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房產證上的;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是什么意思
房產證上的“私有”不是指土地,而是說房產的性質;出讓是指土地的性質。
你的房產證上的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對以后使用影響不大,只要國家不征地,就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于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后,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2. 房產證的類型有哪幾種
房產證一共就2種,一種是大產權,一種是小產權,二者區別如下:
1、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相對講發展商的大,購房人的小。
2、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鎮*府發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3、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對這個區別購房人可從合同第一條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確認。
3. 房產證有幾種類型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
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1)國家所有住宅;(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經濟組織所有住宅,如聯營企業房產、股份制企業房產、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外國*府、社會團體、國際性機構投資建造合伙購買的房產等。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4. 房產證上有寫框架結構的嗎
房產證上有寫框架結構的。
一、框架結構是一種建筑結構類型。
常見的房屋結構有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框架結構、框剪結構、鋼結構、核心筒結構。
二、房屋結構一般是指其建筑的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兩個部分。房屋在建設之前,根據其建筑的層數、造價、施工等來決定其結構類型。各種結構的房屋其耐久性、抗震性、安全性和空間使用性能是不同的。
三、框架結構住宅是指以鋼筋混凝土澆搗成承重梁柱,再用預制的加氣混凝土、膨脹珍珠巖、浮石、蛭石、陶爛等輕質板材隔墻分戶裝配成而的住宅。
四、目前25—30層左右的高層住宅通常采用框架—剪力墻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