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7年兩會有哪些話題關于房產的
由于房地產問題涉及范圍太廣、太復雜,牽涉到很多利益關系,房產稅立法不在本次會議日程。
【2017房產稅開征最新消息】房地產稅立法不在兩會議程中 或2020
2017-03-07 來源: 網絡
兩會熱火朝天,牽動民生的議題自然離不開樓市。
近日,住建部回應房地產稅進展時表示,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要求開展工作。有媒體透露,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已經基本完成,高層會根據對整個經濟發展現狀的判斷及納稅人的共識適時出臺。北大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甚至表示,該法案預估大概會在2020年前出臺。
樓市議題向來是民生焦點,而房地產稅問題又是焦點中的焦點。在以上新聞的下面以及各大樓市論壇的評論區,討論異常激烈。
關于房地產稅,民間討論最核心的議題是房地產稅對目前的樓市和房價到底會有什么影響。這個問題看似是個小切口問題,但這個問題的討論一旦展開,這個切口就會越來越大。
首先,全國樓市本來就分化極大,各地市場不同,樓市供求狀況不同,居民持有房產情況不同,對一線城市和對三四線城市以及五六線小城鎮的影響自然不能一概而論;其次,既然基本面如此不同,而房地產稅又屬于地方稅種,那就涉及到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的*策的統一性和差異性,那么**各部委如何協調這種統一與差異,中央與地方之間又如何協調配合,才能既考慮中央*策的初衷又兼顧各地方的實際情況?
在相當多的論壇,包括房地產業界的內部討論群,關于房地產稅的討論還要更細致,甚至具體到多少平方米,幾套房,什么樣的人群,以及不同城市可能什么稅率。但是不管問題如何討論,主流輿論似乎都容易出現一種普遍的焦慮情緒,最普遍的是擔心房地產稅形成新的稅收負擔,同時造成相當部分中產階層的財富流失。在主流的焦慮之下,當然也潛藏了一股暗流,那就是寄望于房產稅降低房價的心理。
這種顧慮、焦慮以及部分投機心理是對房地產稅這一稅種設置初衷的誤解。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房地產稅尤其狹義的房產稅的設計初衷是控制房價的手段和地方增加財*的途徑。這兩種方式或許地方以及某些人群會故意附會,但一定不是頂層設計房產稅的初衷。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市場化發展實際上不過20年左右時間,在最初的稅制設計上,存在摸著石頭過河的情況,因此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稅種多,納稅環節多,某些稅費不合理等問題。隨著房地產市場的迅速發展,這些早期被忽略的問題需要進行統一規范的設計。這就是為什么從2015年開始,中央大幅推進不動產登記制度,目的也是為了最終規范稅制。中央*府的很多文件也說得非常明白,房地產稅制改革的基本出發點一定是改善房地產稅收體系、規范稅制,最終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重申頂層設計不止能夠澄清市場和民間誤解,更重要的是,這么重要的財稅*策的出臺要更加審慎,要進行充分的調研,要做好前期的配合工作。房產稅實際上已經在幾個城市試點了,但效果并不特別好,說明它與當下中國的實際情況的匹配度可能還不高。作為整體房地產稅收體系改革的一部分,目前稅種的混亂以及不合理之處首先要改善,其次應當大力推動不動產登記工作,從而保證之后與房產相關的稅種稅制稅率改革順利推進。
最后,2017年3月4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傅瑩就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表示,房產稅立法草案沒有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安排,這意味著,房產稅立法今年還不在日程上。
2.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是哪一年的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是根據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修正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是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30日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修正。??。
3. 2017年人大會議對農村買樓有哪些優惠*策
2017農民進城購房的優惠*策:第一,農民購房可獲得高額度補貼。
農民進城購房后,自愿退出農村的宅基地和土地,將其歸還給村集體的,可以獲得相應補償款,2017年農村宅基地和土地的補償標準是3-5萬元,具體可參考當地經濟水平,各地區稍有不同。第二,農民購房可以免征契稅。
購房時需要交契稅這是眾所周知的,早先國家規定農民首次購買90平米以下的商品房可以免征契稅。隨著農業戶口的取消,地稅局取消了農民購房免征契稅的相關要求,現在農民進城買房,已經沒有稅務方面的繳納費用了。
第三,可享受當地*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優惠*策。比如一些地方*府與當地房地產開發商合作推廣福利活動;加大對農民工住房公積金的支持力度;對購買新建商品房可按所繳契稅給予農民工獎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