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登記文號是啥
在房地產領域,網簽就是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
然后會給個網簽號,用戶可以通過網簽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簽合同后可以撤銷。
一般的"網簽"程序是: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簽約系統,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注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網簽合同分兩種,一種是在當地住建委登記備案,可以做二手房業務的中介公司,取得秘鑰后可以做網簽,叫經紀成交版網簽合同;另一種是不通過中介公司,買賣雙方直接在房管局做的網簽,叫自行成交版網簽合同。
網簽是買房必經的手續,不管買一手房還是二手房,都需要做網簽。交稅,過戶,貸款,提取公積金等,均需要網簽合同。
——上海菁英地產招聘01。
2. 房產登記文號是啥
在房地產領域,網簽就是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然后會給個網簽號,用戶可以通過網簽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簽合同后可以撤銷。一般的"網簽"程序是: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簽約系統,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注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網簽合同分兩種,一種是在當地住建委登記備案,可以做二手房業務的中介公司,取得秘鑰后可以做網簽,叫經紀成交版網簽合同;另一種是不通過中介公司,買賣雙方直接在房管局做的網簽,叫自行成交版網簽合同。
網簽是買房必經的手續,不管買一手房還是二手房,都需要做網簽。交稅,過戶,貸款,提取公積金等,均需要網簽合同。
——上海菁英地產招聘01
3. 近期發改委又出什么關于房地產的新*了
“限外”新*出臺 給外資松綁還是方向改變?
——商務部和發改委有關外商投資項目的近期通知
房地產門戶-搜房網 2008年09月04日14:17 來源:房地產門戶搜房網 查看評論
雖然*府在2006及2007年頒布了171號文件和50號文件等一系列主要限外*策,但外資對投資中國房地產的熱情依然不減,中央*府亦一直微調有關*策以加強其可操作性。最近,國家商務部和發改委先后發布了《關于做好外商投資房地產業備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備案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外商投資項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管理通知”)。這兩個新*策的頒布是否預示著限外*策的放松或收緊,高力國際做了相關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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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細節有所修改,*策大方向未變
在6月13日發布的“備案通知”中,國家商務部委托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外商投資房地產業備案材料進行核對,再遞交中央備案;另外又重申繼續執行171號文和50號文中的相關規定。而在7月8日發改委發布的“管理通知”中,明確指出嚴格執行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制和加強外商投資項目真實性的調查,總投資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限制類項目由國家發改委核準項目申報,總投資5,000萬美元以下的限制類項目由省級發改委部門核準,項目的核準權不得進一步下放至次級*府。
4. 房產最新*策
房地產行業一直都是比較熱門的行業,關于房產最新*策你又了解多少呢接下來一起來看看房產最新*策內容吧。房產最新*策:1、重慶:房價異動房產稅信貸措施遏制“炒房”根據調整后的房產稅*策,將“征收對象”中的“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調整為“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新*策自14號起施行。據介紹,這一*策就是為了遏制“炒房”牟利行為。同時,工商銀行重慶分行、重慶農商行、三峽銀行等12家金融機構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表聲明,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炒房行為,采取措施,打擊炒房行為,包括對“三無”人員來渝“炒房”信貸不予辦理;對涉嫌哄抬房價、捂盤惜售和發布虛假信息的違規企業,暫停辦理住房按揭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2、北京商品房限購繼續執行不排除會加強*策北京市住建委表示,2017北京繼續對房地產市場實行差別化的稅收、信貸等*策,限購作為一項行之有效的*策措施,考慮到北京人口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仍將繼續堅持,但不排除會加強*策。3、山東多地商品房繼續限購限貸限價14號召開的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決定,今年濟南、青島等熱點和潛在熱點城市,要增加住宅及用地有效供給,繼續執行好限貸限購、限價銷售等措施,確保房價環比不增長;山東省其他城市要有序推進商品住宅去庫存,積極化解非住宅庫存。防止商品房交易量和價格暴漲暴跌。4、上海:個人住房貸款增量創新低央行數據顯示,隨著上海房地產調控效果不斷顯現,個人貸款增速和增量占比明顯回落。一至四季度個人住房貸款分別增加917.3億元、1015.5億元、747.7億元和671.9億元,三四季度貸款季度增量明顯下降,其中12月份新增個人住房貸款154.7億元,創近14個月個人住房貸款月增量新低,表明調控新*促進房產市場和住房信貸穩健發展的效果顯著。以上就是房產最新*策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5. 地稅哪個文號核對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范圍
非普通住宅有三個標準: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下(不含1.0);2、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3、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同級別土地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 以上三點只要符合一個,即為非普通住宅。 反之則為普通住宅。
關于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
滬房管規范市〔2014〕6號
各區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規劃土地局、財*局、地稅局:
根據《**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等相關規定,經市*府同意,現將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事宜通知如下:
可以享受優惠*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
二、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內環線以內的低于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于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于230萬元/套。
6. 房地產調控*策
2006年3月5日 *府工作報告
2006年3月18日 建設部 監察部《關于開展城鄉規劃建監察的通知》
2006年5月17日 《**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六條意見》 俗稱“國六條”
2006年5月29日 《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 所稱“國六條細則”
2006年7月6日 《關于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通知》(建住房2006165號)
2006年7月11日 《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
2006年5月31日《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
2006年7月24日《**辦公廳關建立土地督察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6年8月1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
2006年8月6日《國土資源部針對當前土地管理中存在五大問題推出五大措施》
2006年9月5日《**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6年7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7. 國發房改文件〔2006〕26號
是2005年。
國辦發[2005]26號 **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 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等七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已經**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房地產業是國民經濟支柱產業。
正確認識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及時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對于鞏固和發展宏觀調控成果,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把解決房地產投資規模過大、價格上漲幅度過快等問題,作為當前加強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任務。
堅持積極穩妥、把握力度,突出重點、區別對待,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強化法治、加強監管的原則。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調控*策措施,做好供需雙向調節,遏制投機性炒房,控制投資性購房,鼓勵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合理引導住房消費,促進住房價格的基本穩定和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辦公廳 二○○五年五月九日 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 建設部 發展改革委 財*部 國土資源部 人民銀行 稅務總局 銀監會 (2005年4月30日) 保持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事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當前一些地區存在房地產投資規模過大,商品住房價格上漲過快,供應結構不合理,市場秩序比較混亂等突出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引導和調控,及時解決商品住房市場運行中的矛盾和問題,努力實現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切實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強化規劃調控,改善住房供應結構 各地要根據本地房地產市場需求情況,盡快明確今明兩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項目布局以及進度安排。住房價格上漲過快、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不足的地方,住房建設要以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為主,并明確開工、竣工面積和占住房建設總量的比例,盡快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穩定市場預期。
省級人民*府要加強對各市(區)、縣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各地城市規劃行*主管部門要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府確定的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需求,加快工作進度,優先審查規劃項目,在項目選址上予以保證。
同時,要嚴格控制低密度、高檔住房的建設。對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在供應土地前,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出具建筑高度、容積率、綠地等規劃設計條件,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住房銷售價位、套型面積等控制性要求,并作為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以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應。
各地要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許可監管,對2年內未開工的住房項目,要再次進行規劃審查,對不符合規劃許可的項目要堅決予以撤銷。 二、加大土地供應調控力度,嚴格土地管理 各地區要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的前提下,根據房地產市場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土地供應結構、供應方式及供應時間。
對居住用地和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的地方,適當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著重增加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要繼續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嚴格控制高檔住房用地供應。
要進一步完善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積極引入市場機制,進行土地開發整理,降低土地開發成本,提高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應能力。 要嚴格土地轉讓管理,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嚴禁轉讓,依法制止“炒買炒賣”土地行為。
加大對閑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實制止囤積土地行為,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對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征收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要規范土地出讓公告和合同的內容,加強房地產開發用地供后監管,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的,依法追究違約違規責任。
三、調整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策,嚴格稅收征管 要充分運用稅收等經濟手段調節房地產市場,加大對投機性和投資性購房等房地產交易行為的調控力度。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各地要嚴格界定現行有關住房稅收優惠*策的適用范圍,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對不符合享受優惠*策標準的住房,一律不得給予稅收優惠。
房地產等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加強相關稅收的征管,具體辦法由稅務總局會同建設部等部門研究制定。 四、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防范金融風險 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要加大“窗口指導”力度,督促商業銀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信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