地稅收入穩定增長、隊伍戰斗力不斷增強、地稅形象不斷提升,努力維護了地方社會穩定,促進了地方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現將我局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多措并舉,狠抓收入,圓滿完成全年稅費計劃 今年初,縣*府核配給我們的稅費計劃為XX萬元。
稅收計劃為X萬元,增長比例為xxxx%;社保費任務為XXX萬元,增長比例為xxxx%。面對稅費增長比例相對過高,區間經濟不平衡的實際。
在局*組的堅強領導下,全局上下團結奮進,努力拼搏,克難攻堅,實現了首季“開門紅”、半年“雙過半”、三季達七五,全年累計完成稅費收入xxxxx萬元。其中稅收xxxxx萬元,同比增長xxxx%,占年計劃的xxxxx%;社保費收入xxxx萬元,同比增長xxx0%,占年計劃的xxx%,超額完成全年稅費計劃。
采取的措施: (一)搞好稅源監控。一是重點監控。
對年納稅20萬元以上的,縣局進行全面監控,對年納稅5萬元以上的,各征收單位進行全面監控,建立稅源檔案,及時、準確掌握其生產經營和納稅情況。二是跟蹤監控。
對項目建設實行信息通報制度,建全檔案,專人負責,全程跟蹤監控工程建設進度。三是信息監控。
充分利用征管軟件、微機等現代化管理手段,對各種納稅信息資料進行對比分析,不斷拓寬監控范圍,確保了應征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二)狠抓源泉控管。
加強部門聯合,強化源泉控管,初步建成地方稅收“立體”代征網絡。一是繼續加強與房管、土地部門合作,對房產交易過程中的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發票的開具、稅收征收、操作程序、單位銷售不動產及部門配合等六個方面進行了規范,嚴把減免稅審批關,共組織代征房地產稅收103萬元;二是在做好由交警部門在年檢時代征汽車的車船使用稅的基礎上,抓住交警部門集中清理無牌無照摩托車的有利時機,自8月10日起,在管理站設立稅收征收窗口,委托其在辦照、驗車時扣繳了1100多輛摩托車的車船使用稅3.7萬元;三是積極與交通局運管站聯合制定了《交通運輸業稅收管理辦法》,委托運管站在每月收取運輸管理費時代征營運車輛的定額稅款,自8月1日起實施五個月共征收稅款46萬多元,有效解決了車輛流動性強、難于控管的問題,年可增稅xxx多萬元;四是由國稅局代征臨時開票戶應納的城建稅萬元。
(三)突出重點管理。一是對企業所得稅。
嚴把征收方式鑒定、匯算清繳、減免稅和稅前列支審批、征管范圍界定、稅務檢查等五關,1-11月份入庫xxx萬元,同比增長80.67%;二是對個人所得。采取調整定額、加強檢查、委托代征、源泉扣繳和加強對外籍個人所得稅的征管等措施,1-11月份入庫4505萬元,同比增長9.25%;三是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經多方協調地方*府同意,報省局批準,對東部經濟區按工礦區征稅,在征收上實行征收人員、管理人員和所長(分局長)三級審核簽字等有效舉措,1-11月份入庫兩稅1166.6萬元,同比增收52.42%;四是建筑業。對建設投資、房地產開發和建筑施工三方實施有效控管,1-11月份入庫xxx萬元,增長7%。
五是深入開展“新辦”企業所得稅管轄范圍的調查工作,將65戶新辦企業納入了地稅管轄。 (四)加強清理檢查。
一是搞好日常檢查。每月征期過后,各征收單位按檢查計劃開展日常檢查,1-11月份共清查各類企業XX余戶,查補稅款xxxx余萬元;二是開展重點檢查。
利用10月份一個月,抽調xx人分10個組開展了全市性稅收大檢查,共檢查各類業戶xxx戶,查補稅款247萬元。三是開展匯算清繳。
按照總局《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要求,全面推行了“業戶自行匯算,稅務機關檢查”的匯繳方式。共匯算xxxx戶,查補稅款xxx萬元。
其中,705戶企業自查補稅232萬元,經稅務機關檢查410戶,查補稅款157萬元,重點抽查10戶,查補稅款xxx萬元,對固定資產計價的抽查補征稅款xxx多萬元。四是開展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
全縣有xxxx多戶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參加了自查,自查4萬多人次,補稅xx萬元。經稅務機關重點檢查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xxxx多戶,查補稅款xx萬元。
2. 總結下房地產稅務要注意哪些
一、房地產企業稅收中的常見問題: (一)提前確認收入,預交、虛交稅款。
*府或稅務部門在完不成收入增長目標或稅收任務的情況下,往往通過約談、先征后退、承諾給予其他*策優惠等方式。要求資金周轉相對較為靈活的房地產企業將應于下年度入庫的稅款提前征收入庫;或在無稅源的情況下,虛交稅款。
(二)推遲結轉營業收入,延時納稅。審計中發現此為房地產開發公司少交稅款的常見手法,主要表現為不按時結轉經營收入、將售房款長期掛預收收人或放在其他應付款等科目;在進行收入結轉時,只將購房首付款結轉收入,不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期及時確認收入;購房人提前交納房款時,不按實際收款日期確認收入實現等。
(三)利用“往來”科目隱瞞收入,偷逃稅款。根據《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房地產企業的收入總額應包括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其他收入包括:商品房售后服務收入、材料銷售收入、無形資產轉讓收入、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及其他代有關部門收取的代收費用等。
審計中發現,企業經常把其他收入通過往來款核算,以逃避納稅義務。此外,在銀行按揭款上做文章的企業也不在少數。
根據國稅發(2006)31號文件規定“采取銀行按揭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款確定收人額,其首付款應于實際收到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余款在銀行按揭貸款辦理轉賬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某些房地產公司利用金融按揭貸款售房方式的特殊性,將銀行按揭款項記人其他應付款,不作預售收入處理,從而隱瞞收入、偷逃稅款。
(四)利用不同項目間成本混轉調減利潤,偷逃稅款。某些房地產企業往往同時開發好幾個項目,有的處于預售階段,有的項目已基本結束。
多個房地產項目同時進行,應分項目核算成本。某些房地產公司往往故意將幾個開發項目的成本混在一起,結轉成本時,不是按權責發生制及配比原則進行,而是在各項目間“隨意”調整,以達到明虧暗贏的目的。
(五)利用“預提費用”賬戶,虛增成本、調整利潤。稅法規定,預提費用年末不得留有余額,但對開發建設周期較長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預提費用。
則應區別不同情況處理。房地產公司該賬戶年末往往存在大量結余。
主要采取兩種方式虛增成本:一是對于因地方*府及有關部門優惠*策而少付或不付各項費用仍照常提取,而不是按實際支付額列支。二是提取國家已取消的收費。
(六)利用借款利息偷逃稅款。房地產公司在項目開發前期,動用資金較大,籌集資金渠道較多。
有的通過銀行借貸、有的從企業拆借,還有的由企業職工集資,根據稅法規定,開發企業為建造開發產品借入資金而發生的符合稅收規定的借款費用,屬于成本對象完工前發生的,應配比計入成本對象;屬于成本對象完工后發生的,可作為財務費用直接扣除。實踐中房地產公司往往將發生的利息全額進入開發成本.并且有些借款利率大大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水平。
另外,有的房地產公司從其投資方(同為房產經營公司)融入資金的借款利息全額扣除。而根據稅法規定,開發企業將自有資金借給全資企業(包括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關聯方借入資金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未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準予按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數額內稅前扣除。
此外,由于收息方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個人所得稅等,為協同逃稅,房地產開發公司又出現了新的手法,即采取以低價房款先行售給借款企業或個人,后由其以出售二手房并與購房者到開發公司更名的方式套取現金、取得利息。 [NextPage] 二、審計對策 (一)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
處在審計一線上的審計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項稅收*策、會計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并提升計算機輔助審計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在審計實務中不斷增加審計經驗,提高計算機分析數據水平和效率,練就一雙“火眼金睛”,才能查處房地產企業偷稅問題、查證房地產企業稅收征管質量的問題。
(二)充分利用綜合信息。一是利用以前年度納稅電子資料進行同一納稅人近年數據對比分析.以發現稅種變化異常等問題。
二是注重外調工作,善于發現新的問題。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獲取房地產項目預售和銷售方面的信息。
注意搜集網上和報紙雜志上的樓盤廣告,以購房者身份到售樓處了解項目銷售進度、實地查看樓盤建設情況等。三是多層次、多視角、多領域收集匯總有價值的信息材料。
沿著房產立項、開發、銷售等業務環節,對稅務機關以外房產、建設、交易、按揭銀行等諸多第三方的信息進行采集分析等。 (三)結合審計實踐。
1、提高選案環節針對性。如對預征虛征稅款問題,前期征管數據分析尤為重要.通常稅收任務重的分局存在此類問題的可能性較大。
通過對比分析其征管數據中12月份稅收占全年的比例,配合進一步數據分析,往往準確性很高。如:一是篩查入庫日期與稅款所屬期在同一個月的電子數據。
正常情況下,稅款入庫日期應在稅款所屬期的下一個月,如果出現12月份繳納稅款所屬期為12月的稅款,則存在預征稅款的嫌疑。二是篩查同。
3. 房產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即為交易總額減去房產登記價格之間的差額再乘以20%,例子:原購價格100萬的房子現售價為300萬,之間產生了200萬的差額,房產個人所得稅應征收:(300萬-100萬)X20%。
內地房產交易大多是以評估價格過戶,因為大多房產購買幾年之后升值,原購價和現售價差額過大,房產交易個人所得稅也成為地方*府重要的稅收之一。
擴展資料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房產個稅
4. 2014房地產稅收*策最新解讀,稅收調整對房價有何影響
2014房地產稅收*策最新解讀,稅收調整對房價有何影響?
首先,我們來看房產稅是什么呢,房產稅其實就是以房屋做為征稅的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在各國都有,這是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一種財產稅,這也是國家宏觀的調整房產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的一大舉措。稅收的征集意在緩解社會矛盾,縮小貧富差距,能夠有利于合理調節收入分配,減少兩級分化,實現社會和諧。房產稅開征后收到的稅都去哪兒了?其實這個問題中央早就有文件指示。地方上收的房產稅屬于地方財*收入,為了有效的解決貧富差距大的情況,這些房產稅將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實現了房產稅開征對房價的影響,這樣從實質上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等民生問題。這樣惠及百姓,既取之于民,又用之于民,充分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
2013年房地產最新稅收*策顯示:3月1日,“新國五條”細則發布,其中明確二手房交易中的個人所得稅將會按照個人所得的20%征收,這堪稱*府使用稅收手段調節房地產的最嚴厲之舉。除此之外,細則還明確提出,要充分發揮稅收*策的調節作用,并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經驗,加快推進擴大試點工作。
其實從*府的整體調控思路來看,未來可能會更多使用稅收手段,那么在此次針對房地產的交易環節進行高額征稅后,房地產保有環節的調控手段——房產稅,是否將因此而進一步擴大,甚至更嚴厲,目前看來趨勢明顯。
眾多業界專家也均認為,下一步*策很可能是針對多套房的持有者,征收房產稅,而且稅率有可能超過1%。
試點擴大
實際上,關于房產稅將擴大試點范圍的消息近一年來都不絕于耳,而在“新國五條”細則出臺之前,最新的版本則是湖南湘潭、武漢、杭州等地已確認做好試點準備。
雖然武漢和杭州兩地隨后予以否認,但湖南湘潭卻最終確定將試點房產稅,這也成為繼上海和重慶后,第三個確定試點房產稅的城市。
2013年2月28日,湖南省地稅局證實,湖南將在湘潭市啟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此次改革對象涉及企業和事業單位,但暫不涉及個人房產,具體實施時間還未確定。
對于湖南湘潭此舉,市場分析認為,該試點方案旨在防止企業盲目圈地,遏制利用土地和房地產來投機,同時對開發企業的取地成本、周期也會有影響,將增加企業的土地持有成本。
盡管湘潭的房產稅試點方案還有待實施細則的明確,但僅就趨勢而言,房產稅試點范圍擴大已是事實。
業界人士更是指出,目前上海、重慶兩地的房產稅試點已滿2年時間,雖然試點成果暫未公布,但僅從試行的效果來看,*策效應已經初步顯現。
而基于此,業界得出的基本判斷是,擴大房產稅范圍將成為新一輪調控的重要手段。
如今,“新國五條”也明確指出要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因此不少專家更堅信,從地區上來說,今年至少會擴到北京、廣州和深圳等一線城市,以及少數高房價的二線城市。
還有專家更是指出,2013房產稅試點擴圍應該在總結上海和重慶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采勸“寬門檻、高稅率”的思路。
房產稅費應該如何解讀呢?房房產稅費是除了個人所得稅以外,很多房屋擁有者需要繳納的一種費用。房產稅的繳納是有產權所有者履行的,房產稅具體指的是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包括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契稅3%、個人所得稅1%以及手續費。
在鄭州房產稅該不該開征,這個問題引起的討論還是相當多的。 房產稅自2011年初開始在上海、重慶兩地試點,雖此前多次傳出試點擴圍的消息,但均被相關部門辟謠。對于滬渝兩地的試點,賈康評價稱,兩地在先行先試的動作方面,都切入了實際的改革進程,積累了必要的本土經驗。“這兩個地區并不是簡單的收稅,而是在制度建設上的破冰和試水。”在2014博鰲房地產論壇上,賈康表示,2016年作為全面改革重頭戲,房地產稅在2016年以前加快立法應該會實現。 “按照中央的意圖,給我們剩下的時間就是兩年,今年年底以前有望聽到消息。”
那么房產稅對房價的影響有什么呢?如果開征房產稅,肯定會對地方財*收入產生影響,影響的效果和程度與地方房地產市場結構有很密切聯系。房產稅開征對房價的影響是一個整體,而房產稅只是這個整體一個組成部分,我們應該明白房產稅開征只是對稅金進行調整,不足以對房價造成巨大影響。我們應該聽從*府的宏觀調控,順應潮流,正確認識房產稅開征對房價的影響。
(大河報房產)
5. 房產稅歸納總結一 房產稅計稅依據
[size=1][size=22px]1、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的計稅余值為房產稅計稅依據 。
所謂計稅余值,是指依照稅法規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損耗價值以后的余額。其中:[/size][/size] [size=1][size=22px](1)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size][/size] [size=1][size=22px](2)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 [/size][/size] [size=1][size=22px](3)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size][/size] [size=1][size=22px](4)更換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在將其價值計入房產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的設備和設施的價值[/size][/size] [size=1][size=22px](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產稅征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也應該征收房產稅。 [/size][/size] [size=1][size=22px](6)在確定計稅余值時,房屋原值的具體減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
注意:如果納稅人未按會計制度規定記載原值的,在計征房產稅時,應按規定調整房產原值;對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的,應重新予以評估;對沒有房產原值的,應由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屋的價值核定。在原值確定后,再根據當地所適用的扣除比例,計算確定房產余值。
對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的比率執行[/size][/size] [size=1][size=22px]2、對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為房產稅計稅依據 [/size][/size] [size=1][size=22px](1)房屋的租金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size][/size] [size=1][size=22px](2)如果納稅人對個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報不實或申報數與同一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顯不合理的,稅務部門可以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采取科學合理的方法核定其應納稅款。
[/size][/size] [size=1][size=22px]3、投資聯營和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計稅依據 。 [/size][/size] [size=1][size=22px](1)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利潤,不承擔聯營風險的,按出租房產征稅,按租金收入計征房產稅。
[/size][/size] [size=1][size=22px](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 [/size][/size] [size=1][size=22px]4、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產的房產稅計稅依據 [/size][/size] [size=1][size=22px]對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產,由實際經營(包括自營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房產稅。
其中自營的,依照房產原值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征,沒有房產原值或不能將業主共有房產與其他房產的原值準確劃分開的,由房產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計征[size=22px]。[/size] [/size][/size]。
6. 房地產方面稅收有哪些 最好全面點
關于房產方面稅收業務解答尊敬的納稅人:青島市國際稅收研究會根據網絡在線納稅人提出問題,轉交青島市地稅局有關處室,現將房產方面有關稅收業務j解答如下。
1、人轉讓房屋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答:根據財稅【2008】137號文件《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策的通知》的規定: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本規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執行。
2、我單位無租使用其他單位的房屋辦公如何繳納房產稅? 答:按照《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的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3、您好!我09年11月份將我的原有住房賣掉,12月份又買了一套住房,該住房均是我的唯一住房。
我已婚,房子是婚后財產,均在我的名下。我原有房產證已經注銷,,目前只有出售原有住房取得的完稅憑證原件、復印件;出售原有住房的合同和發票原件、復印件;房屋產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重新購房的合同和發票原件(該原件一份給銀行、一份給開發商)、復印件;重新購房的房產證原件、復印件現在我想辦理重新購房退、免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請問需要哪些手續、準備哪些材料。
答:賣房是在11月份辦理完畢,12月份辦理完買房手續并取得房產證,符合先賣后買的退稅要求,可以到稅款繳納地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具體資料是:產權人的身份證、賣房的稅票原件、網簽合同,買房的網簽合同、契稅稅票、房產證、發票。另帶建行通存通兌的存折。
4、個人先買后賣住房\先賣后買住房“一年”的時間如何確定?是否可以按照青地稅發(2009)199號的規定直接確定? 答:按照購房、售房網簽合同時間為準,青地稅發(2009)199號文件就是這個規定。 5、一年內,先買后賣,先賣后買都可以享受個稅退稅嗎? 答:根據青地稅發(2009)199號文件規定,先買后賣直接免稅,先賣后買等新買的房子辦好房產證后辦理退稅。
6、本人欲打算將2007年購置的一處商品房對外銷售,問是否可以免征營業稅及其附加? 答:第一、如你的商品房為非住宅,則根據財稅(2003)1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按照轉讓額減去房產購置原價后的余額計算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 第二、如你的商品房為住宅,但小區容積率小于1.0或者建筑面積大于144平方米,則根據《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策的通知》(財稅[2009]157號)的規定,該住宅屬于非普通住宅,若購買不滿5年,按照轉讓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若購買超過5年,按照轉讓額減去房產購置原價后的余額計算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
第三、如你的商品房為住宅,小區容積率大于1.0并且建筑面積小于144平方米,則根據《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策的通知》(財稅[2009]157號)的規定,該住宅屬于普通住宅,若購買不滿5年,按照轉讓額減去房產購置原價后的余額計算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若購買超過5年,免征營業稅。 7、個人所得稅的交納基數為什么是銷售房屋總價的2%?為什么不是差額的2%? 答: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是差額的20%,根據總局文件規定,可以按照總價款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稅率1%-3%,青島對一般房子選擇2%的稅率。
8、通過拆遷所得的房屋如果容積率<1,或144平以上,出售時營業稅個稅*策是怎樣的呢?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界定是怎樣的呢? 答:對拆遷住房若屬于普通住房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按照銷售額的1%征收。 根據青島市*府2009年12月31日召開的“支持居民購房*策延續新聞發布會”內容,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我市繼續執行享受優惠*策普通住房的標準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
9、我有一處房屋,用于出租,請問怎樣繳稅? 謝謝您對地稅工作的關心。從今年開始,青島市范圍內個人房屋出租按照《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個人出租房屋稅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稅率繳稅。
這個辦法主要根據房屋的性質分不同的綜合征收率。如果您出租的房屋,房產證是住房的話,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按照4%的綜合征收率繳納稅款;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按照5.665%的綜合征收率繳納稅款。
如果您出租的房屋,房產證是其他房屋的話,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按照12%的綜合征收率繳納稅款;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按照18.65%的綜合征收率繳納稅款。 10、自2010年起,個人轉讓住房如何計征營業稅? 答:根據《財*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策的通知》(財稅[2009]157號)的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11、自2010年起,個人出租房屋如何納稅? 根據青地稅發(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