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鵬地產(滁州)有限公司怎么樣
易點查為你查詢金鵬地產(滁州)有限公司工商注冊備案信息如下:法定代表人:陳禮兵成立日期:2008-08-07注冊資本:20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1100678900707J:納稅人識別號:91341100678900707J曾用名:金鵬地產(滁州)有限公司滁州市金鵬置業有限公司企業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開發區花山東路2999號 查看地圖 附近企業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憑資質經營)、銷售;房屋租賃;五金建材銷售;機械設備租賃。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資質證書: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一級資質、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建筑門窗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市*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園林綠化三級資質、地基與基礎三級資質。產值:2011年產值超10億元,2012年產值近20億元,2013年產值超35億元。
2. 收款人和出賣人不同合法嗎
zlpsx網友說得對:“如果有證據證明金鵬房地產和新海房地產聯合開發,則沒有任何問題。”
樓主說了:“我買了一所房子,是由金鵬房地產和新海房地產聯合開發的”。如此,“銀行把錢是劃給了售樓人員指定的金鵬房地產”,“預售合同,出賣人卻是新海房地產”。
這本身并沒有任何問題,而且,估計也不會出現任何問題。所以,樓主所問的“這樣搞是不是不合法”?我認為沒有違法現行的法律規定。
至于“買方有沒有嚴重風險”?如果確實是兩公司聯合開發,應該沒有什么風險。當然,樓主必須首先查明確實是兩公司聯合開發,然后取得兩公司聯合開發的相關證據。
回答你的補充問題:請問新海地產和金鵬的聯合開發資質我應該怎么查? 應該索取什么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書才能保證我的安全? 這個問題很簡單:你是如何知道這個工程項目是他們兩家聯合開發的? 聯合售房公告?工程圖紙顯示?售房海報傳單。
這些都是你的有效證據,保存好以備不時之需。
還有,當地*府的一些批準文件,比如規劃、建管、土地、房管商品房預售等文件中如有他們聯合開發的內容,都是證據的一部分。銀行也可能有他們聯合開發的相關證據。
另外,實在不行,你可以、也有權要求售房處給你出具一份他們雙方聯合開發的證明,同時加蓋他們雙方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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