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房遇上爛尾樓怎么辦 最佳處理辦法
需不需要買房
也不一定啊,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這個主要看本人是否需要,而且還要看本人條件是否允許購房。
如果真的需要而且一切就緒就可以購房的。
注意事項:
一:了解開發商背景和資質。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很重要,正規的開發商在房屋質量,合同簽署,產權辦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二:社區周邊的大環境和配套。市*的發展方向直接影響樓盤的升值。
三:社區內部規劃。
1、供暖轉換站,垃圾處理房,車庫出入口,配電間等位置對所選房屋是否有影響。
2、樓宇的部署,有沒有再建的可能,樓間距及采光的影響。
四:投資業主要分析社區內及周邊居室數量比例,自住業主看個人需要。
五:其他的例如面積誤差,層高凈高,產權辦理時間等正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都已經有明確規定。檢查房子要檢查內墻、地、頂、門、窗以及防水處理、外墻、樓道、房屋面積、公攤面積等是否與合同一致。
2.買的房子爛尾了該怎么辦
1、弄清房屋產權歸屬要經過合法的法律咨詢,確定自己的產權歸屬。
購房者應到工商行*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了刊出;如已合法刊出,購房者可憑工商部門出具的開發商合法刊出證明,以及商品房銷售合同原件、個人身份證等材料,到房管部分請求處理房產證。2、聯合交涉維權如果所購買的樓盤僅僅存在“爛尾”可能,能夠試著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其能在短時間內籌集到資金,完結后續工程,購房者的丟失便可降到最少。
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開發商。因為退房以后,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
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假如開發商最后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布破產,其資產會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后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開發商的補償款。
若決定要申訴時,業主也必須聯合維權。
3.買房遇到爛尾樓咋辦
在購房時需要重點關注問題:
1、基本的“五證”齊全。
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共五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相關證明文件有效。
如果是買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預售許可證之后取得,即由期房變現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并且還要核對一下其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要注意這些證照文件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4、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對于期房,由于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規范的《文本》,則開發商在合同上務必會大做文章,對買房者極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無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5、明確具體時間和違約責任。
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6、檢查房屋質量。
在簽約時,應查看并檢查《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并將《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檢查是否有開發商對質量問題的責任。
7、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一個不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一定讓你永遠覺得不舒暢。所以要多看看物業管理公司具體如何,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重點約定違約責任。
對于期房,甚至現房,都有可能與開發商的描述不一樣,此時應該明確合同違約或與描述不一致時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可參考: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4.買了房子變成爛尾樓了怎么辦
李曉寧律師觀點: 爛尾樓,是指已辦理用地、規劃手續,項目開工后,因開發商無力繼續投資建設或陷入債務糾紛,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產項目。
爛尾樓形成的原因,從開發商的角度來看,一般就兩種,一是開發商主動爛尾:由于*策、市場行情等方面的原因,商品房價格持續走低,開發商建設樓盤的目的是為了盈利,一旦開發商發現繼續施工只會賠錢、建的越多賠的越多的時候,就會主動停止樓盤的開發和建設,形成了爛尾樓。 另一種情況是開發商被動爛尾:這種情況一般不涉及市場行情和*策原因,純粹的是因為開發商資金鏈斷裂,樓盤建設項目缺乏后續的建設資金;或者是開發商涉及其他債務糾紛、違法建設等不是出于開發商意愿產生的停工,形成了爛尾樓。
在業主的想法里,樓盤不建了,那能不能給已經建好的房子交給我們?沒有房子的,開發商剩余的資金和資產能不能賠給我們當房款? 每個樓盤項目,都有著復雜的債務關系。開發商不只是欠著業主的房子,還欠著銀行貸款和施工方的工程款,有的還欠著巨額的高利貸等其他借貸。
樓盤一旦爛尾,每一方都揮舞著手中的刀叉準備切割盤子里這點樓盤和開發商賬上的其他資產。相較于業主人小勢微、消息滯后,銀行、施工方和其他債權人往往在樓盤有爛尾苗頭時就開始著手瓜分未售樓盤和開發商的其他資產以減輕自己的損失,等到業主發覺樓盤爛尾想要維權時,盤中已是一片狼藉,只余殘羹剩飯。
更有甚者,有些業主交付了房款沒有來得及網簽的房子也都被其他債權方劃走抵債。 雖然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中規定了業主享有一定的優先受償權,但是是就本樓盤而言的,并不包含開發商的其他資產。
而且主要的問題在于業主難以得到第一手的消息,單個業主勢單力薄維權難度大,業主群體意見不一、行動效率低下,在搶奪開發商“遺產”時往往是難以取得令人滿意的成果的,這個我們后面再詳細說明。 業主們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是,在樓盤爛尾以后,能不能停止償還銀行的按揭貸款?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業主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是兩個相互獨立、沒有交集的合同。
不管業主的房子發生什么變化,不管是倒塌了還是爛尾了,業主和銀行的債務關系是不受影響的。往嚴重點的方向說,業主因為房子爛尾而拒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是有權利以業主的其他財產用來賠償貸款的。
同時也會影響個人的信用記錄,所以說在業主維權的過程中,我們是不推薦業主停止償還銀行貸款的。 樓盤爛尾了,業主是不是要立即起訴退房? 業主在發現自己的樓盤爛尾了以后,退房是否是維權的最優選擇,是要依照不同的情況來說的。
開發商的賬戶里還有資金的,或者是能有其他方法支付房款的,業主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房,然后從開發商處拿錢走人或者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拿錢走人,業主的權益可以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滿足的。但是就我們以往的案例看來,爛尾樓開發商有能力退還房款的情況是極其少見的。
如果開發商暫時無力退還業主的房款,而業主仍然向法院起訴要求退房,也是能夠勝訴的。但是勝訴之后,要么是空有一紙判決書無法執行,因為爛尾的樓盤涉及方方面面的債務,不是說業主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拿筆劃出來一塊給業主就能解決的;要么是開發商留下欠條,寫著欠某某業主房款多少錢。
至于怎么還,開發商拍拍空空如也的口袋表示無能為力,業主又一次回到了起點。有一點業主需要明白,一旦退房官司勝訴之后,業主和開發商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就不存在了,原本的買受人和出賣人的關系變成了現在的普通的債務關系,將不再享有優先受償權,試想將業主和銀行、金融機構等放在同一位置作為債權人向開發商討債,孰優孰劣一目了然。
所以說業主在遇到樓盤爛尾時,起訴退房并不一定就是最優的維權手段。 遇到樓盤爛尾,業主到底能夠做什么?要怎么做? 業主在買到爛尾樓時,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除了我們前面說的,在開發商尚有償還能力的時候盡早起訴退房,拿到自己交付的房款外,如果開發商沒有資金退還業主房款,或者干脆已經跑路,房地產開發公司人去樓空的情況,我們推薦業主維權的方法是組織團結起來,聘請專業律師發起集團訴訟。
首先,業主們組織起來有什么必要性? 爛尾樓盤的債務關系中,我們一般認為債權人有業主、銀行、施工方、其他債權人(民間借貸、高利貸等)四方,然后在實際的案件操作中律師往往發現遠遠不止四方立場,其原因就在于業主并不是一個統一的組織。一個爛尾樓盤幾百業主,存在幾十種聲音是很常見的,有的業主主張等待復工,有點主張上訪、有點主張堵開發商公司,有的主張起訴等等,業主的力量其實是非常分散的。
而組織起來的業主,用同一個聲音說話,往同一個方向使勁兒,借用山東一個案子的法官的話說:“這幾百份起訴書往著一摞,任誰都不敢忽視業主的訴求了。” 業主們自發組織存在什么不足? 很多爛尾樓小區的業主們在維權時也會建立QQ群或者是微信群,將業主們都拉進來,畢竟“人多力量大”的道理人盡皆知。
然而討論維權方案的時候往往是各執一詞,如果再有開發商或者其他利益單位的。
5.如果買的房子出現開發商跑了,最后成爛尾樓了怎么辦
如果買的房子出現開發商跑了,最后成爛尾樓了的,*府有責任接管該項目,進行重新的招商引資,作為社會監督機構,*府有責任為購房者的合法權利維權和給予保障。
爛尾建筑是指工程已開始,在半途因故被迫停止而未能完成的建筑物(樓宇、橋梁、道路或塔等)。起因通常是因為開發商(私人或*府)缺乏足夠資金,無力完成工程。
此外,還有因為產權發生糾紛、工程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項目,也算作爛尾建筑。爛尾樓則指爛尾建筑中的樓宇建筑。
爛尾樓是指已辦理用地、規劃手續,項目開工后,因開發商無力繼續投資建設或陷入債務糾紛,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產項目。 形成的原因主動爛尾主要是由于開發商拿地了后,在開工建設中市場發生根本性變化,已入市的房子根本賣不掉,最后只能放棄繼續建設,讓它爛尾;被動爛尾通常情況是指開發商破產、缺乏建設資金、項目涉及經濟糾紛、開發商違法違規等原因導致的。
處理方式對于樓盤開發商或“接盤俠”來說:如果是由于資金短缺造成的爛尾,可以多方尋求貸款,以追加投資。利用該房產作抵押,向一家或多家銀行申請貸款,待工程竣工投產后,逐步償還銀行貸款;可以尋找合作者,共同開發。
開發商可以尋找合作伙伴,以入股分成方式進行后期開發,所謂共同投資,共同開發,共同分享利益;拍賣轉讓也是可行的,但是下家是比較難找的。這個方法比較公開透明,產權清晰,沒有糾紛,轉讓后,原開發商可以收回大部分投資。
目前很多地方都是采取這樣的形式對爛尾樓進行處理;*府在爛尾樓的處理上,總體而言是一個托管者和監管者的角色。缺乏資金,*府會限期3~6個月由企業籌措資金或引進合作伙伴聯合開發建設,逾期仍無法實施的,由*府依法收回項目,并向社會公開招標,重新確定實施單位等;涉及經濟糾紛,*府從中協調;違法違規,*府會要求在指定日期內改造;開發商破產等原因導致無法繼續施工,*府將依法收回項目對外招標,或者開發商自己找到接盤俠。
6.國家為什么不管爛尾樓
本所辦案的過程中總結出了處理爛尾樓事件的辦案思路和經驗即:在開發商尚有償還能力的時候盡早起訴退房,拿到自己交付的房款,如果開發商沒有資金退還業主房款,或者干脆已經跑路,房地產開發公司人去樓空的情況,我們推薦業主維權的方法是組織團結起來,聘請專業律師發起集團訴訟。
那么這個過程中又要注意哪些事項呢?北京栩銳律師事務所認為最重要的是的就是人心齊,只有業主們有序的聯合在一起,積極的組織在一起,才能達到最理想的效果。其次,抓住時機,相對于其他債權人來說,業主群體勢單力薄,消息也相對閉塞,如果團結不緊密還會導致行動上的延遲。這直接的導致了業主可能會錯失訴訟的最佳時機。因此我們建議:在這個過程中一定要聘請專業的律師,作為專業的房產律師由于自身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能夠最快速的組織起業主,進入維權程序。另一方面,與開發商的談判,與*府、銀行、施工方協調開發商資產,向法院提起訴訟,后期判決的執行等方面不僅僅需要專業律師,而且需要專業的律師團隊來做。最后還要注意的是冷靜,對于爛尾樓事件中每個業主的損失可能都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有的可能半輩子的積蓄。在此時,人難免會不冷靜,采取一些極端的方式維權,最后得不償失,因此保持冷靜是至關重要的。
7.買到爛尾樓 樓盤停工 業主怎么辦
由于現在購買房產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比較少,大都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購買的房源變成了爛尾樓,就存在產權歸屬問題,因而,我們必需要經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如果只是開發商資金斷裂,給開發商一點時間,開發商如果能在短時間內籌措到資金,完成后續工程,爛尾房就可以復活。其次,如果開發商破產樓房爛尾,不可將房子退給開發商。
因為退房以后,購房者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在之后法院的拍賣破產償債先后里,優先級別低于消費者關系。最后,開發商破產后,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8.房地產企業破產后爛尾樓盤怎么辦
你好,有關部門負責人提醒購房者,在購房前務必了解開發商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是否齊全。
這位負責人建議,購房者可通過官方網站、房產管理部門等各種途徑了解開發商的資質、誠信度、規模等情況。
而王義高則建議,一旦出現爛尾樓,*府應該收回項目開發權,重新引入有實力的企業進行開發,“不能讓購房者的房款打了水漂”。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元春認為,從長遠來看,應該盡量完善現有破產體系和破產程序,保護業主和債權人的利益。
劉元春同時建議,地方*府也可以適當通過銀行、金融等手段,對負債狀況嚴重、資金有較大缺口的企業予以關注和監控,同時進行相應的*策調整,防止購房者利益受損。
北京金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郭衛東則建議,為防患于未然,應鼓勵債權人舉報,加大對相關責任人的懲處力度,必要時動用刑偵手段,讓卷款逃跑者無處藏身。
望采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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