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個國家的房子好
現在歐洲出臺購房移民*策的有幾個國家:塞浦路斯(購買30萬歐元以上房產),希臘(購買25萬歐元以上房產),葡萄牙,西班牙(購買50萬歐元以上房產) 塞浦路斯項目的優勢是:投資金額低,唯一的一個一步到位直接拿綠卡的移民項目(其它申根成員國家至少都要等5年才能拿綠卡)。
而且移民監很寬松,每次離境不超過兩年就行。缺點是:塞浦路斯不是申根國,拿到塞的綠卡在申根國不能自由通行。
希臘項目的優勢是:投資金額最少。缺點是:只是拿一個可不斷續簽的5年的申根簽證(5年到期之后可再續5年),綠卡難拿(連續10年每年住半年以上的時間才能申請)。
西班牙項目的優勢是:在目前開放移民項目的歐洲國家中,國家的整體狀況是最好的。缺點是:持有房產5年之后綠卡難拿,必須5年中至少住滿4年2個月才可以申請綠卡 葡萄牙項目的優勢:申根成員國,綠卡是接幾個申根移民項目中最容易拿的(持有房產5年,居住滿7+14+14天就可以了),且拿到綠卡后的移民監最寬松(每次離境不超過2年)。
至于哪個國家最適合自己,要看自己的需求。如果說沒有時間居住,又想選一個申根國,個人覺得葡萄牙是比較好的選擇。
2. 高力國際的公司歷程
高力國際是全球歷史最悠久的商業地產公司之一。自1970年代成立于澳大利亞,高力國際迅速吸引了世界各地具備實力的房地產公司加盟。憑借在國際主要市場的營運經驗,高力國際率先成為首批進駐亞洲、東歐及拉丁美洲的跨國房地產公司之一,協助客戶開拓新興市場。
2010年是高力國際歷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我們與FirstService Real Estate Advisors公司結合環球房地產服務平臺,成為客戶強大的業務伙伴,利用共同資源及對各地市場的深入了解,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制的房地產最佳解決方案。
1976 – 高力國際物業顧問于澳大利亞成立
1985 – 美國及加拿大地產公司加入高力國際集團
1986 – 高力國際進駐亞太地區20個國家及地區
1990 – 高力國際擴大其在中歐及拉丁美洲等新興市場業務
2001 – 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美元
2004 –FirstService公司首次投資高力國際
2006 – 高力國際榮膺“全球外包100強”企業
2007 – 高力國際通過收購PKF酒店研究機構、MHPM酒店項目管理及Roberts Weaver集團,全面提升其在酒店與項目管理等方面的服務
2010 – 高力國際與FirstService Real Estate Advisors結合環球服務平臺,成為世界第二大房地產服務公司
3. 為什么很多國人選擇在德國購置房產
首先,德國是移民國家這個沒有任何爭議。其次要明白,什么叫買房移民?如果認為買房移民是葡萄牙等國黃金移民,那德國買房移民不是這個概念。德國是用公司購入房產,用收租這種及其穩定和保守的方式運營公司,讓獲得簽證得到保證。也就是說核心競爭力是德國房地產公司的律師團隊和房產資源。
德國肯定是移民國家,從德國居民的組成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但同時你會發現德國的外國人大部分是靠近德國的西歐、東歐和土耳其。來自亞洲和中國的比例非常少,排名在20位。
中國人理解的移民國家,往往是美國、澳大利亞以、加拿大、新西蘭等。德國的經濟狀況和骨子里的傲慢決定了德國的移民是非常嚴格的,但同時非常合理公平的,他們以賣德國居留或者德國護照為恥。當德國*府看到巨額的投資流入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時,也不得不向加拿大學習,引入移民評分機制。
德國移民法規定主要有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和難民。德國吸納了眾多的因為戰爭、*治、人權等問題的難民。2015年3月份在柏林新建30幾處難民營,引起了德國民眾極大的反對。技術移民是為引進專業人才而出臺的快車道,即德國藍卡。投資移民之前門檻極高250萬歐元,10個工作崗位等,現在基本沒有了這些限制。但投資移民的基本原則沒變就是公司運營你的投資,無論是房產、證劵、企業、加盟店、批發店、免稅店等,能自己自足,企業運營良好就可。
德國不存在像葡萄牙、西班牙、希臘的買房給居留卡的情況,這些國家房地產、經濟低迷,大批房產閑置,需要國外的資本引入,激活經濟。但德國房地產市場及其穩定,也是近2-3年由于外國移民的需求增加,加上房產是最穩定的投資,致使價格增長,特別是在慕尼黑、法蘭克福、柏林、科隆等大城市,增長超過10%。
4. 世界上有哪些國家征收房產稅
在我們所研究的國家中,大部分國家針對房地產的稅收體系都是十分簡單和明確的,采用根據房地產評估價值進行征收的房地產稅或財產稅。在對稅收對象上,通常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土地和房屋統一征收不動產稅,如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另一種是對土地和房屋分別征收土地稅和房屋稅,如澳大利亞、丹麥、法國。此外,在英國,對于房地產征收的稅收根據用途分為居住用途不動產稅和商業用途不動產稅兩種。
同樣的,在拉丁美洲,房地產稅收體系也是比較簡單的。在我們調查的阿根廷、智利、哥倫比亞、墨西哥和尼加拉瓜,都設有針對土地和房屋統一征收的財產稅。
而在東歐一些轉型國家,房地產稅收體系比較復雜,并沒有相對統一的稅收。例如波蘭的城市房地產稅、農業稅和林業稅,俄羅斯的土地稅、個人財產稅和企業資產稅。在非洲則有超過15個國家設立房地產稅,而且是按照評估價值征收。
對土地還是對房屋?
世界各國房地產稅的課稅對象主要分為兩種,土地和建筑物均征收和僅對土地或房屋征收。世界大部分國家采用的是土地和建筑物均征收的財產稅形式,其中又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土地和房屋統一征收,另一種是土地和房屋分別征收。第一種類型的主要國家有美國、加拿大、英國、墨西哥、哥倫比亞、印度、印度尼西亞、南非等;第二種類型的主要國家有日本、匈牙利。
另一類做法最典型的例子是澳大利亞的一些州,采用土地稅,即僅對土地征稅。這樣的好處是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勵土地開發和房屋建設。這種“單一稅”理論在那些對土地和房屋統一征收財產稅的國家也有應用。例如,美國的一些城市曾經使用過對土地和房屋設置差別稅率(空置土地稅率會高于房屋稅率)的方法。在1979至1980年,匹斯堡市對空置土地征收的稅率是房屋稅率的5倍。當年匹斯堡市的房地產市場的活躍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這種活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促進了土地流通與利用從而刺激了房地產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