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州市房改辦開住房證明應找哪些相應部門
鑒于福州市房地產檔案館歸屬福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個人住房信息系統也由福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管理。
為了保證個人住房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根據*府信息公開和個人住房信息查詢的有關規定,今后,凡需要查詢個人是否享受過房改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或拆遷安置房等個人住房信息,請直接向福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申請辦理提供個人住房信息查詢證明。
另因住房補貼是由各級財*列支的,所以福州市直單位有無申請住房貨幣補貼的證明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出,中央直屬、省屬單位由省直房改辦出,區屬單位由區房委辦出,請你對應自己本身的單位屬性到相關的部門出具證明。(。
2. 福州二手房產權登記需要什么材料
提交材料: 1、申請表 2、買賣雙方當事人(或受贈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持原件核對)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贈與公證書) 5、轉讓共有房產的,提供房屋共有權證、共有權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6、轉讓別墅、自建房需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持原件核對) 溫馨提示: (1)、個人產權的房屋拆遷貨幣安置戶,根據拆遷協議或拆遷公告先拆后買的重新購房申請免稅者,同時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和房屋產權注銷證明單或審查意見單。
(2)、委托辦理的,提供公證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件。 (3)、涉及未成年人房地產轉讓的,需由生父母雙方到場并提供雙方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未成年人出生證明(或戶口本)并出具保證書。
生父母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持死亡證明和上述證件辦理。 非生父、生母代為申請的,均需提供監護權公證書或聲明公證書。
(4)、外國人提供的身份證件、委托書等,除原始材料外,還需提供經過公證的中文翻譯件。外國公證機構提供的公證文書須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地區的公證文書須經省公證人協會認證。 香港地區的公證文書須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確認。
澳門公證文書及證明文書須由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等機構出具。 (5)、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申請享受*策優惠的,應出具首次購房證明。
(6)、賣方現身份證號碼與原辦證時提供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應提供公安部門重錯號證明。 現身份證件與原身份證件不一致的(如原為身份證現為護照),在出生年、月、日一致的情況下,買賣雙方應具結。
*職人員證件中未注明出生年、月者,須提供原服役部隊或地方戶籍部門、*轉部門工作單位、居住社區等相關部門證明。 (7)、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對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人員轉讓。
(8)、復印件請用A4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