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以個人名義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用于房地產開發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
一般競買人辦理競買手續應提交下列資料(復印件應蓋申請人公章或簽字,并備原件核實):
1、競買申請書;
2、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財務憑證(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法人授權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7、自然人競買的,應提交其身份證復印件。
詳細可咨詢當地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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