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知道房產中介的貓膩嗎
這種叫溢價。很正常的,不違法的呀。
不要說做房地產中介有,其它的行業貓膩還少嗎??
因為中國人的辦事原則是這樣的。不講信用,講的是MONEY,如果哪天我們中國的誠信很好了,就像現在的日本一樣,那么,基本上中國現在80%的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那么這樣的中國才是我想要看到的中國,才是真正強大的中國。
現在的中國,就是紙老虎。國民素質太差,沒有信用。就是靠忽悠,為什么趙本山的小品那么火?因為 文化是我們生活的體現。文化也代表我們現實的生活,所以中國很流行 忽悠,就是騙。
希望20年后的中國 真正的強大。
不要中國人騙中國人了。 沒有意義。
現在的中國*府都在騙我們下面的老百姓。河南的3。6億大將是真是假都不知道,*府也不出來 作為。
明擺就是要忽悠我們老百姓。
祝中國好運。
2. 中介賺錢貓膩 房產中介有什么貓膩 房產中介公司炒房
二手樓市近期銷售火爆,然而,有市民報料稱,房屋中介“宰人”毫不手軟,行內至少有五大潛規則。
潛規則一:中介“扣房”多賺數倍
從事房產中介十多年的陳小姐最近向羊城晚報記者稱,現在一些中介公司都在“扣房”。通俗講,就是與賣方達成一個合理的低價將房源買下,然后再通過高價賣出,中介公司從中賺取高額的差價。
陳上姐告訴記者,中介公司在“扣房”時是以賣方“委托轉讓”的方式進行的。“中介公司與賣家會進行一個委托公證,這一過程的成本非常低。當委托成功后,房產便由中介公司委托銷售了”。
潛規則二:用虛假信息拉攏顧客
“中介發布一些比較受歡迎的房源信息,但你去看房時才發現,這些房子要么已被賣掉,要么就是貨不對板,價格也貴出數萬元。”
一中介公司的田小姐表示,同一個房源一般會放出一個比市場價低的價格,另一個則和市場價持平,如果消費者根據放出的低價來咨詢,中介一般都會稱該房已賣或被訂,然后趁機推薦新的房源。
潛規則三:做低房價幫忙逃稅
上述田小姐透露,中介常用的手法之一,就是把房子“打包賣”。例如,給賣主掛出“實收價”,將來銷售后所有費用全部由買家出,房主因而心存感念。
同樣,為了吸引買家,中介通常會把房價故意做低,讓買家少交一些契稅和房屋維修基金,買家就會樂意買下該房。不過,一旦被相關部門查出,買家不僅要補齊各種稅費,還要面臨高額罰款。shangeshgh
潛規則四:占用房款去收房
一長期在房屋中介工作的黃先生透露,現在一些中介在與消費者簽三方協議時,會盡力勸說買賣雙方從中介公司過款,買方要在去房管局簽買賣契約之前將全款(如果是一次付款的話)打到公司賬上,但中介退款給房主的時間卻是新房本下來后3日內,名義上說是要保護買賣雙方的利益。這其間有長達半月甚至一個多月之久的時間差。有滾動資金在手里,中介就可以利用別人的錢去生錢。
潛規則五:超長合同套房東
一些中介公司對租房者也不放過,利用超長合同套房東。長期從事中介工作的小吳稱,其所在公司的一員工之前與一房主簽了6年的租房合同,月租金1000元。之后,該員工花了500元將該房重新粉刷了下,一個月以1300元的價格租了出去,且是一年一租。這幾年下來,租金年年漲,該員工賺了數萬元。
3. 二手房中介流程怎么走
二手房中介流程:
第一次簽訂的是: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 (也就是定金協議)
第二次簽訂的是:《xx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到自己手中的過程:
1、準備定金給房東(簽定買賣居間協議)
2、簽訂正式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天準備首付款
3、約定好時間進交易中心辦理二手房交易過戶手續。(上家的產權人必須到場簽字并帶好本人身份證,下家上產證的人員也必須到場簽字,帶好身份證)
4、等待取產證。(收件收據上有發證時間,也有聯系方式可以查詢)
注意事項:
1.如果你要貸款,在簽訂買賣合同后就應該向銀行申請貸款。并準備好相關材料。
2.準備好:上產證人員的身份證,結婚證,未成年要提供出生證明,監護人身份證并到場簽字。
4. 房產中介賣房一般有哪些陷阱
陷阱之一:“違約金”
在中介公司制作的格式合同中,往往會設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簽約期限,如果買賣雙方在約定期限內不能簽約,那么就必須承擔違約金”,但是在格式合同中相應的條款中又故意規避了中介公司自己應盡的義務,比如對房屋是否已有產權證、是否還存在共有人,房屋的必要居住使用條件、所在小區中必須告知的與居住相關的情況的告知義務等等。在此情況下,買賣方往往因發生諸多分歧而不能按期簽約,此時中介公司就會索取違約金,要求買方承擔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令買方叫苦不迭。
律師提醒:居間合同設立的是中介和委托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能對委托人設定必須簽訂買賣合同的義務,房屋買賣雙方是否簽訂買賣合同,取決于雙方能否對買賣條件達成意向一致,因此設定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期限的條款屬于無效條款,如果居間合同中加重合同對方的責任、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或者減輕或者免除中介公司自己的義務的格式條款同樣是無效的。
陷阱之二:“意向金”
許多中介公司不與買方簽訂正式的居間合同,采用《房地產買賣意向協議書》要求買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意向金“以示購買誠意”,同時要求買方單方面在協議書上簽字。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該筆費用后都會利用它牽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簽訂買賣合同。同時中介在賣方不知已收取意向金的情況下,再與賣方“侃價”,收取差價。此時中介可謂旱澇保收,即使交易不成,也可以以種種理由拒絕退還買方的意向金。
律師提醒:中介公司不能以《房地產買賣意向協議書》取代正式的《居間合同》,如果需要簽訂協議書,則必須經雙方就房屋交易的基本條件如價款、權屬、房屋正常居住使用條件等協商達成一致時才能簽定,未經協商的協議書,誘使或者迫使買方單方簽字的協議是無效的,或者是應當被解除的合同。
-置業提醒
購買二手房要多查、多看、多咨詢
二手房不同于一手房,購買時應該更加注意,特別是涉及到三方條款的問題時,購房者應特別注意。在這里提醒消費者,不平等條款主要出現在房地產合同的補充協議和附加協議里,購房時需對這些補充協議加倍小心;保存好購房的各種書面材料,若是復印件則要求房地產商蓋章;如果交房時房產不符合要求,應拒不接收;遇到不清楚的地方,應多請教專業人士或法律人士。此外,對形形色色的房地產廣告要有冷靜思考。
二手房置業風險規避
合同簽訂人陷阱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很多買賣雙方通常只關注房屋價款達成一致,對于具體的付款方式卻未給予應有的重視。結果在其后履行過程中常常由于某筆款項的支付時間不明而產生糾紛,受損失的一方因為當初與對方未訂有明確條款而只能自認倒霉。
規避方法:雙方簽訂買賣合同時應對付款流程作出明確、具體約定。
裝修及附屬設施、設備陷阱
買房有時會出現這種情況:簽訂買賣合同時,業主向購房人口頭保證裝修質量絕無問題,另外將隨房屋贈送家電設備。結果到實際交房時,卻發現天花板漏水、地板變形等諸多問題,而原來承諾贈送的家電更是不見蹤影,或是業主要求折價賣給購房人。
規避方法:不論是室內裝修情況或附屬設施、設備的贈送,都應以書面形式確定下來,并將其作為買賣合同的附件。同時可約定在出現實際交付狀態與約定不符時,業主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也可通過保留5-10%的尾款在交房時支付來確保自己的權利。
非居住用房稅費陷阱
購買非居住用房需交稅費的種類、數額與居住用房有較大差別。實踐中就曾出現由于對購買非居住用房應繳稅費估算不足,而大大超出購房人的原先預算。
規避方法:簽訂合同前,雙方應先至房屋所在區域交易中心確定非居住用房買賣應繳稅費的具體種類及數額,做到心中有數。如果交易由中介公司提供居間服務,則買賣雙方可要求中介公司列出應繳稅費清單,便于日后查對。
5. 從中介買房有什么貓膩
我想買房,想了解更多的關于房產訊息,所以關注這個行業應該沒錯吧。
我從事的就是中介公司。買房是合作,買一手你的資金用于買房的價值更大。
而買二手,那么你需要承擔稅費,自己中介服務費用。只要找一些正規的公司大多數情況下是沒問題的。
我們這兒是個小縣城,你能告訴我你是在那兒嗎?北京,我們是美聯物業,上市公司。哦,我在鄉鎮看到一家二手商品房01年房子。
現還沒有買,住房122平方左右16萬,臨街鋪有49.27左右10萬,賣家是有二套房,我沒有。過戶費鋪18600,住宅3干多點。
我另外想在縣城貸款買兩套二手房作投資一天我問中介,他說能給我省過戶費,還能幫我貸款兩套首付,我想知道他的內幕省過戶費,我們這邊做不了。貸款兩套首付沒問題。
我們公司都是走正規的程序,合理避稅,配合唯一都可以。至于你說的內幕,如果您一定認為有的話。
我也沒辦法╮(╯_╰)╭。就好比你買輛寶馬,他會告訴你發動機原理嗎?你買藥治病他會把秘方告訴你嗎?各行業都有自己機密,不然靠什么盈利。
這個也算機密,不過像菜市場賣魚的吧?也知道活魚它是怎么短斤少兩,或者別的……,但是你消費者明知,除非你不吃魚。也得妥協接受……機密不代表是一定侵占消費者權益。
最起碼我們公司收費都是明碼標價,但是有一些是通過公司的大資源來完成。以降低成本。
謝謝你,我們聊了這么多有!黑中介會吃差價,必須注意:不見房主,不透露自己最終成交價格及自己的承受底線!應盡量選擇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權益更有保障!為有效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查看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如能注意到以上幾點,對于交易雙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對,就是人家所謂的換票。
中介公司說的好像一切手續都沒有問題。可是我怕到中間又亂收費用啥的,我想找個啥辦法能不能制約中介,是不是先給他們支付部分中介費?這期間還有啥貓膩木。
你買的房子還屬于樓花,開發商還沒有正式交樓給業主,你現在購買會產生更名費,由開發商收。看你和業主誰來承擔這筆費用。
我們珠海地區更名費一般會按總房價2%——3%收取。中介只可以收取中介費。
你如果買下以后,等開發商建好以后會直接交樓給你,那時候你就要按一手房進行繳稅。
6. 樓盤中介有哪些貓膩
1。
小心自己的房子成為別人的“托兒” 有的售房者的家里經常會有中介帶著人來看房,售房者每次都很高興的介紹,但總是沒有賣出去。很大的可能就是自己的房子已成為別人的“托兒”。
在房地產行業內,這樣的情況叫做 “ABC”帶看法,實際上就是一種對比法。 比如,中介為了賣出去性價比比較高的 A房源,就會找一套正常性價比的B房源,和一套報價較高、性價比較低的C房源。
然后,經紀人會帶著購房者先看C房源,再看B房源,最后購房者一看到A房源,就會覺得“超值”,這樣在心理上就會產生認同感。 應對方法:如果自己的房子真的成為了別人的“托兒”,那么售房者應該怎么辦呢?售房者可以與周邊相似房源作對比,適當的調整自己的報價,不要報的太高導致賣不出去。
此外,售房者還需要經常與房產中介溝通及時了解行情,及時應對采取調整措施。 2。
中介不讓售房者與購房者直接聯絡 阻止雙方談價格 很多中介會告誡售房者看房的時候不要表現的太熱情,不然會讓購房者認為是急于出手的房子而壓低價格。總之是交代售房者不要與購房者談價格而是自己與購房者談價格,這讓很多售房者認為有道理且信以為真。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房產中介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交易雙方私下溝通聯系。不僅對售房者說這樣的話,對購房者也有“單方協定”。
應對方法:與購房者多溝通確定市場報價。其實售房者制定房屋價格的標準就是購房者的接受程度。
但是,房產中介總是一方面要求售房者降價,另一方面又要求購房者加價。 房產中介阻止交易雙方見面就讓房主對自己的定價也沒有很好地把握。
所以,售房者一定要積極的與購房者溝通,對價格和市場要多了解,確保自己房源的最終報價貼合市場。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通過中介賣房一定要警惕的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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