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房合同審查要注意哪些事項
購房合同審查要注意哪些事項一、“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二、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三、查驗有關證明文件買期房必須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五、買期房要約定資訊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九、注意約定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2. 如何審查商品房的合同條款
審查商品房的合同條款如下: 1、開發商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該如何處理的問題。
對于該違約行為,開發商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買方未按期如數交納房款的違約責任對等。 2、預售商品房合同規定的建筑面積存在誤差的處理。
預售商品房合同中確定的面積,一般與房屋竣工時由房地產測繪局測繪的面積有誤差,在合同中,應事先規定誤差范圍,多退少補。 超過誤差,視為違約。
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a、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b、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
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
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3、關于房屋買賣手續費的交納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房屋買賣手續費為成交額的1%,由買賣雙方各交納一半,如合同中規定全部由買方交納,則該條款違反了法律的規定。 。
3. 購房合同審查要注意哪些事項
購房合同審查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二、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三、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必須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五、買期房要約定資訊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九、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4. 簽購房合同應著重審查合同什么條款
簽購房合同應著重審查合同什么條款? (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權。
如果賣方未合法取得該土地的使用權,應責成賣方首先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金。 (二)標的及質量條款。
要問明所要買的商品房位于何處何路幾號幾層,是磚混結構還是磚木結構,朝向如何?建筑面積及居住面積各為多少? (三)價款及支付條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每平方米價格,如果包括其他費用(如水暖、煤氣的初裝費等)應一并列明;該房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是現金支付還是票據支付?若消費者購買的是期房,最好爭取分期付款方式,簽合同是先付總價款的40%,待工程完工過半時再付30%,等工程竣工交付時付清最后的30%,這樣可以給房地產開發商設定對等的義務,減少消費者的購房風險。
(四)違約條款。應列明一方違約時支付違約金的合理數額或違約金計算辦法。
如房屋開發上在格式合同中私自定下諸如“若開發商不能按時交付房屋,按該房屋合同價款0.001%支付違約金”的不合理條款時,消費者應對此堅決抵制,因為這是房地產開發商不想履約的一個征兆。若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時,依法律規定由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總價的1%至5%的違約金。
(五)房產證的辦理。合同中應約定房屋交付后,如何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
建議消費者盡快辦理房產證,因為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證明。 (六)住宅自簽約后交付之日起,凡兩年內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有工程質量問題的,由公司單位免費承擔維修責任。
a、墻面、樓面、管道發生滲漏; b、雨水管、污水管發生堵塞、冒溢; c、門、窗安裝不密閉,出現翹裂; d、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 e、照明線路發生故障;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因住戶使用、裝修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管線走向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在本公司維修范圍之內。
住戶入住后,有關住宅質量的投訴來信來訪,公司單位將及時給予實地察看、書面答復和妥善處理。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經市有關專業主管部門鑒定,屬危險房屋的將予以退還和調換,并由公司單位承擔有關的鑒定費用。
5. 簽購房合同注意審查的條款
簽購房合同注意首先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并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簽購房合同注意應著重審查合同的以下條款: (一)簽購房合同注意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權。如果賣方未合法取得該土地的使用權,應責成賣方首先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金。
(二)簽購房合同注意標的及質量條款。要問明所要買的商品房位于何處何路幾號幾層,是磚混結構還是磚木結構,朝向如何?建筑面積及居住面積各為多少? (三)簽購房合同注意價款及支付條款。
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每平方米價格,如果包括其他費用(如水暖、煤氣的初裝費等)應一并列明;該房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是現金支付還是票據支付?若消費者購買的是期房,最好爭取分期付款方式,簽合同是先付總價款的40%,待工程完工過半時再付30%,等工程竣工交付時付清最后的30%,這樣可以給房地產開發商設定對等的義務,減少消費者的購房風險。 (四)簽購房合同注意違約條款。
應列明一方違約時支付違約金的合理數額或違約金計算辦法。如房屋開發上在格式合同中私自定下諸如“若開發商不能按時交付房屋,按該房屋合同價款0.001%支付違約金”的不合理條款時,消費者應對此堅決抵制,因為這是房地產開發商不想履約的一個征兆。
若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時,依法律規定由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總價的1%至5%的違約金。 (五)簽購房合同注意房產證的辦理。
合同中應約定房屋交付后,如何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建議消費者盡快辦理房產證,因為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證明。
6. 【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簽購房合同應審查的合同條款
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權。
如果賣方未合法取得該土地的使用權,應責成賣方首先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金。 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二)標的及質量條款。
要問明所要買的商品房位于何處何路幾號幾層,是磚混結構還是磚木結構,朝向如何?建筑面積及居住面積各為多少? 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三)價款及支付條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每平方米價格,如果包括其他費用(如水暖、煤氣的初裝費等)應一并列明;該房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是現金支付還是票據支付?若消費者購買的是期房,最好爭取分期付款方式,簽合同是先付總價款的40%,待工程完工過半時再付30%,等工程竣工交付時付清最后的30%,這樣可以給房地產開發商設定對等的義務,減少消費者的購房風險。
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四)違約條款。應列明一方違約時支付違約金的合理數額或違約金計算辦法。
如房屋開發上在格式合同中私自定下諸如“若開發商不能按時交付房屋,按該房屋合同價款0.001%支付違約金”的不合理條款時,消費者應對此堅決抵制,因為這是房地產開發商不想履約的一個征兆。若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時,依法律規定由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總價的1%至5%的違約金。
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五)房產證的辦理。合同中應約定房屋交付后,如何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
建議消費者盡快辦理房產證,因為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證明。 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六)住宅自簽約后交付之日起,凡兩年內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有工程質量問題的,由公司單位免費承擔維修責任。
7. 如何審合同
合同審查是律師特別是公司法律顧問的常規任務之一。
合同審查的過程,其實是法律知識與經營業務知識的碰撞與融合,合同審查最大的忌諱是埋頭審查書面合同文件,不顧其他。拿到一份送審合同,我一般是按如下三步進行―― 第一步 形式審查 (一)將合同文件本身分為三部分: 開頭(合同名稱、編號、雙方當事人和鑒于條款) 正文(第一條至最后一條) 簽署部分(即雙方簽字蓋章和簽署時間) 形式審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備這三部分,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常見的錯誤有:當事人名稱不一致、不完全、錯誤或矛盾,合同名稱與實質內容不符、時間簽署前后不一樣,地址、法定代表人錯誤等。 (二)形式審查還要看是否附有對方營業執照、其他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委托書等相關材料。
看相關文件之間內容是否有矛盾之處。 第二步 實質審查 主要是對合同正文的審查,這是合同最關鍵的內容,包括: 一、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法; 二、合同內容是否公平,是否嚴重損害集團公司利益; 三、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遺漏或嚴重隱患、陷阱。
合同條款是否完備的審查標準,以買賣合同為例 1、雙方名稱或姓名和住所 列明當事人的全稱、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帳號。 2、標的 動產應標明名稱、型號、規格、品種、等級、花色等;不易確定的無形財產、勞務、工作成果等描述要準確、明白;不動產應注明名稱和座落地點。
3、數量 數量要清楚、準確,計量單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國家或者行業規定。 4、質量 國家有強制性標準的,要明確標準代號全稱。
可能有多種適用標準的,要在合同中明確適用哪一種,并明確質量檢驗的方法、責任期限和條件、質量異議期限和條件等。 5、價款或報酬 合同明確規定價款或報酬數額、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序。
6、履約期限、地點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體明確,地點應冠以省、市、縣名稱,交付標的物方式、勞務提供方式和結算方式應具體、清楚。 7、違約責任 應明確規定違約責任,賠償金數額或具體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的方法 選擇訴訟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為爭議解決方法,不要出現既由法院管轄又由仲裁機構裁決,也不要出現“由法院管轄或者仲裁機構仲裁”的條款。約定通過訴訟解決的,還可以約定管轄法院;約定由仲裁機構裁決的,應寫明具體仲裁機構名稱。
9、合同生效條款 一般應當寫明:“合同自合同雙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還應當寫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對于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批準或者登記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約定須經公證等生效條件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10、清潔文本條款 合同中應當寫明:“本合同正文為清潔打印文本,如雙方對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補充均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圖形,除非經雙方確認同意,不產生約束力。”在簽署過程中,應注意:當合同中有清潔文本條款時,合同中的所有條款文字與數字(簽署人簽字、時間簽署與蓋章除外)均應當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簽字過程中出現合同正文里有手寫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寫的情況存在。
其中,前8項是《合同法》第12條列出的內容。合同審查時重點關注違約責任的約定是否清楚、完整、公平,是否嚴重損害一方利益或者是否存在陷阱。
合同條款內容是否合法,其實就是要審查合同條款或者內容是否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否構成無效的情形。在這里,熟悉相關合同法條文是最起碼的要求。
合同條款是否公平,是否清楚,審查時沒有固定的方法,只有逐字逐行地看,認真地看,提高文字理解和駕馭能力也是相當重要的。 第三步 溝通、參照與找法 一般的合同,經過第一步、第二步的審查,一些初級的問題都能予以解決。
為防止審查出現重大遺漏和差錯,做好第三步就顯得十分必要。 溝通――指的是與合同經辦人、起草人甚至對方進行溝通,就合同談判、協商及合同目的等內容進行交流,合同條款中不清楚或者含糊的條款,也需要他們作出明確的解釋和說明。
參照――找到與所審合同相關的國家合同示范文本、行業推薦的示范合同文本、企業的合同范本等,對照在條款和內容上有何重大差別,分析或者詢問原因。 找法――也就是尋找法律依據。
在合同審查中,一定要對照合同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來判斷送審的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理、可行,要不要修改、應當怎樣修改,需要尋找肯定或者否定的法律依據、司法實踐依據和經濟依據。審查有名合同,要看合同法總則和分則對該合同的專門規定;審查無名合同,更是要審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