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公司的成本怎么做
成本、費用
(1)開發成本:如能確定核算對象的,直接計入“開發成本”,主要包括:
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前期工程費(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測繪、“三通一平”);基礎設施費(小區道路建設、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建筑安裝工程費(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居委會、派出所、幼兒園、消防、鍋爐房、水塔、自行車棚、公共廁所等設施支出),分別設置“土地開發”與“配套設施開發”“房屋開發”設置二級明細。可根據上述六項來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①開發土地成本費用:
借: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XX公司
分配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結轉開發土地成本費用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②配套設施開發
計算公式:
某項開發產品預提配套設施開發費=該項開發產品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配套設施預提率
配套設施費預提率=該配套設施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應負擔該設施開發產品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100%
發生的配套設施費用(自用的建筑場地的開發)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開發產品
支付的配套設施開發費用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銀行存款
同時領用庫存設備或是材料開發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庫存設備或庫存材料
分配應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結轉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③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能夠分清對象的)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④開發房屋建筑的施工方式主要有“出包”、“自營”兩種
出包給外單位進行施工建造(根據提出的已完工程月報或是價款結算單)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自已組織施工的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應付工資
⑤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是指企業接受其他單位委托,代為開發建設的工程項目
企業發生的各項代建工程費用支出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庫存材料
或現金
結轉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工程竣工后結轉成本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
貸: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移交委托單位后,根據移交手續
借:主營業務成本——代建工程結算成本
貸:開發成本——代建工程
(2)開發間接費用:所屬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發生的費用,包括:管理人員的工資、職工福利費用、折舊費用、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發生的間接費用等
借:開發間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
或應付工資
分配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竣工房屋開發成本的結轉
借:開發產品
貸: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2. 房地產如何做價格
房地產的價格要分為幾點來確定:
1、核算成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預計利潤——此價格為你的銷售底價
2、以上核算出來以后還要考察當地市場行情,評估銷售底價是否超出當地市場平均價格
3、如果底價低于當地市場平均價格,那么再來定你的銷售表價——也就是對外的報價(確定好底價后,以后銷售的房屋價格一律不準低于底價,以此確保預計利潤)
4、表價的制定要看當地市場行情,最總要的一點是你們銷售部門在前期積累客戶的時候要摸清客戶的心理價位,說白了一句話價格是市場來定的 不是個人或者公司想當然來定的 比如市場反應價位是5千塊 如果你們不去考慮市場 自己定個6千塊 那是自掘墳墓 因為一個項目一期的價格定好了 以后賣的房子價格只會越來越高 所以第一期工程建議要人氣 少賺一點就行了 不然你們以后沒法賣的。
這么晚了 順便問候一下還在加班的管理員 辛苦了!
3. 怎么樣在房地產做好成本分析
1.制定目標——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是企業預先確定的、在一定時期內和經過努力所要實現的成本目標,是項目成本的控制線。
許多項目成本失控的一個很重要原因是:事先沒有建立明確的目標成本,即便有也是相對粗線條的,通常只是個“大致的數”,而真正到了執行時,這個“大致的數”往往就經不起推敲,無法作為項目的控制線。所以這種粗線條的“目標/計劃”實際上是“假目標/計劃”,其結果導致“走一步看一步”、“拍腦袋做決策”,成本失控就不足為奇了。
目標成本法的基本思想:制定目標成本,將目標成本按規范的成本結構樹層層分解;再通過將預算計劃落實到部門與行動上,把目標變成可執行的行動計劃,并在執行過程中把實際結果與目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改進措施。 影響目標成本制定準確性的原因 1)項目進度太緊: 基于市場競爭的需要、資金回收的壓力、或是上市公司基于完成年度利潤指標的需要,房地產公司對項目的進度通常都卡得比較緊,許多項目匆匆上馬,為了趕時間/趕進度,經常未等設計完成就開始“招標”、“施工”、“邊干邊設計”的現象相當普遍。
既然“施工圖設計”未能在“招標”、“施工”之前完成,就造成了在項目前期無法對目標成本進行準確測算。 另外,也正因為招標前不能對“合同標的”進行準確測算,實際業務中只能使用“費率招標”方式取代“總價招標”、“工程量清單招標”,這就為日后施工過程的成本控制埋下了巨大的隱患。
實際中的許多項目存在著大量的“合同變更”,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采用了“費率招標”的模式。 “欲速則不達”,為了進度卻犧牲了成本。
業內許多企業都意識到其間的弊端,嚴格規范開發流程,重點加強“規劃設計”、“招標”環節,積極推行“目標成本管理”,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2)缺乏規范的目標成本測算體系: 從項目管理的角度看,房地產項目具有較高的復雜度,項目周期長、涉及的環節多。
項目發展、規劃設計、招標、簽約、施工、竣工結算、銷售、物業管理……每個環節都涉及到成本控制,因而要為這樣的項目制定“目標成本”就需要有一套規范的體系來保證其順利實施,即建立企業內部的“目標成本管理規范”。 規范的目的: 保證目標成本的準確性:通過制定統一的流程與標準,使目標成本的準確度不因項目差異而不同。
實現項目間的成本數據共享:通過項目間成本數據的對比分析,可以及時發現項目中潛在的問題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另外,我們還能很好的利用歷史數據,為新項目提供指引,避免犯重復錯誤,并可以站在“歷史的高度”去不斷完善優化相關流程。
規范的方法: 建立規范的成本結構樹:綜合公司開發項目的特點,提煉出一套能兼容所有項目的全成本樹,作為目標成本制訂的基線。 隨著中國房地產市場由成長期步入成熟期,地產界的競爭也逐步規范化。
房地產商要想獲得經營利潤,除了必須提供適銷對路的房源外,還應該降低開發成本,嚴格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 建立規范的流程:定義如何在項目發展階段對“估算成本”進行測算,如何在“規劃設計”、“擴充設計”、“施工設計”各個階段完成對目標成本的層層細化修訂,并形成最終的目標成本,指導招標、施工、采購等業務活動中的成本費用的使用與管理。
2.明確崗位職責——責任成本體系 “責任成本體系”的目標是明確專業職能部門的成本管理職責,并借助技術經濟指標反饋、考核評價其職責履行情況。“責任成本”回答的是在“成本管理相關業務”中誰來做、做什么的問題。
誰來做?我們有哪些崗位與成本控制有關? 做什么?這些崗位分別對哪些成本控制指標負責?怎么負責?如何評價? “責任成本體系”包含四大要素,即責任范圍、責任部門/相關部門、評價指標、評價部門。完成上述四要素的定義,我們就可以建立起責任成本體系的基本框架,從而在“組織架構”的層面保證目標成本的順利執行。
落實責任到崗位,落實責任到人,最大程度的減少“目標與執行脫鉤”現象的出現,真正做到“權責明晰,有據可依”。 責任成本范圍: “責任成本體系”的目的是保證對目標成本的執行落到實處,因此“責任成本體系”中的“責任范圍”的劃分,實際上也就與目標成本的結構體系息息相關。
簡單的說,“責任范圍”的集合應該來自“成本結構樹”。理論上,我們還可以把“成本結構樹”的每一個分支都作為“責任范圍”來看待,并為之定義相關的責任部門、評價指標、評價部門。
當然在實際工作中,考慮到可操作性,我們可能需要把最重要的那部分摘取出來進行定義并加以實施。 作業過程管理: 明確了“責任成本體系”,按照部門/崗位對其負責的“責任范圍”進行合并,我們就可以得到部門/崗位的成本目標集合。
但是如何才能保證部門/崗位的成本目標能被順利的完成?為此,我們需要定義一套完整的“作業過程指導書”來對部門/崗位的行為進行規范,也就是說,必須從“制度流程”的層面保證對目標成本的執行,保證對成本的控制,這就是“作業過程管理”。我們可以把房地產開發全過程劃分為若干個相對獨立的作業過程,并為每。
4. 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怎么做呢
三種經營模式:出售、出租和自主經營。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總投資 房地產開發項目總投資包括開發建設投資和經營資金兩部分。 1、開發建設投資是指開發期內完成房地產產品開發建設所需投入的各項成本費用。
包括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開發間接費、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開發期稅費、其他費用以及不可預見費等。 2、經營資金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用于日常經營周轉的資金。
(三)開發產品成本 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從財務角度,這些成本可按用途分為:土地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等。 而在核算上又可劃分為:開發直接費(包括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和開發間接費(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開發期稅費、其他費用以及不可預見費等)。
亦可開發成本和開發費用進行分類。 開發成本包括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其他費用、開發期稅費、不可預見費。
開發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
5. 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計算規則
1.目的:加強成本管理,規范集團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正確計算開發產品成本,便于成本資料的比較和分析。
2.范圍:適用于集團內全資、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經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3.職責:總部財務管理部負責本規范的推行、解釋、修改并檢查執行情況; 集團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嚴格按照國家以及集團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確組織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責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礎工作,改進成本核算辦法,合理確定成本計算對象,正確歸集和分配開發成本及費用,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資料,并及時發現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尋求降低成本的途徑,同時對在本規范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向總部財務管理部反饋。
4. 方法和過程控制 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驟依次如下: 4.1.1 根據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原則和項目特點,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4.1.2 設置有關成本核算會計科目,核算和歸集開發成本及費用。
4.1.3 按受益原則和配比原則,確定應分攤成本費用在各成本核算對象之間的分配方法、標準。 4.1.4 將歸集的開發成本費用按確定的方法、標準在各成本核算對象之間進行分配。
4.1.5 編制項目開發成本計算表,計算各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總成本。 4.1.6 正確劃分已完工和在建開發產品之間的開發成本,分別結轉完工開發產品成本。
4.1.7 正確劃分可售面積、不可售面積(由主管部門劃分提供),根據有關規定分別計算可售面積、不可售面積應負擔的成本,正確結轉完工開發產品的銷售成本。 4.1.8 編制成本報表,根據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總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情況。
4.2 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 4.2.1 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原則 4.2.1.1 滿足成本計算的需要; 4.2.1.2 便于成本費用的歸集; 4.2.1.3 利于成本的及時結算; 4.2.1.4 適應成本監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方法 各公司可根據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原則,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成本核算對象。
4.2.2.1 成片分期(區)開發的項目,可以以各期(區)為成本核算對象。 4.2.2.2 同一項目有裙樓、公寓、寫字樓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區)劃分成本核算對象的基礎上,還應按功能劃分成本核算對象。
4.2.2.3 同一小區、同一期有高層、多層、復式等不同結構的,還應按結構劃分成本核算對象。 4.2.2.4 根據核算和管理需要,對獨立的設計概算或施工圖預算的配套設施,不論其支出是否攤入房屋等開發產品成本,均應單獨作為成本核算對象。
對于只為一個房屋等開發項目服務的、應攤入房屋等開發項目成本且造價較低的配套設施,可以不單獨作為成本核算對象,發生的開發費用直接計入房屋等開發項目的成本。 4.3 成本費用項目及核算內容 4.3.1 成本費用項目 開發產品成本核算應視開發產品的具體情況,按制造成本法設置成本項目。
成本項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項: 4.3.1.1 土地獲得價款 4.3.1.2 開發前期準備費 4.3.1.3 主體建筑工程費 4.3.1.4 主體安裝工程費 4.3.1.5 社區管網工程費 4.3.1.6 園林環境工程費 4.3.1.7 配套設施費 4.3.1.8 開發間接費 4.3.2 各成本項目的核算內容 4.3.2.1 土地獲得價款 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府地價及市*配套費: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土地開發費,向*府部門交納的大市*配套費、交納的契稅、土地使用費、耕地占用稅,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 B、合作款項:補償合作方地價、合作項目建房轉入分給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應稅金等。
C、紅線外市*設施費:紅線外道路、水、電、氣、通訊等建造費、管線鋪設費、接口補償費。 D、拆遷補償費:有關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凈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4.3.2.2 開發前期準備費: 指在取得土地開發權之后、項目開發前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勘察設計費 (1) 勘測丈量費:包括初勘、詳勘等。
主要有:水文、地質、文物和地基勘察費,沉降觀測費,日照測試費、撥地釘樁驗線費、復線費、定線費、施工放線費、建筑面積丈量費等。 (2) 規劃設計費: 規劃費:方案招標費、規劃設計模型制作費、方案評審費、效果圖設計費、總體規劃設計費。
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修改設計費、環境景觀設計費等。 其他:可行性研究費、制圖、曬圖、趕圖費、樣品制作費等。
(3) 建筑研究用房費:包括材料及施工費 B、報批報建增容費 (1) 報批報建費:包括安檢費、質檢費、標底編制費、交易中心手續費、人防報建費、消防配套設施費、散裝水泥集資費、白蟻防治費、墻改基金、建筑面積丈量費、路口開設費等、規劃管理費、新材料基金(或墻改專項基金)、教師住宅基金(或中小學教師住宅補貼費)、拆遷管理費、招投標管理費等。 項目整體性報批報建費:項目報建時按規定向*府有關部門交納的報批費。
(2) 增容費:包括水、電、煤氣增容費 C、“三通一平”費: (1) 臨時道路: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道路的設計、建造費用。 (2) 臨時用電:接通紅線外。
6.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進行成本核算
房地產投資項目具有資金投入大,建設周期長,成本核算環節多,投資風險高等特點。
這就更需要精打細算,規避風險,力求以最少的成本耗費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核算工作是一項復雜的會計核算工作,這是由房地產項目的特性所決定的。
提高開發項目的成本核算質量,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當務之急。如何進行成本核算顯得尤為重要。
一、房地產開發成本的組成 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企業為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
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
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前,必須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
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于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
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準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準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二、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核算策略 1.加強房地產企業成本核算的規章制度建設和組織落實。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僅要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和制度,還應該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行業特點,建立和健全企業的規章制度,加強和完善房屋成本核算的規章和制度建設,使成本核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保證成本會計資料的真實、可靠,促進企業成本核算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考慮自身規模大小和開發項目的規模特點等因素,在保證成本會計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地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員。
每一房地產項目應由專人負責成本核算工作,大型項目應設立成本工作組專門負責成本預測、成本決策、成本計劃、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報表編制和分析等主要工作,使成本核算和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算為管用、算管結合的有效機制。成本工作組的工作方式也應根據項目具體實際,確定分別采用集中和非集中工作方式。
2.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對于建設一個現代的多功能小區,其成本核算對象就顯得復雜。
這就需要成本核算人員深入實際,研究分析總體項目的特點、管理要求、經濟用途、標準、建設交付期以及預決算的主體分項確定。成本核算對象的設置必須堅持便于核算,利于管理的原則。
一般來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時,應結合開發工程的地點、用途、結構、裝修、層高、施工隊伍等因素,分別做如下處理:一般的開發項目,應以每一獨立編制的設計概(預)算或每一獨立的施工圖預算所列的單項開發工程作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同一開發地點、結構類型相同的群體開發項目,如果開竣工時間相近,又由同一施工隊伍施工,可以合并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對個別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開發項目,可以結合經濟責任制的需要,按開發項目的一定區域或部位劃分成本核算對象。比如,大型項目首先要分批分期,在分批開發的商品房中再按經濟用途和建設標準適當分類,對區內公共建筑配套設施中屬于營業性公建設施,應單設成本對象核算,這樣就會形成多個成本核算對象。
3.設立合理的成本核算項目。 正確劃分成本項目,如: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等。
可以客觀地反映產品的成本結構,便于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按現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成本屬一級科目,在該科目下企業應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確定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成本項目不宜開列太多,對于發生次數較少的成本費用,特別是單筆發生的費用,應盡量合并;對金額較大并陸續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土建費用如屬于合同發包的,還應該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以便隨時了解工作量進度和付款情況,為工程的竣工決算提供資料。
4.準確的進行成本的歸集、分配與轉結。 對于單一的房地產項目由于成本對象簡單,歸集成本費用就容易得多,通過分配間接計入成本對象的內容就相對較少。
然而一項大型綜合性小區開發就顯得十分復雜,成本核算對象比較細化,很多成本費用不可能直接歸集到各個成本核算對象,就需要采用一定方法和程序進行分配,再間接地歸集到各個成本核算對象。直接歸集的成本費用主要是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其他成本費用則需要按期進行分配,而對于間接分配的費用需要在日常歸集時按各自成本項目的細目分別歸集核算,然后按各個成本對象和對應成本項目進行分配。
例如:大型綜合性房地產項目的成本核算對象直接歸集項目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可不按成本對象直。
7. 房地產建筑成本怎么計算
建筑成本計算包括:
土地費用包括城鎮土地出讓金,土地征用費或拆遷安置補償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
基本以后兩種方式為主。隨著國家對土地宏觀管理*策趨緊,通過拍賣方式獲得開發用地成為大多數開發商獲取開發用地的有效方式。在我國城鎮商品房住宅價格構成中,土地費用約占20%,并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
基礎設施建設費主要指道路,自來水,污水,電力,電信,綠化等的建設費用。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用指在建設用地內建設的為居民提供配套服務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用設施(如學校,幼兒園,醫院,派出所等)和各種營利性的配套設施(如糧店,菜市場等商業網點)等所發生的費用。
同時還包括一些諸如煤氣調壓站,變電室,自行車棚等室外工程。在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該項目e69da5e6ba90e799bee5baa631333431366365所占比例較大,我國一般在20% ~30%左右。
擴展資料:
如果企業為地下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單獨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辦理了相關產權手續,即屬于可售的開發產品,應單獨作為成本對象核算。
如果企業未單獨繳納土地出讓金,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發生的成本費用支出可作為公共配套設施費計入開發成本。
但若有證據表明企業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的車庫(不含車位)對外出售,則地下車庫的面積應作為可售面積,參與單位成本的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企業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單位成本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成本
8. 房地產企業成本的核算怎么做
房地產項目具有資金投入大,建設周期長,成本核算環節多,投資風險高等特點。
這就更需要精打細算,規避風險,力求以最少的成本耗費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核算工作是一項復雜的會計核算工作,這是由房地產項目的特性所決定的。
提高開發項目的成本核算質量,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當務之急。 如何進行成本核算顯得尤為重要。
一、房地產開發成本的組成 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企業為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
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
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
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前,必須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
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
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于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準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準普遍偏高。
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3。
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
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計算開發成本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核算策略 1。
加強房地產企業成本核算的規章制度建設和組織落實。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僅要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和制度,還應該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行業特點,建立和健全企業的規章制度,加強和完善房屋成本核算的規章和制度建設,使成本核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保證成本會計資料的真實、可靠,促進企業成本核算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考慮自身規模大小和開發項目的規模特點等因素,在保證成本會計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地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員。每一房地產項目應由專人負責成本核算工作,大型項目應設立成本工作組專門負責成本預測、成本決策、成本計劃、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報表編制和分析等主要工作,使成本核算和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算為管用、算管結合的有效機制。
成本工作組的工作方式也應根據項目具體實際,確定分別采用集中和非集中工作方式。 2。
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對于建設一個現代的多功能小區,其成本核算對象就顯得復雜。
這就需要成本核算人員深入實際,研究分析總體項目的特點、管理要求、經濟用途、標準、建設交付期以及預決算的主體分項確定。 成本核算對象的設置必須堅持“便于核算,利于管理”的原則。
一般來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時,應結合開發工程的地點、用途、結構、裝修、層高、施工隊伍等因素,分別做如下處理:一般的開發項目,應以每一獨立編制的設計概(預)算或每一獨立的施工圖預算所列的單項開發工程作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同一開發地點、結構類型相同的群體開發項目,如果開竣工時間相近,又由同一施工隊伍施工,可以合并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對個別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開發項目,可以結合經濟責任制的需要,按開發項目的一定區域或部位劃分成本核算對象。 比如,大型項目首先要分批分期,在分批開發的商品房中再按經濟用途和建設標準適當分類,對區內公共建筑配套設施中屬于營業性公建設施,應單設成本對象核算,這樣就會形成多個成本核算對象。
3。設立合理的成本核算項目。
正確劃分成本項目,如: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等。 可以客觀地反映產品的成本結構,便于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
按現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成本屬一級科目,在該科目下企業應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確定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成本項目不宜開列太多,對于發生次數較少的成本費用,特別是單筆發生的費用,應盡量合并;對金額較大并陸續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
土建費用如屬于合同發包的,還應該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以便隨時了解工作量進度和付款情況,為工程的竣工決算提供資料。 4。
準確的進行成本的歸集、分配與轉結。 對于單一的房地產項目由于成本對象簡單,歸集成本費用就容易得多,通過分配間接計入成本對象的內容就相對較少。
然而一項大型綜合性小區開發就顯得十分復雜,成本核算對象比較細化,很多成本費用不可能直接歸集到各個成本核算對象,就需要采用一定方法和程序進行分配,再間接地歸集到各個成本核算對象。直接歸集的成本費用主要是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其他成本費用則需要按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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