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證齊全的房地產開發商跑路了怎么辦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及辦案實際經驗,在開發商跑路,項目面臨爛尾,矛盾不可避免發生時,對于已經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的購房者,建議:可以通起訴開發商,及時申請訴訟保全,要求凍結查封開發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產、預售款專用賬戶以及其他全部的財產,以備在訴訟終結后能夠完全受償。
對于沒有財產可以凍結查封的開發商,購房者可以考慮追究開發商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的責任,如果該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違反法定監管義務,使開發商得以卷款潛逃而造成購房者損失的,購房者可以要求監管的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2. 房地產公司老板逃跑了應該怎么辦
首先要選擇報警,要求公司給予履行合同的書面保證,然后法院起訴。
開發商是一個公司,其老總跑了,并不必然意味著這個公司破產或者倒閉什么的,如果公司還在,還未破產,那你的購房合同繼續履行,并不受影響。當然,按照一般經驗,老總跑了,多半是公司出了問題,這又分幾種情況: 一是房產商被*府救了,或者爛尾樓被其他房產商收購了,那么合同還是可以繼續履行,你還是按照合同取得房子; 二是*府不救,也沒有房產商收購,那么房產商就要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在建的房地產或者已建成但尚未過戶的房屋作為破產財產被拍賣(也就是你說的被法院查封),用以清償債務。
在目前法律對于購房人尚無特別保護的情況下,你只能作為普通債權人參與破產程序。
3. 房地產開發商跑了 業主應該如何做
隨著我國房地產行業不斷發展,開發商跑路等一系列問題也在不斷暴露,國家*府主管部門對于該問題也在加強監管,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到預售資金監管,這些措施都是為了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特別是目前實施的預售資金監管制度,更是為了避免開發商跑路,項目爛尾,防止業主的購房款打了水漂而設立。
在開發商跑路,項目面臨爛尾,矛盾不可避免發生時,對于已經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的準業主,可以通過“抱團”的形式起訴開發商,及時要求凍結查封開發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產、預售款專用賬戶以及其他全部的財產,以備在訴訟終結后能夠完全受償。
對于沒有財產可以凍結查封的開發商,業主可以考慮追究開發商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的責任,如果該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違反《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法定監管義務,使開發商得以卷款潛逃而造成業主損失的,業主可以要求監管的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開發商的其他債主在保留好各種證據的前提下,也應該及時申請凍結開發商的相關資產,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
4. 房地產開發商跑路樓盤爛尾怎么辦
由于現在購買房產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比較少,大都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購買的房源變成了爛尾樓,就存在產權歸屬問題,因而,我們必需要經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如果只是開發商資金斷裂,給開發商一點時間,開發商如果能在短時間內籌措到資金,完成后續工程,爛尾房就可以復活。其次,如果開發商破產樓房爛尾,不可將房子退給開發商。
因為退房以后,購房者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在之后法院的拍賣破產償債先后里,優先級別低于消費者關系。最后,開發商破產后,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5. 開發商跑路了對我有沒影響
如果業主的房子沒有因為開發商的債務而抵押給銀行,不會對業主有任何影響;
如果業主有房產證的話,就沒問題,因為如果房子被抵押的話,房產證會在銀行處。
如果有抵押,房產證上應當有記錄,也可以自己去當地房管部門,拿著自己的房產證、身份證查詢是否存在抵押,以及被擔保的債務具體情況。
貸款人及所抵押房屋所要具備的條件:
貸款人所具備的條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第四,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并愿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所抵押房產的條件:
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并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