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經紀人怎樣逼客人下誠意金
房產經紀人讓客人下誠意金的常見的方式:
1、告訴客戶業主較堅持, 談到理想價位有難度, 只有交了誠意金, 才能約到業主面談。 2、每天都很多人跟業主談價, 業主不知道誰才是實在客戶,
所以一般不會輕易說出最底線,拿著誠意金去跟業主談, 業主認為有誠意才會降到最底價。
3、此房很搶手, 我有很多同事都在推,
有幾個同事的客戶已經有意向了, 按照我們公司規定, 誰先交錢, 誰有優先購買權, 客人交錢后, 我們公司就不再將這房推給其他客戶, 為了減少競爭,
下誠意金對客人以最低價買到這套房有很大的好處
4、只需要給我們幾天時間, 如果談到價, 誠意金將轉為定金, 否則原銀奉還。
5、每周一到周五, 早上 9
點到12 點, 下午 14 點到16 點, 此時間段隨時可退還定金。
2. 購房誠意金
你先去憑銀行轉帳的小票,去開發商那里(銷售中心)開一張誠意金的收據回來,只要定著是誠意金,就一定可以退回的(寫的是訂金都可以退),否則就是違法。如果是定金就不好說了。
我就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所有的誠意金都是會退的,客戶不想買了或是選不到合適的戶型什么的,交易不成功就退誠意金,如果交易成功了就把誠意金轉成定金(小定),再被一筆大的錢就是大定金,之后才是首期款。
不過為免以后麻煩,所有的錢都必須按原來的渠道退,就是你這錢還得要通過銀行匯入你當初打錢去的卡里。
3. 買房誠意金
誠意金:所謂的“誠意金”是開發商的一種營銷手段,在收取“誠意金”的同時,對購房者許諾一定的優惠,刺激購房者的積極性;另外,通過收取“誠意金”,確定購房者選房的先后順序,維護購房秩序。現在少數的開發商已經將事先收取“誠意金”作為融資的手段之一。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
簡單來說:
誠意金可以退,在簽定合同時轉為定金。
定金等于直接購買了,如果退就是違反合同了
4. 什么是誠意金
在房產買賣交易過程中,購房者是不是有被開發商或房產中介要求繳納定金、訂金、認籌金或誠意金的經歷,這“四金”到底有啥區別?很多人傻傻分不清!這里就此來聊聊“四金”一字之差差在哪。
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 法律解析 1、具有法律效應,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
2、當事人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3、按照法律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4、履約,定金應當抵作房價款或者債務人收回。 5、給付定金方不履約,無權要求返回;收受定金方不履約,雙倍返還。
訂金 房屋買賣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后,雙方進一步協商簽訂臨時認購協議,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 法律解析 1、視作預付款,沒有法律效應,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
2、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訂金成為價款的一部分。 3、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無約定。
4、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況下,不管哪方違約,訂金原數返回。 5、收受訂金方違約不用雙倍返還,支付訂金方風險較大。
認籌金 這個新房交易市場中常見,新樓盤開盤時,購房者按要求交納一定數額的資金以獲得購房和“優先選房”的資格。 法律解析 1、沒有法律效應,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
2、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認籌金成為價款的一部分。 3、購房者沒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需如數返回認籌金。
4、認籌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無約定。 5、開發商在開盤前借此短時間內收回大筆資金,購房者有一定風險。
誠意金 這個在二手房交易市場中常見,購房者繳納小額金額,表達購房誠意,中介從而向房主談房屋價格或其他事宜。 法律解析 1、法律上沒有誠意金之說,屬于當事人自發行為。
2、達成購房意向,誠意金可抵作房款。 3、達不成購房意向,需無條件退款。
4、誠意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無約定。 5、購房者和中介最好就誠意金退還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看了以上內容,你對買房交易時交納的各種“金”有了認識了嗎,尤其是定金和訂金之間,一字之差,被開發商鉆空子,買不到房還拿不回定金,那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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