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的房產糾紛該怎么解決
(一)上海的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房屋產權糾紛解決根據不同的糾紛有不同的解決方式,總結起來有以下幾種: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3、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部門解決。
4、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訴訟。
6、因違章建筑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物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二)房產糾紛的解決途經 房地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1、調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調解,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
2、仲裁 房地產糾紛發生后,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3、訴訟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房地產糾紛。
2. 上海房地產買賣糾紛咨詢
房地產律師靳雙權作為從業十余年的資深房地產律師辦理了大量房地產糾紛案件,積累了大量辦理房地產案件的經驗,現在房地產律師靳雙權將這些案件改編為房地產糾紛案例,如果和你正在經歷的糾紛相似,希望可以幫助到你,本案件是一起騰退房屋的案件,現在我把這個案子改編為案例的形式,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為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安全,本文當事人全部使用化名) 一、原被告訴求 原告柯大尚訴稱,2012年5月2日,買方李大樸與柯大尚通過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某區666號,房子成交價為一百五十九萬元,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想給買方避稅,簽陰陽合同,要把中國簽價做成八十五萬元,為了避免交易風險和糾紛,柯大尚要求以成交價進行中國簽,結果買方就不買了,沒有進行中國簽。在簽房屋買賣合同前,買方的父親李天奇在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的經營場所給了柯大尚五千元定金,在買方決定不買后,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讓柯大尚將定金退給了買方的父親李天奇。
至此,雙方買賣合同終止。在買賣合同終止后,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應該及時主動地將柯大尚的房屋核驗在建委中國上進行撤銷,但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不但沒有撤銷,并未經柯大尚同意一直將柯大尚的房屋在建委中國上對外發布達二年時間。
2014年4月,柯大尚再次進行房屋交易時,發現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仍將自己的房子處于房屋核驗狀態,造成柯大尚無法進行房屋交易。柯大尚找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說不給一萬四千元就不給撤銷房屋核驗。
柯大尚給北京市建委打中國咨詢能否不通過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來撤銷房屋核驗,客服人員說可以本人拿房本和身份證到某區過戶大廳撤銷房屋核驗,但某區過戶大廳辦事窗口說必須通過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撤銷房屋核驗,得到的答復說既然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不給撤銷房屋核驗,只能通過法院起訴解決。由于事情比較緊中國,沒有辦法柯大尚就給了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一萬四千元,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給柯大尚撤銷了房屋核驗。
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向柯大尚收取撤銷房屋核驗費用是違反建委有關規定的,其后,柯大尚到北京市建委進行信訪,某區房屋管理部門找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進行調解,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只同意退還柯大尚七千,至此柯大尚還遭受七千損失。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非法對外發布房源信息的行為,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并給柯大尚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故訴請法院判令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賠付柯大尚七千。
被告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辯稱,原告起訴書陳述的事實存在,但有些地方有異議,不是買方不買原告的房子,是原告不想賣了,并不是因為簽訂陰陽合同,不存在陰陽合同的事實,原告信訪到建委,不是監管部門強迫我們退款的,是我們協商退款的,有協議可以提交,是原告委托我們辦理房源核驗,到現在為止我們也沒收到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如果要是買方不買了,原告不會退還定金,我們做的所有事都是經過原告授權的,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二、審理查明 柯大尚與李大樸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居間協議書,買賣合同約定:柯大尚將名下坐落于北京市某區666號房屋,以一百五十九萬元出賣給李大樸,李大樸向柯大尚支付定金五千元。
居間協議書約定:李大樸擬購買柯大尚的666號房屋,經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居間介紹,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作為買賣交易的居間方,負責為李大樸、柯大尚雙方提供居間服務并促成買賣交易,居間服務報酬為兩萬五千元由李大樸負擔。居間協議書甲方處李大樸未填寫日期;乙方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蓋章處填寫的日期為2012年5月2日;丙方柯大尚處填寫的日期為2012年5月6日。
2012年5月7日,柯大尚委托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辦理666號房屋的房源核驗,柯大尚簽字的存量房房源核驗委托書內容有:在房源核驗撤銷前,受托人有權發布委托人的房源信息和開展居間經紀活動;房屋所有權人可持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明原件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主管部門單方撤銷房源核驗。2012年5月17日,柯大尚將收取的五千元定金退還給支付人。
2014年4月18日,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收到柯大尚支付的一萬四千元,同日,柯大尚填寫存量房房源核驗委托書,委托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辦理存量房房源核驗撤銷相關手續,撤銷原因填寫為房屋不再出售。 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提交的調解記錄內容記載:調解時間2014年5月10日,調解地點某區房管局,調解經過,2014年5月9日,信訪人柯大尚和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到房管局進行調解。
雙方就產生的合同糾紛進行協商,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退還信訪人柯大尚七千整。
調解結果,雙方達成一致,雙方互不再追究任何責任。2014年5月10日,柯大尚收到了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退還的七千。
三、判決如下: 駁回柯大尚的訴訟請求。 四、資深房產律師靳雙權點評 資深房產律師靳雙權認為,依據現有證據,能夠證明柯大尚與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之間存在居間合同關系。
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辦理房源核驗及撤銷房源核驗。
3. 上海房地產買賣糾紛咨詢
房產律師靳雙權作業十余資深房產律師辦理量房產糾紛案件積累量辦理房產案件經驗現房產律師靳雙權些案件改編房產糾紛案例經歷糾紛相似希望幫助本案件起騰退房屋案件現我案改編案例形式希望幫助 (保護事隱私安全本文事全部使用化名) 、原告訴求 原告訴稱:201510月21原告與告簽署《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同原告與告北京林家房產公司簽署《補充協議》約定:告所售房屋坐落于某區627號號房屋交價格千萬元原告向告支付購房定金民幣百萬元 201511月17支付購房款四百萬元201512月21戶并且支付購房款五百萬元;告應戶房屋交付給原告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簽署原告依約向告支付定金百萬元及介服務費付款介機構北京林家房產公司安排原告雙辦理中國簽手續原告立即按要求準備齊相關資料告卻再拖延使辦理中國簽手續由于告原原告提辦理中國簽同面交易中國簽原告立即支付購房款四百萬元告仍拒中國簽告已構違約現維護合權益原告特訴至院要求判決告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協助原告辦理房屋中國簽手續及戶手續交付房屋 告辯稱:同意繼續履行合同同意原告辦理房屋產權手續、交付房屋原告要求告按照真實房屋買賣合同價格千萬元進行中國簽要按照四百五十萬元進行中國簽告同意告要求按照真實房屋交易價格進行中國簽原告避稅讓告簽訂陰陽合同告認要承擔律風險同意違反律規定簽訂中國簽合同 二、審理查明 201510月21原告與告經北京林家房產公司介簽署《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告所售房屋坐落于某區627號房屋交價格千萬元原告于簽訂合同向告支付購房定金民幣百萬元原告于201511月17向告支付購房款四百萬元原告于201512月21戶支付購房款五百萬元;自本合同簽訂起九十內甲乙雙向房屋登記部門辦理該房屋權屬轉移手續;告應戶房屋交付給原告買賣合同約定房屋交價格千萬元房屋凈價四百五十萬元其費用共計民幣五百五十萬元買賣雙致同意按照房屋凈價交易 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簽署原告依約于簽訂合同即201510月21向告支付定金百萬元付款介機構北京林家房產公司安排雙辦中國簽原告準備齊相關資料告介公司提供中國簽合同載明房屋價款四百五十萬元同意按照該價款簽訂中國簽合同原告亦未向告支付購房款訴訟原告于201512月16向告匯款四百萬元購房款 三、判決: 1、原告李琳琳與告胡麗靜繼續履行《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2、原告李琳琳給付告胡麗靜剩余購房款五百五十萬元 3、告胡麗靜于按照千萬元房價款配合原告李琳琳辦理戶手續 4、駁原告李琳琳其訴訟請求 四、資深房產律師靳雙權點評 資深房產律師靳雙權認原告與告間依簽署房價千萬元房屋買賣合同雙事真實意思表示合效雙間簽署房屋凈價款四百五十萬元補充協議雙避稅簽訂該協議約定房屋價款并非雙事真實意思表示現告表示同意履行房屋買賣合同拒絕按照四百五十萬元房價進行中國簽同意按照千萬元價格辦理中國簽、戶手續于據。
4. 上海房產糾紛律師有哪些
房產糾紛主要有哪些?上海房產律師的總結。
1. 房屋產權糾紛。主要表現為因產權證書的登記、撤銷、變更等產生的糾紛。
2. 房屋買賣糾紛。這是日前房地產糾紛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3. 房屋優先購買權糾紛。
4. 房屋租賃糾紛。
5. 房屋抵押、典當糾紛。
6. 房地產相鄰關系糾紛。
7. 房屋拆遷糾紛。
8. 如何正確應對房產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