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省房產新*有哪些優惠*策
來源:鄂建〔2014〕16號 各市、州、縣人民*府,省*府有關部門: 為了構建符合湖北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府作用,實現“高端放開、中端支持、低端保障”,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省人民*府研究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市場分類調控 (一)各地*府要認真履行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體責任,根據市場供需情況,按照一市一策、一縣一策的要求,采取相應措施,實現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二)武漢市要根據市場變化適時調整放開住房限購等*策,穩定市場預期,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全省其他市、縣要控制商品住房新開發總量,避免新建商品住房集中過度投放,保持市場平穩。
商品住房庫存較大,庫存消化超過24個月的市、縣,要及時修訂住房用地供應計劃,調減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引導住房合理消費,調結構,去庫存。 (三)各地要加強市場需求研判,合理把握住房用地供應節奏和總量平衡,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優化建設用地結構、布局,管控好土地供應閘門。
二、支持合理住房消費 (四)認真落實國家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各類優惠*策,在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上給予優惠支持。居民家庭貸款首次購買自住普通商品 住房,首付款比例按30%執行,貸款利率的下限可擴大為基準利率的0.7倍。
個人購買屬于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稅按1%稅率征收。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并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 征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并且不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征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 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五)認真貫徹《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對符合條件的異地購房人依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對引進的各類專業技術管理人才、在鄂投資機構派駐人員、進城經商務工的農村轉移人口、大學畢業生等,在我省城鎮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給予*策優惠。 三、改進住房供應方式 (六)認真組織編制住房發展規劃,滿足不同層次的住房需求,全面放開商品住房市場,確保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對高端需求,實行優質優價。
(七)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共有產權住房、先租后售等方式運營商品住房;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住房租賃托管業務;引入基金或民間投資收儲存量商品住房,作為租賃房源向市場租賃或向保障對象配租。對企業、機構納入公租房管理的住房租賃收入,免征營業稅、房產稅。
(八)完善公共租賃住房制度。鼓勵各地根據住房保障實際,通過*府收儲等方式,購買商品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探索將社會存量房源納入當地公共租賃住 房體系,實行市場租金、分類補貼。
對城鎮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有穩定就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通過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滿足基本住房需求。 (九)各地要多方籌措資金,加快棚戶區改造,積極爭取國開行貸款規模,充分發揮國開行貸款引導示范作用。
地方*府統籌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可作為項目 資本金注入到市縣*府融資平臺,放大資金效應。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以貨幣化安置為主。
各地可采取*府收儲、集體議價、公開競價收儲 商品房及搭建商品房選購服務平臺等方式,實現貨幣化安置。實行貨幣補償的,可以按貨幣補償標準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
(十)大力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各地要積極探索,通過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實行共有產權,在棚戶區改造安置房中實施共有產權,在新建商品房中配建共有產權住房, 改經濟適用住房為共有產權住房,切實解決城鎮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困難。
對納入公共住房管理的共有產權住房,參照公共 租賃住房*策給予稅收減免和租金補貼。 四、發揮金融和住房公積金支持作用 (十一)各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開發貸款額度,留足貸款規模;對已達到預售許可條件的項目,要保證項目貸款需求,確保項目順利竣工;對在建普通商品住房開發 項目,要滿足合理資金需求,提高開發貸款授信、放款審批效率;對達到授信、放款條件的開發貸款,要提升服務質量,及時發放貸款。
(十二)各商業銀行要配足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加快受理、審批和發放,對已簽訂貸款協議的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要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放款。支持異地購房者在購房所在地商業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
各地要改進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服務,提高工作效率。 (十三)住房公積金存儲銀行通過招標確定,各地要將支持服務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貸款購房情況,與選擇住房公積金存儲銀行相掛鉤。
公積金存儲銀行對同時使用公積金和商業貸款購。
2. 2010年湖北省房地產*策法規有哪些
嚶嚶其鳴,求其友聲 地產界的朋友可聯系我們
古人講:“人有恒產,方有恒心”而現代社會個人恒產中占比最重的一塊就是房產,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經營房地產的業內朋友們請保持緊密聯系。
2011年限購令出臺,專家認為該*策是中國地產史上具有分水嶺性質的標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錢的黃金時代漸行漸遠了,整個行業普遍感受到了危機。然而正如中文詞匯的玄妙一樣,危機背后隱藏機會。市場變冷后合富輝煌集團發布了以“把握時機 以變應變”為主題的市場報告,結果一季度的業績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廣交朋友,加大外圍區域業務覆蓋,正是合富輝煌在房地產限購*策下取得優異業績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擁有業務優勢,并將繼續保持強勢,在這些有影響力的城市樹立企業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邊區域、二三線城市甚至城鎮將是今后業務擴張的重點。
合富作為最早上市的地產代理公司,從土地研究、項目前策、規劃設計、營銷代理、后期物業已經形成完整的服務鏈,限購令促使我們將目光投向二三線城市,公司最大的競爭優勢是參照地方市價,但提供針對過去品牌開發商才擁有的超值服務。為此華中地區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們有緣合力同心,共創輝煌。電話零貳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動電話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總監。
3. 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費用,最新*策
二手房若是正常過戶的話,按相關規定則需要繳納以下費用:
(1)增值稅:稅率5.55%,由賣方繳納,同時規定: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額征收增值稅;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征收增值稅;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普通住宅,則免征增值稅;
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如商鋪、寫字間或廠房等,則不論證是否過2年都需要全額征收增值稅;
(2)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由賣方繳納
征收有兩個條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購買時間超過5年。
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
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另外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么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至今國家暫免征收。
(4)契稅: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 和1%,由買方繳納,同時規定
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
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若買方購買的房產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3%。
(5)測繪費:1.36元/平米,總額=1.3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一般說來房改房都是需要測繪的,商品房如果原產權證上沒有房管局的測繪章也是需要測繪的。
(6)二手房交易手續費總額:住宅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記費:工本費80元,共有權證:20元。
4. 現在房地產有出了什么*策,具體類容是什么,以后又后有什么樣的變
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 備金率0.5個百分點,調整后存款準備金率為16%.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銀監會2010年第一次經濟金融 形勢通報會上指出,銀行業將合理控制信貸增量, 做到有保有控,繼續擴大首套自住型住房等消費信 貸. 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28日在全國土地資源工作會議上 表示,2010年國土部將加快編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 應計劃,提高保障房和中小戶型普通住房的比例, 嚴格控制低密度大戶型住房用地.繼續完善土地出 讓招拍掛制度,加大閑置土地的處理力度,對囤地 炒地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資金投資于 房地產 信托產品的,理財 客戶應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 中有關合格投資者的規定;信托公司以結構化方式 設計 房地產 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其優先和劣后受 益權配比比例不得高于3:1. 央行決定,從2010年2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 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這是2010年以來的 第二次上調,調整后的存款準備金率將達到16.5% 《關于加強房地 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 的通知》 嚴格規范商品房用地出讓行為:嚴格規范土地出讓底價, 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于出讓地塊所在地級別基準地價的 70%,競買保證金不得低于出讓最低價的20%. 推行土地出讓預申請制度,探索土地出讓綜合評標辦法; 市,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科學編制住房特別是保障性 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合理確定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和結構. 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 房用地,確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 70%;積極穩妥推進"三舊"改造,城市土地二次開發試 點工作. 要求商品住房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后不得擅自更 改購房者姓名.今后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 房地產 開發企業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 VIP 卡 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 《關于進一步加強 房地產 市 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 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按照國資委要求,除已確定的16家以 房地產 為主業的 央企外,78家不以 房地產 為主業的央企正在加快 調整重 組,在完成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后要退出 房地產 業務 國土資源部會議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 供應計劃沒有編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將在房 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開展土地出讓招拍掛制度完善試點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增加風險意識,不對投機投資購房 貸款,如無法判斷,則應大 幅度提高貸款的首付款比例 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別化信貸*策執行力度. 住房城鄉建設部13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加快保 障性住房建設,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是下一階段工作 的重點,同時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 中國銀監會主席在2010年第二次經濟金融形勢分析通報 會上,要求做好地方*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管控. 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一季度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強調了 保險資金運用"三不"原則,即不允許投資住宅類 物業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劃建設管理 的規定程序報批,建設,不得變更批準的項目規模, 套型結構和用途;嚴格執行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筑 面積標準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要求. 央行宣布自5月1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 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 暫不上調.這是央行今年第三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 新建廉租住房堅持集中建設和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 房,棚戶區改造項目中配建相結合,以配建為主. 嚴格執行廉租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 內的規定. 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改造 安置住房經營管理單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 關的印花稅以及購買安置住房的個人涉及的印花稅 予以免征.對經營管理單位回購已分配的改造安置 住房繼續作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稅. 保監會 2010-4-22 《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 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0-5-2 央行年內第三次上調存款準備 金率 2010-5-4 《關于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 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 策的通知》 2010-5-5 《關于中央投資支持國有工礦 棚戶區改造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 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 房地產 開 發企業開發產品完工條件確認 問題的通知》 關鍵內容 中央投資補助范圍為城市規劃區外,不能通過商業開發 解決的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程,包括在建項目和當年 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 意見提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策性住房建設領 域. 當企業開始辦理開發產品交付手續(包括入住手續), 或已開始實際投入使用時,為開發產品開始投入使用, 應視為開發產品已經完工. 房地產 開發企業應按規定及 時結算開發產品計稅成本,并計算企業當年度應納稅所 得額. 鼓勵海灣外填海造地.支持采用BOT方式投資開發耕地. 支持采用BT方式投資開發建設用地.支持企業填海造地 建設項目.提高海灣外填海造地項目的海域使用金減免 幅度.灣外填海造地項目的海域使用金,按比例上繳中 央財*后,屬于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的,可 減繳地方分成部分的30%;屬于省。
5. 房地產制度*策有哪些
房地產制度*策對房地產價格的影響也許是最大的,特別是房地產的所有制、使用制、交易管理制度及價格*策。
例如,在傳統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下,嚴禁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可能使地價、地租根本不存在;在傳統城鎮住房制度下,對住房實行實物分配、低租金使用,必然使住房價格和租金極低。而改革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允許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推行住宅商品化、社會化,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就使得房地產價格顯現出來,并反映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同時也受房地產市場供求的影響。
6. 湖北宜昌樓市新*有哪些舉措
6月4日,經市人民*府同意,宜昌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堅決遏制惡意炒房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該《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新的樓市*策主要有以下舉措:舉措一:加大商品住房供給各級住建(房管)部門要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科學調控市場供給。
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小于6個月的縣(市、區),要加快商品住房預售審批節奏,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快商品住房項目上市進度,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增加商品住房供給,切實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舉措二:加強商品住房價格指導嚴格控制商品住房價格漲幅,確保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與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適應;對商品住房申報價格過高且不接受*府價格指導的項目,一律暫緩辦理預售許可、合同網簽備案、現房銷售備案;對分期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上市間隔時間6個月以內的,不得調整指導價格。
舉措三: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落實住建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號)要求,嚴禁文件所列9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舉措四:堅決遏制惡意炒房行為。
自本通知施行后,在城區(含夷陵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的,自簽訂商品住房網簽合同之日起,2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舉措五:防范和化解化解市場風險堅持“屬地管理、綜合施策”的原則,對發生風險的開發項目,通過企業重組、債權轉讓、金融支持等措施,有效防控和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開展購房融資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對提供“首付貸”、以房產銷售為手段進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將其列入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取消網簽資格。
舉措六:加強市場監管各級住建(房管)部門要建立售前約談與承諾制度,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要約談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人,對商品房預售、施工安全、交付使用等關鍵環節提出具體要求,并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規范開展銷售活動的書面承諾;強化商品房資金監管,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相關規定,對預售資金專用賬戶及其資金實行動態管理。舉措七:積極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各級住建(房管)部門要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拓寬經營范圍,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購并舉模式轉型,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滿足居民多層次住房需求;加強住房租賃信息發布管理,確保發布的房源信息真實、全面,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搭建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建立和完善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等各類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的信用管理體系,全面建立租賃市場主體信用記錄。
舉措八:落實市場調控責任各級住建(房管)部門要及時向屬地人民*府報告,牽頭建立房地產市場調控會商領導小組,互通共享全市房地產市場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和*策,定期召開專題會商會議,加強市場研判,加強*策研究,加強風險防控,扎實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來源: 荊楚網-湖北日報(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