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前*策對房地產市場影響
房地產新*的實施效果,需用時間檢驗。
據近幾日媒體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查,房地產新*的出臺,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了較大的震動,近日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房地產市場已經有所反應,一些嗅覺敏銳的投機者已經開始撤離,北京、深圳二手房市場有放量的跡象,新房市場也出現促銷打折的現象。更為重要的是,房地產新*不僅力度大,對供求總量和結構產生影響;也向社會表明了中央*府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決心,將扭轉房地產市場各類主體對房地產市場和房價走勢的預期,對市場主體的心理上產生影響,引導市場主體行為發生變化,促使開發商加快銷售速度、投機者放盤撤離、自住性消費者持幣觀望,市場熱度開始消退,進而促進供求總量的均衡,房價在新的均衡中穩定。
可以預測,隨著新*的逐步落實,二手房交易將出現萎縮,買賣雙方僵持一段時間后,二手房價將逐步回落,而隨后房價下降的趨勢也將蔓延到一手房。下半年住房供給量將增加,需求量得到抑制,供求矛盾緩解,房價將向合理水平穩步回落,其中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房價回落的幅度越大。
2. 分析我國*府房地產調控*策對房地產價格的影響
2006年國家出臺了第一個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策,時稱“國六條”2010年出臺了“國四條”以及“國十一條”2010年4月15日,前所未有的重磅*策:90平米以上購房首付3成,第二套執行首付5成利率1.1倍。
從下午5點*策出現在各大網站,立刻影響到了北京房產交易市場。 4月16日,土地掛拍*策大改革,日后難再出地王:首個“限房價”地塊掛牌式的項目。
弱化價格因素,防止高價地限制企業拿地,規模防止囤地試點限房價、限地價方式。 4月17日,《**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下發,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短期來說對地產有很強的抑制性,長期來看這些*策的打擊力度還是不會到位。應為經過2008年地產炒家已經不是原來那樣脆弱了資金已經非常充足短期的提高利率等措施只會讓一些最后接力的炒房者受打擊長期來看提高信貸率對炒房有一定抑制作用估計房價下降20%-30%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不更笨上改變我國住房體制還是沒用的我國目前來看只有開發商才能建房經濟適用房占得比例太少而且都是開發商來建設商品房比例過大廉租房投入太少我國城市化進程還是比較快的短期難以滿足普通人對經濟適用房的需求我國不允許城市自建房、合建房這樣一來只能由開發商建設這樣無形中設立了壟斷不能做到真正的自由競爭保護百姓自住用房還有使房屋銷售透明化、期房將禁止轉讓、地方*府與開發商的利益鏈等多種問題都需要慢慢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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