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認真貫徹落實《**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
**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 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辦發〔20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國發10號文件)印發后,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的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地方*府責任 地方*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嚴格執行國發10號文件及其相關配套*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各地要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設力度;繼續完善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完善房地產統計基礎數據;繼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實好年內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的目標任務。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 2011年,全國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
各地要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
地方人民*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確保完成計劃任務。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準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把建制鎮納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圍。 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各地要在加大*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吸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
要研究制定優惠*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并持有、經營,或由*府回購。 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策,加強稅收征管 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
稅務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確保*策執行到位。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
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
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要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大力推廣“限房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價高的城市要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
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并提供相應證明。
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并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
要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
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區域內向其售房。 已采取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凡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調整完善相關實施細則,并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工作,確保*策落實到位。
尚未采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
2. 昆明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昆明市人民*府辦公廳文件 昆*辦【2011】24號 昆明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府,市*府有關委辦局,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和《云南省人民*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云*發【2011】21號)精神,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進一步加快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有利于加快城鎮建設步伐,提高城鎮建設水平,推動城鎮化科學發展;能有效增加投資,擴大內需,拉動消費,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對多渠道增加城鄉住房供應,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居住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府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一系列*策,切實采取有力措施,強化工作責任,進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供應,穩定住房價格,有效保障居民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條件,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二、采取措施,落實責任,穩控房價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策措施,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強監管,確保2011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年度價格漲幅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水平,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范圍內,并保證控制目標的完成。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的原則,緊緊圍繞“住有所居”的目標,按照“*府主導、分層保障、擴大覆蓋、優化供給、完善管理”的工作思路,堅持投、建、管分離的原則,努力構建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各類棚戶區改造及租賃住房補貼等形式為補充的基本住房保障體系。 (二)2011年,全市計劃完成保障性住房114000套(戶),其中:租賃住房補貼11500戶,實物建房102500套。
(三)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融資體制機制,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籌集的相關規定,通過*策創新等手段,形成多元化的保障資金來源。市級已經成立專門的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公司,承擔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開發、建設和管理運營職能。
積極爭取使用銀行提供的中長期貸款和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鼓勵和引導實力強、信譽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住房的開發建設,拓展保障性住房投融資渠道。 四、完善限購措施,遏制投資和投機性購房 嚴格按照《**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規定,結合昆明市人民*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國銀監會云南監管局《關于在昆明市執行商品住房限購*策的通告》(昆*發【2011】7號),進一步明確:在昆明市主城四區及呈貢 (論壇 新聞)縣行*區域范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策。
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區及呈貢縣行*區域范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內向其銷售住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五、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產稅收*策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二)根據不同的銷售價格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三)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稅務、財*、住建、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強化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通過“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稅務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確保*策執行到位。 六、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一)對居民家庭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二)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三)繼續加強對執行差別化信貸*策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貸款行為。
七、加強住宅用地供應和用地計。
3. 昆明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昆明市人民*府辦公廳文件 昆*辦【2011】24號 昆明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府,市*府有關委辦局,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和《云南省人民*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云*發【2011】21號)精神,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進一步加快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有利于加快城鎮建設步伐,提高城鎮建設水平,推動城鎮化科學發展;能有效增加投資,擴大內需,拉動消費,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對多渠道增加城鄉住房供應,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居住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府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一系列*策,切實采取有力措施,強化工作責任,進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供應,穩定住房價格,有效保障居民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條件,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二、采取措施,落實責任,穩控房價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策措施,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強監管,確保2011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年度價格漲幅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水平,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范圍內,并保證控制目標的完成。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的原則,緊緊圍繞“住有所居”的目標,按照“*府主導、分層保障、擴大覆蓋、優化供給、完善管理”的工作思路,堅持投、建、管分離的原則,努力構建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各類棚戶區改造及租賃住房補貼等形式為補充的基本住房保障體系。 (二)2011年,全市計劃完成保障性住房114000套(戶),其中:租賃住房補貼11500戶,實物建房102500套。
(三)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融資體制機制,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籌集的相關規定,通過*策創新等手段,形成多元化的保障資金來源。市級已經成立專門的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公司,承擔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開發、建設和管理運營職能。
積極爭取使用銀行提供的中長期貸款和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鼓勵和引導實力強、信譽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住房的開發建設,拓展保障性住房投融資渠道。 四、完善限購措施,遏制投資和投機性購房 嚴格按照《**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規定,結合昆明市人民*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國銀監會云南監管局《關于在昆明市執行商品住房限購*策的通告》(昆*發【2011】7號),進一步明確:在昆明市主城四區及呈貢 (論壇 新聞)縣行*區域范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策。
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區及呈貢縣行*區域范圍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內向其銷售住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五、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產稅收*策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二)根據不同的銷售價格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三)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稅務、財*、住建、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強化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通過“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稅務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確保*策執行到位。 六、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一)對居民家庭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二)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三)繼續加強對執行差別化信貸*策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貸款行為。
七、加強住宅用地供應和用地計。
4. 北京市出臺《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1、現在的文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2013年第3號)
土地增值稅幅度預征率表
預計增值率 預征率
預計增值率≤50% 2%
50%100%200%預計增值率匡算公式:〔(擬售價格*預售面積-項目成本)〕÷項目成本*100%項目成本 = (土地成本+建安成本)*(1+間接費用率) 間接費用率暫為30%
注:容積率小于1.0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最低按照銷售收入的5%預征土地增值稅。
2、原來的文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5號)
土地增值稅幅度預征率表
預計增值率 預征率
預計增值率≤50% 2%
50%100%200%預計增值率匡算公式:〔(預售價格*預售面積-項目成本)〕÷項目成本*100%項目成本 = (土地成本+建安成本)*(1+間接費用率)間接費用率暫為30%
注:容積率小于1.0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最低按照銷售收入的3%預征土地增值稅。
5. 紅頭文件標題過長怎么辦
文件標題的排版是有講究的,不能字數一樣多,要么正梯形,要么倒梯形,要么中間長上下短,比如1:
深圳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貫徹落實
《**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實 施 意 見 的 通 知
2: 深圳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深圳市貫徹落實《**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
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實施意見的通知
3: 深圳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貫徹落實《**
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
有關問題的通知》實施意見的通知
4 深圳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貫徹落實
《**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
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實施意見的通知
關于1111111111
111111111111111111的
請 示
關于1111111111111111111111
1111111111111111的
請 示
一定要居中,用黑體字,我做的例子好像不太居中,呵呵,沒辦法,改不過來,你就將就一下吧
呵呵,如有不到之處,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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