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年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是誰
2012 年4月23日,2012 年全國五一勞動獎知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評選結果在北京揭曉。
全國共評出1234名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315個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獲得單位、1085個全國工人先鋒號集體。據統計,在1234名獎章獲得者中,有一線職工和專業技術人道員763名,占61.83%;科研、教學人員237名,占19.21%;企業負責人96名,占7.78%;管理和其他方面人員138名,占11.18%。
其中,農民工126名占10.21%,女職工300名占24.31%,少數民族職工172名占13.94%,中版共*員1019名占82.58%。在315個獎狀單位中,企業單位250個,占79. 37%;事業單位43個,占13.65%;**機關社會團權體22個,占6.98%。
在1085個全國工人先鋒號集體中,有班組780個,占71.89%,車間、工段305個,占28.11%;屬于企業單位的852個,占78.53%;事業單位的164個,占15.11%;**機關社會團體69個,占 6.36%。
2. 土地賠償款條例
你好!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的有關規定。
具體是: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安徽省人民*府關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 (皖*〔2009〕132號) 各市、縣人民*府,省*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規范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有關規定,現將《安徽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和《安徽省征地統一年產值及補償標準》(以下簡稱新征地補償標準)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本省行*區域內征收集體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均按新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各市、縣人民*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特殊地類提高征地補償標準。
二、使用國有農(林、牧、漁)場土地,參照農(林、牧、漁)場所在鄉(鎮、街道)的區域(區片)征地補償標準執行,農(林、牧、漁)場周邊有多個區域(區片)的,按周邊區域(區片)的最高標準執行。 三、各市、縣人民*府要切實做好新舊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過渡工作,加強*策宣傳解釋,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確保新征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
對于新征地補償標準施行前已依法獲得征地批準的,市、縣人民*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補償標準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且未實施征地的,原批準補償標準低于新征地補償標準的,按新征地補償標準執行,原批準補償標準高于新征地補償標準的,按原批準補償標準執行。 四、各市、縣征地補償標準,由省人民*府統一制訂,并根據國家規定和各地經濟發展狀況,每兩年調整一次。
各市人民*府應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情況,制訂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后執行,每兩年調整一次。 五、新征地補償標準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解釋。
安徽省人民*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可以參照這個標準:宿州市人民*府征收土地補償方案通告(宿州市2010年第八批次)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補償標準和本通告征收土地的地理位置,并參照省及我市的實際情況,按照當地年產值、人均耕地情況,實施征地費用包干辦法,征地費用綜合包干到村(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楊廟村39600元∕畝。 (二)青苗補償費標準:旱地800元∕畝。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房屋250元∕平方米;樹木0.5~30元∕棵;墳:250元∕座。房屋及違章構筑物由城市建設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
經安徽省人民*府《關于宿州市2011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皖*地〔2011〕139號)批準,同意我市將埇橋區三八街道、西關街道用地范圍內44.3018公頃農民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收手續。現將經安徽省人民*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宿州市2011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圍) 地塊一:東至人民路,西至宿州市公安局用地、宿蒙路和宿州市大地房地產有限公司,北至宿州市春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規劃紡織路南邊線,南至高速公路直屬支隊宿州市大隊、宿州市大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宿州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用地。 地塊二:東至三八街道銀河社區居民住宅區,西至宿州市源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宿州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用地,北至銀河一路,南至勝利路和宿州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用地。
地塊三:東至宿州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用地,西至宿州。
3. 元一集團的集團領導
集團董事及主要高管
1、李小榕
李小榕先生,2012年畢業于清華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碩士學位,工程師。曾在商業廳等*府機構供職,其后,任香港華笙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參與諸多公營工程。1999年加入元一集團,任集團執行董事、總裁,兼任集團酒店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安徽省第十一屆、第十二屆人大代表。酷愛高爾夫和戲曲藝術。
2、余永盛
余永盛先生,中級會計師、AIA國際會計師。曾任職過主辦會計、財務部經理。1997年加入元一集團,任財務經理,2006年起任集團財務總監(CFO),現任集團董事。
3、蔣必強
蔣必強先生,高級工程師,合肥工業大學土木工程專業本科畢業、中國科技大學項目管理碩士學位。2006年入職元一集團,曾任宿州元一總經理,現任元一集團營運總監(COO),兼任安徽元一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宿州市第四屆人大代表。熱愛高爾夫、登山運動。以實力踐行,不忘初心。
4、黃厚笙
黃厚笙先生,曾任香港惠豐貿易公司總經理,華笙投資有限公司、惠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美凱達家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1999年加入元一集團,現任集團董事。熱愛高爾夫。
5、襲曉東
襲曉東先生,1991年畢業于東北大學研究生院,獲工學碩士學位。后任職于沈陽大學,歷任建筑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1993年加入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歷任主任建筑師,分院副總建筑師、總建筑師,院副總建筑師,教授級高級建筑師,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2005年加入元一集團,現任集團董事、總建筑師、集團研發設計部總經理,兼浙江元一柏莊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無錫靈山元一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無錫元一柏莊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無錫元一柏莊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無錫惠山古街元一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熱愛古典音樂。
6、曹銀霞
曹銀霞女士,現在就讀于中國科學技術大學EMBA,工民建專業畢業,工程師、國家注冊造價師,曾任職于中鐵四局集團。于2007年加入元一集團,現任安徽黃山元一柏莊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黃山元一柏莊國際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7、令杰華
令杰華先生,2000年畢業于合肥工業大學建筑工程專業,獲工學學士學位,后入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管理學院CEO總裁研修班進修。曾任職于中鐵四局集團、安徽華盛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安徽利港投資集團。2014年加入元一集團,現任宿州元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宿州元一公園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宿州元一新天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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