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購房新*策內容是什么
新*策出臺情況:新買住宅房限購1套 “成都要限購了,還包含了不能更名的房產新*。”
現已簽好合同卻還沒來得及過戶的購房者小羅看到這條音訊后登時慌張了起來。新*會不會對自有有影響?房子還能順暢過戶嗎?再買新房首付得給多少?。
各種疑問環繞著他。
小羅的疑問也是許多購房者的疑問。新買房的限購時刻從什么時候算?為何要在此時出臺“房產新*”?應當怎么看待如今的房地產買賣?成都市房管局等有關有些對新*擬定的背景、意圖意義和首要內容進行了具體解讀,而且表明“成都市房地產買賣是穩健的、健康的,也是可持續的。
*府對堅持成都市房地產買賣持續安穩健康展開的決心是堅決的。維護買賣秩序的決心是不變的。
沖擊各種打亂買賣的做法,維護購房者權益的*策很明顯。期望購房者理性對待房地產買賣的展開,理性購房,維護本身權益。”
新*策出臺背景:或有外地資金炒進成都房市 成都市有關部門稱,如今成都房地產買賣的根本狀況,是買賣供應和需要處于合理區間,銷量和房價趨于安穩,買賣呈現展開態勢。 不過,成都房地產買賣存在潛在危險。
據介紹,如今買賣已由低迷轉向復蘇,住宅剛需和改進型需要逐漸開展,對高質量的住宅需要有所增多。而且城市新開發區域歷經幾年乃至十年以上的開發建設后,配套標準、工業展開水平、人員集聚才能已較大進步,樓盤質量也高于別的區域,報價相應高于別的區域。
受全國熱門城市房價較快上漲影響,成都市房地產買賣區域有所加大,單個開發公司、中介機構出于各種意圖跟風炒作,買賣氛圍緊張,乃至故意放緩開盤節奏、削減推盤量,制作虛偽出售信息,制作房源嚴重假象,致使恐慌性購房、投機購房等非理性購房。更有外地資金借機進入成都市房地產買賣炒作的存在,打亂了成都市房地產買賣,引起非理性購房,致使房價大起大落,影響成都市房地產買賣的安穩。
新*策出臺意圖:阻斷游資入市 確保剛性需要 《辦法》擬定的意圖是什么?成都市有關單位對此介紹到,首要是“對于我市房地產買賣存在的潛在危險,進一步清晰有關辦法,精準調控我市房地產買賣。” 首要是按捺投機炒房,阻斷游資入市。
對于游資進入和炒房景象有危險,經過限購阻斷炒房者,和外地游資特別是各類金融杠桿配資資金許多涌入成都買賣,引起買賣大起大落,并嚴厲網簽存案處理和期房轉讓,約束炒房做法,緊縮炒房空間,遏止和沖擊炒買炒賣的投機做法,避免打亂買賣,維護成都房地產買賣安穩。 其次是確保剛性需要,支撐改進性需要,以及標準報價機制、避免房價跳漲。
而且也有利于買賣秩序,維護購房者權益。《辦法》中的一些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炒作等影響住宅房買賣秩序的做法將給于嚴處,情節惡劣的將封閉網簽和暫停預售。
2. 成都房產新*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目前還沒出來,暫以國家新*為標準,不過在成都的20家銀行執行各不一樣,具體為對外地人一條界定不一樣具體為: 房貸新*不完全清單 1.中國銀行 7區12縣以外的購房者為外地購房者。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個為本地戶口,即視為本地購房者。 2.農業銀行 7區12縣內居民都是本地購房者,夫妻雙方其中一人為本地居民則視為本地購房者,二套房,認房不認貸。
3.工商銀行 外地購房者只需在當地房管局、街道辦或派出所開具首套房購房證明,即可在購房所在地辦理貸款業務,且享受首套房*策。 4.建設銀行 大成都7區12縣范圍內的居民才算本地購房者。
對于外地購房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5.民生銀行 沒有購房所在地身份證明、戶口、收入、職業及婚姻證明的人群,都算外地購房者。
6.招商銀行 四川省內的居民都算本地購房者。但購房者必須提供購房所在地的納稅或社保證明,時限不一定是一年以上。
7.交通銀行 并未區分外地和本地購房者。目前,尚未收到總行關于限制外地購房者貸款的細則。
8.渤海銀行 川內居民都算本地購房者,信貸*策同購房所在地居民享受同等*策。按揭年限與購房者現年年齡之和,不得超過60歲。
9.興業銀行(601166,股吧)沒有當地身份證明,戶口,收入證明,職業證明以及婚姻證明的人群為外地購房者。 10.光大銀行 沒有當地身份證明,戶口,收入證明,職業證明以及婚姻證明的購房者為外地購房者。
但在風險得到控制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辦理異地購房貸款。 11.成都銀行 沒有嚴格界定。
12.浙商銀行 七區12縣以外地區的購房者算外地購房者。 13.華夏銀行(600015,股吧)不是本地戶口即是外地購房者。
14.深圳發展銀行 不存在外地購房者的說法,本地外地一視同仁。 15.渣打銀行成都分行 七區十二縣以外均算外地購房者。
16.郵*儲蓄銀行 尚未執行限制外地購房者住房貸款*策,該行且只能辦理二手房按揭貸款業務。 17.中信銀行 成都五區十二縣以內并有相關戶口及身份證明等的都算本地購房者,否則就是外地購房者。
18.浦發銀行(600000,股吧)沒有購房所在地地區的身份、戶口、收入、職業及婚姻證明的購房者,為外地購房者。 19.匯豐銀行成都分行 尚未執行限制外地購房者貸款的*策。
20.重慶銀行 只有提供購房所在地區身份證明的購房者才算本地。否則,為外地。
不過可以透露的是,如果2季度經濟依然運行良好的話,銀行加息是必然的,就是成都不出細則,也難挽回房產降溫的趨勢,大勢所驅,沒辦法。
3. 成都最新限購*策
符合在限購區域內購房資格者,在2016年10月1日后,未新購買商品房的,可以新購一套住房,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只能再買1套。
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是此次才成為限購對象,也就是說二手房是從3月24日之后計入,去年10月1日限購*策后,購買二手房的客戶,仍然可繼續新購一套。舉個栗子:曹操在高新南區上班,2016年10月1日,在高新南區買了1套新房,現在根據新*,今天開始,他不能在高新南區繼續購買新的住房了,無論是新房或者二手房,他已經沒有購買資格;劉備也在高新南區上班,2016年10月1日之后,他在高新南區買了1套二手房,根據新*,從今天起,劉備還有資格在區域內新購1套住房,但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他都只能再買一套。
限購新*二:強化區域職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區域內購買住房的,購房者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限購*策繼續按成辦發〔2016〕45號文件執行,但其中非本區戶籍居民須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怎么理解?因限購區域擴大了11個區域,包括此前的高新區和天府新區累計13個區域。購房資格認定從1年變2年。
限購的區域可以劃分為三個部分:高新南區、天府新區、其他11個限購區域。根據成都市房管局的最新解讀,在其他11個限購區域內,可以交叉購買;高新南區和天府新區,可以在其他11個限購區購買一套,但在其他11個限購區購買一套后,就不能在高新南區或者天府新區買房;高新南區和天府新區,繼續執行去年的*策,彼此不能交叉購買。
又一個栗子:皮皮蝦的戶籍在錦江區,2016年10月1日前購買過一套商品房,但他仍可以在其他11個限購區域(即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再買1套住房,但是不能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或者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買房。限購新*三:加強購房資格審核非本區域戶籍居民不得通過補繳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購買住房。
房管、人社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部門協作,加強購房資格審核,確保住房限購措施落到實處。什么鬼?“非本區域戶籍居民不得通過補繳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購買住房。”
同時不再將繳納個人所得稅作為取得購房資格的途徑,并要求相關部門加強審查,防止弄虛作假。這一條,在前兩條的基礎上又進行了更深入的限購,嚴格了購房資格審查。
再來個栗子:大師兄本來在金牛區上班,戶口也在金牛,但他看上了天府新區的一套房子,在本次限購新*之前,他找到自己在天府新區開公司的朋友,假冒朋友公司的員工補交了1年社保,拿著假社保以騙取天府新區購房資格。而現在,大師兄這種行為不再被允許,新的限購*策對這種行為明令禁止。
限購新*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對于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端人才等,經所在區*府(管委會)認定后,其購房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限的限制,但所購商品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載入不動產登記簿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轉讓。解讀:新*支持重大項目和創新創業,對“人才引進”的購房需求給予了區別的對待,這讓有意來蓉工作和生活的各類符合要求的人才并沒有置業的障礙。
只要獲得在區*府(管委會)認定(相關手續并未公示),允許買房,但是買到的這套房子5年內不能上市轉讓。換句話說,只能自住或出租,遏制投機炒房行為。
還舉個栗子:沒得栗子了,自己理解吧!!!限購新*五: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嚴厲查處違規收取誠意金、虛高裝修費用變相提價、偽造或虛開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幾個字解答下:該條新*針對開發商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是防止開發商推高樓市價格的有效手段。
“誠意金”并非“定金”,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前收取“購房誠意金”,并與排號、認購等行為掛鉤,這種資金并不具有“定金”性質,此種行為將消費者置于非常弱勢的地位,其權益根本無法得到保障,同時給房地產市場秩序以及金融市場秩序帶來極大風險。而虛高裝修費用變相提價通常是開發商在*策不允許開發商隨意漲價的“調控”手段下的鉆空子行為。
成都去年出臺相關規定,“同一項目分期建設銷售的,價格增速不得高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而少數開發商就通過“改精裝,虛高裝修費”,甚至強加裝修條款讓購房者買單。偽造或虛開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行為,則更是違法行為。
4. 成都房產*策是什么呢
4月12日,成都市房管局等多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及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對于達到商品房預售條件未在30日內申請 預售許可或不接受預售申報價格指導的,房管部門可在1年內不受理其預售許可申請。
同時,在成都住房限購區域內新購買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 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 另悉,為配合《成都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購*策的通知》(成辦發(2017)10號)文件的有關調控措施,經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核心成員2017年第二次工作會議審議,決定將四川省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如下: 1、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 區、雙流區、郫都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等12個住房限購區域,仍按原*策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非限購區域不低于25%。
2、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限購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 區、雙流區、郫都區等11個住房限購區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貸款年限不超過25年;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貸款最 長年限不超過25年;全省其他非限購地區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 區、雙流區、郫都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等12個住房限購區域,已擁有2套及以上(無論是否有貸款或是否結清相應貸款)住房的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 房貸款;全省其他非限購地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對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4、本通知自2017年4月13日起實施。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借款人通過房屋交易系統完成網上定購、簽約購買住房,或者銀行業機構已經受理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的,其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按照原*策執行。
5、本通知未明確事宜繼續按本通知前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相關規定執行。
5. 成都樓市新*如何解讀呢
城南熱點區域 購房加大戶籍限制 新*最受關注的一條莫過于對成都部分區域進行的限購升級。
《通知》中明確提到,將進一步加強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等熱點區域住房限購措施,促進職住平衡,減少交通擁堵。 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戶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穩定就業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1年以上的其他地區戶籍居民,在本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辦發〔2016〕37號文件規定的住房限購區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區域范圍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根據成辦發〔2016〕37號文件,限購區域是指在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縣范圍內實行住房限購,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購買1套商品住房(法人單位經審查確屬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住房且用于職工自住的除外)。
嚴格執行住房限購地區信貸*策,購買二套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城南限購加碼 二套房首付高達七成 《通知》稱,根據《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貸款*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以及《成都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策措施的通知》有關意見,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21家核心成員單位于2016年11月17日做出決議,進一步調整成都市部分區域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決定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范圍內購房: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未結清相應貸款、再次申請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的,暫不提供貸款支持。
通知要求從11月18日起執行。 前一天剛限購剛升級,隔天首付*策又放大招。
反正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和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買房愈發困難了。首先你要有購房資格,要是買二套房就必須至少7成。
公積金貸款新* 余額和時間雙掛鉤 通知對公積金貸款也進行了限制。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購買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余額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住房貸款余額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予以公積金貸款。 更重要的是,《通知》對公積金貸款額度也進行了更強的限制,即實行公積金貸款金額與職工繳存余額和繳存時間雙掛鉤*策。
此前,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的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單筆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請貸款時上月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之和的20倍。
新*實施后,兩人及以上的職工家庭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共同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上限70萬元);單職工家庭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 20倍*繳存時間系數(上限40萬元);繳存時間小于12個月的,時間系數設為0。 5;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
9;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設為1。 嚴格約束囤地、惜售 優化土地供應,增加有效供給 土地市場方面也出臺了新*。
《通知》要求,對取得土地后約定的竣工時間屆滿還未達到100%開工、約定的竣工時間滿一年仍未實現100%申請銷售等行為的開發企業,納入成都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平臺記錄,且在房屋具備條件并上市銷售前不得參與土地公開出讓市場競買。 對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依法按照土地出讓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對動工開發日期滿兩年以上未動工開發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此外,成都市還表示將公布全市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3年滾動供應計劃,穩步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規模。 并且,新*對開發商預售的約束也進一步升級。
《通知》指出,成辦發〔2016〕37號文件規定的住房限購區域內,商品住房項目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且分期開發建設的,每期申請預售面積不應低于3萬平方米(尾盤除外),在5萬平方米以下的應一次性申請辦理預售許可。 10年以上樓齡二手房 公積金貸款首付再加一成 11月21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稱為貫徹落實《成都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策措施的通知》(成辦發?2016?45號)要求(即成都房地產市場11月17日出臺的新*),出臺具體實施意見通知。
與11月17日發出的針對整個房地產市場的通知相比,公積金新*除了執行其*策中關于公積金貸款雙掛鉤等內容外,還新增了關于樓齡在10年以上的再交易住房規定,即所購再交易住房樓齡在十年以上的,相應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
6. 成都樓市出了什么新*
10月17日報道, 今天上午,成都市人民*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成都市成品住宅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提到,2017年至2020年底,全市新開工商品住宅(三層及以下低層住宅除外)和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區(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成品住宅面積比例逐步達到100%,郊區市縣(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成品住宅面積比例逐步達到80%。
2022年底,全市新開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積比例達到100%,全面實現成都的住宅產品結構從清水房為主到成品住宅為主的根本轉變。 據悉,成品住宅是指在房屋竣工驗收前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鋪裝或涂飾完成,套內管線及開關插座、廚房和衛生間設備全部安裝到位,基本達到入住條件的住宅。
成品住宅建設實現了土建工程和室內裝修的設計施工一體化,可大幅度減少建筑垃圾、粉塵和噪音污染。推進成品住宅建設,有利于提升城市環境品質,推動建筑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促進建筑業、房地產業轉型升級;有利于優化住宅產品結構,減少投資性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證成品住宅質量,成都將推行成品住宅菜單式裝修。開發企業應以菜單方式,為購房人提供多樣化的裝修風格選擇,滿足個性化需求。
成品住宅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含)以內的,菜單式裝修方案不得少于2個;成品住宅建筑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菜單式裝修方案不得少于3個。 明確成品住宅裝修內容。
成品住宅買賣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房屋裝修內容、質量標準和使用的部品部件品牌、型號及備選品牌、型號以及經建設行*主管部門核查的裝修工程價格等內容。 實施成品住宅建設信息公示制度。
開發企業應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成品住宅建設樓棟、單元、戶型、裝修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信息,菜單式裝修的選擇內容,采用的裝修部品部件品牌、型號和備選品牌、型號,采用的裝修材料的質量及環保證明、裝修工程質量保修期以及開發企業當前的信用等級等信息。 成品住宅項目應修建實體樣板房。
樣板房要真實反映裝修標準和施工質量,作為房屋交付的參照標準。樣板房的保留時間自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年。
這樣的*策好啊,直接入住,減少住戶很多的麻煩。
7. 2017成都買房新*則是什么
3月23日晚7時許,成都市人民*府網站發布消息,將二手房納入限購范圍。
具體如下:為切實堅持住房的居住屬性,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持續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府同意,在市*府辦公廳《轉發市房管局等部門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辦發〔2016〕37號)、《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策措施的通知》(成辦發〔2016〕45號)的基礎上,現就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購*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擴大住房限購范圍將二手住房納入限購范圍,購房者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二手住房的,應符合成辦發〔2016〕37號、成辦發〔2016〕45號文件規定的購買商品住房條件,且只能新購買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強化區域職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區域內購買住房的,購房者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限購*策繼續按成辦發〔2016〕45號文件執行,但其中非本區戶籍居民須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三、加強購房資格審核 非本區域戶籍居民不得通過補繳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購買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部門協作,加強購房資格審核,確保住房限購措施落到實處。
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對于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端人才等,經所在區*府(管委會)認定后,其購房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限的限制,但所購商品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載入不動產登記簿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轉讓。
8. 誰來解讀一下成都新出的限購*策,有點讀不懂,本來還想買房,現在
你是說昨天出的那個城南限購*策嗎?
成都市人民*府辦公廳印發《進一步促進該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策措施》通知指,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戶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穩定就業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一年以上的其他地區戶籍居民,在該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於10月1日后尚未在規定的住房限購區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的,可在該區域范圍內購買一套商品住房。不符合該條件的居民,不得在該述區域購買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