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產中的泛會所具體指什么
“泛會所”的概念的提出,標志著房地產從單純的住宅項目建設向綜合性、多元化社區開發的轉變。 整合社會優秀資源,并將其運用到房地產的開發經營當中,是“泛會所”理念的基準,其理念核心就是為業主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務。社會資源的有效整合可以在房地產經營中發揮越來越大作用.
新世界陽光花園就是按照這種理念,成為這種開發思路的先行者,為今后的社區建設提供了一個嶄新的思路。他們與山東省立醫院、貴和皇冠假日酒店、泉景大酒店強強聯合,共同為小區業主提供綜合的、全面的服務,從社區醫院、家庭衛生保健、貴賓式導醫服務、業主健康檔案、醫療咨詢,到英式管家服務、商務工作輔助、VIP酒店金卡優惠,這一切體現了房產商對業主的人文關懷。
2. 小區里的會所是房地產公司的固定資產還是存貨
這要看開發商與業主的銷售合同中是怎樣約定的,一般情況會所對業主都有一定免費服務項目,那么這免費部份的產權就是業主共同所有,直接進入開發商的開發成本,當然也是有部份歸開發商所有,并且開發商擁有產權證,轉成了開發商的固定資產。
由于會所的權屬不同,在稅收上也各有不同的規定,至于寫論文那么就是一個比較廣義的話題,各種可能性都有,并且各有各的特點。 (你具體可以參看國稅發[2006]31號)其中很明確地談到會所的歸屬問題,對你的論文有用。
祝你順利。
3. 房屋類型是會所怎么回事
會所不是住宅,會所屬于住宅小區配套建筑,一般開發商是不出售會所的,而是留作物業管理用,或出租。商品房小區,如果規劃中沒有商鋪,會所只能作為物業管理用,只能做小區內部服務;商品房小區,如果規劃中有商鋪,會所即可服務于小區內部,也可對外出租。
問題補充、回答:
有獨立的產權證就可以買賣,但要先弄清楚,是否屬于全小區業主共有,雖然有的小區的開發商自有房屋很多,這些房屋的產權完全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實際上成了小區里最大的業主,但只要是全體業主共有的,開發商無權擅自將其出售,就算出售了,收入也不全部屬于開發商。
4. 房地產開發企業修建的會所和售樓處、樣板房及其裝修費用,怎么走
《關于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指引的通知》中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樣板房獨立于銷售商品房以外單獨建造的,其裝修費用計入房地產開發費用;對在銷售商品房內既作樣板房又作為開發產品對外銷售的,其樣板房裝修費用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
A、理解一: 對在銷售商品房內但不作為開發產品對外銷售的,將來拆除的,其裝修費用如何歸屬? ? 顯然,只是專門為銷售而建造的樣板房,其裝修費用則要計入房地產開發費用!
B、理解二: 對在銷售商品房內但不作為開發產品對外銷售的,將來自用的,其裝修費用又如何歸屬? 固定資產
C、再看:土地增值稅中開發成本,可以扣除,并加計扣除20% 開發費用,根據利息情況限制扣除,無加計扣除
D、籌劃方案: (1) 將樣板房建造在銷售商品內并作為開發產品銷售處理; (2) 即便拆除,也將其進行復建后作為開發產品銷售處理。 其目的和好處在于: 裝修費用可作開發成本據實并加計扣除,節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