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業需繳納什么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征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
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它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臺胞,按照房產原值征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項費用。
依外資企業的實際占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準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占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準。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
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征收的一種稅。征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征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
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防洪護堤費2%。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房地產企業的稅種有多少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征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
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它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臺胞,按照房產原值征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
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項費用。
依外資企業的實際占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準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占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準。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
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征收的一種稅。征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征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
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
3%、地方教育附加0。1%。
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3.房地產公司需要繳納哪些稅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4.房地產企業交哪些稅
一取得土地環節
開發商品房等經營性用地,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
1、契稅
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
2、印花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
二 建設開發環節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后進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1、土地使用稅
應納稅額=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稅額
2、印花稅
常見的合同如下:
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
三銷售環節
取得預售證后進行預售,需預繳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
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
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適用簡易計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預征及清算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作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繳城建稅(7%或5%或1%)。
3、土地增值稅(預繳)
預繳稅額=(預收款—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征率
預征率:住宅為2%,非住宅一般為3%或者4%
4、印花稅
印花稅稅額=商品房銷售合同金額*5?
5、企業所得稅
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一般為15%)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待開發產品完工后,及時結算此前銷售的實際毛利額,將其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合并計入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四土地增值稅清算環節
項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銷售,或滿足其他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預繳稅額
增值稅簡易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1+5%)
增值稅一般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11%)
5.房地產企業應交哪些稅稅率是多少
一、房地產開發商都需要繳納哪些稅
1.契稅
建筑用地在承接出讓土地時,房地產開發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3%~5%稅率的契稅。
2.營業稅
自建建筑物出售,按建筑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出售建筑物,按銷售不動產的5%稅率計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為比例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適用不同檔次稅率,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或者鎮的,稅率為1%。
4.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國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計繳。
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房產稅
以擁有的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繳房產稅。
應納稅額=房產余值*(1-10%~30%)*1.2%
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稅發[2003] 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車船使用稅
以擁有自用的應稅車船適用的計稅標準、年稅額分別計稅。車船使用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汽車適用的車輛使用稅稅額是每年每輛60~320元,由納稅人所在地稅務機關征收。納稅人所在地,對單位是指經營所在地,對個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稅
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計算公式:
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
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有:(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五)財*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企業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稅。
納稅人應于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筑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和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8.印花稅
書立、領受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計繳印花稅。
9.企業所得稅
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稅法準予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
稅法規定,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月或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10.個人所得稅
個人獨資或合資企業,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稅稅目,計繳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人在次月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6.房地產公司要交哪些稅
房地產公司需要交納的稅種:營業稅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等。
營業稅:是按銷售計算繳納的。稅率 5%。
應交營業稅=銷售收入*5%2.城建稅: 是按營業稅計算繳納。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應交城建稅=營業稅*城建稅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
3.教育費附加 是按營業稅計算的 稅率 3%。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4.個人所得稅 按員工工資薪金計算代扣代繳。
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收入-2000-“三險一金”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5.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6.房產稅: 從價計稅:稅率1.2%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從租計稅:稅率12%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7.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8.印花稅 :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9.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征收的一種稅。
征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10.土地增值稅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7.買房子要交哪些稅
買房子要交哪些稅
一、買房交稅要交哪些稅
契稅:普通住宅1.5%,商住或公寓為4%;維修基金:購房者應按購房款的2%交納;印花稅:總房款的萬分之五;其它一些費用,不是很多。
二、買二手房要交哪些稅
1、契稅:普通住宅1.5%,商住或公寓為4%;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款總價的3%或1.5%或1%交納,每套交納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總價的3%交納。
2、營業稅:總房款的5.55%(一般買方承擔,如果是賣方少有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沒有此稅);如果有營業稅還會附帶城建稅(營業稅*7%)、附加(營業稅*3%)、(營業稅*1%);個人所得稅:總房款的1.5%(一般買方承擔,如果是賣方少有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沒有此稅,但雖然賣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這套房子不是他少有的房產,則此稅要交);
3、土地出讓金:總房款的1%(購房改房或類似這樣房的時候交納,且只交納一次,以后你再賣房,則買方不再需要交);印花稅:總房款的萬分之五;交易費:平方米數*3(買賣雙方都要交,且數額相等);產權證工本費:約80元。不一定是這個數;
4、他項權證工本費:約80元(貸款才有的費用);抵押登記費:根據銀行情況定;保險費:根據保險公司情況定。國土證費:按相關規定交納。注意:以上的比例只是一個參考,有些費用要根據國家的*策調整而調整。
買房子交多少稅
1、物業管理費:按規定,業主收房之后就必須要繳納物業管理費,但業主可以按月、季交費,物業公司無權強行要求業主一次性繳納長期物業管理費作為收房入住的條件。
2、水、電周轉金:根據現行相關規定,實行一戶一表的,物業公司無權收取水、電周轉金。
3、煤氣開通費:從實際情況來講,收不收煤氣開通費取決于開發商與住戶之間是否有協議,比如在售房時,開發商并未承諾煤氣管道入戶,而是寫明由業主承擔,則在交房時收取煤氣開通費就有了前提。一般來講,煤氣開通費由開發商交給煤氣公司,這筆費用無形之中已納入了總房價款,如果開發商在售房時承諾管道煤氣入戶,一般可推定這筆費用已經包含在房價款中了(除非另有約定)。
4、有線電視、寬頻網開戶費:該項費用不屬于物業收費的范圍,如果業主與開發商沒有協議的話,業主沒有義務在入住前繳納該項費用,業主可以自己與相關機構(有線電視管理機構和電信機構)辦理相關開戶手續并繳納費用。
5、產權代辦費:如無合同依據或業主自愿,開發商均無權強制代辦產權。對一次性付清購房款的業主,因為開發商已經沒有任何風險,收取代辦費用的理由就不充分;以按揭貸款方式購房的業主,因為開發商還承擔階段性擔保的風險,其之所以代為辦理產權,也是為了避免風險,其要求代辦雖然沒有法律和合同依據,但還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不過亦應征得業主同意。有合同依據或征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開發商代辦產權的可以收取合理的代辦費。
6、面積測繪費: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托,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故此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
8.房地產業有哪些稅,稅率是多少
1、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稅費成本。
前期拿地階段,土地出讓金是最大一塊支出,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后,按照3%至5%的稅率繳納契稅。如果在房地產開發中占用了耕地,則還要根據占用耕地的面積繳納耕地占用稅。同時還要依照占用土地的等級和面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進入開發階段后,涉及3%稅率的營業稅,以及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教育費附加,還要按照建筑施工合同金額的0.03%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3、項目完工進入銷售階段,對于企業而言,還需要按照銷售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如果銷售過程中出現了增值,則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該稅種實行超率累進稅率,最低稅率為30%、最高為60%。另外,還有印花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等。
9.房地產企業一般都交什么稅
房地產企業交納的所需的稅種如下: 1、城建稅 2、教育費附加 3、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 5、房產稅 6、土地使用稅 7、契稅 8、土地增值稅 9、所得稅 擴展資料 房地產企業的特征 不管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企業還是物業管理企業,它們的經營對象都是不動產,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
這種特性使房地產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受其影響十分巨大,受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大,經營績效與所處區位狀況關系密切。 因為一般商品屬于動產,具有實體的流動性,可以隨時在地區之間,甚至是不同國家之間進行流動,因而通常面對的市場競爭范圍比較大,在不受一國對外貿易*策、國家安全等貿易壁壘影響的條件下,競爭范圍是世界性的,企業要根據國際市場的情況進行決策,國際市場環境發生變化會對這類企業產生直接的影響。
而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不動產不具有實體的流動性,房地產企業提供的產品不可能移動,相關的房地產服務也附著于固定的房地產上面,因此其面對的市場競爭范圍較小一些,主要是本地市場,當地市場的供求關系及其變化趨勢對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績效至關重要。 此外,由于房地產產品的價值量大,資產轉移需要經過較長時間,從而使市場競爭關系無法充分展開,受制于此,房地產企業經營成功的關鍵在于把握當地市場的需求。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