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房產糾紛案,什么情況可以退款
您好,請把情況和問題說清楚。具體是什么房產糾紛,如復雜不好表述,建議直接聯系律師溝通。
下面九種情況下買房人可以退掉已購房屋,希望對購房者有所幫助,以備出現問題時及時化解。
延遲交付房屋。
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種情況。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過三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開發商缺“證”,導致合同無效。
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無法得到貸款。
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拿不到產權證。
由于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范,一些開發商拖欠*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人入住多年后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購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目前,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購房人要求退房的,法院將不予支持。而如果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的,法院會判決購房人勝訴。
房屋質量不合格。
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目前北京房地產市場較少發生。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據悉,到目前為止,北京法院還沒有由于房屋質量不合格而判決退房的案例。
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近日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持。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噪聲影響居住等。
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在購房時如果買賣雙方發生了房產糾紛的情況,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法進行解決: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一、協商。如果在購房過程中出現了糾紛,買賣雙方先需協商解決。
二、調解。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糾紛時,在買賣一方的申請,在消費者協會、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經過相關的調節,使買賣雙方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互相認識和了解,終調節成功并簽署和解協議。
三、仲裁。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
四、。解決的方法是指在相關部門調解不成功,不能達成一致協議的時候,買賣雙方的一房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部門投訴,由該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為。
就方式而言,解決一般經過一級決定和復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決定是復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序。
五、訴訟。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是行為的相對人因不服具體行為而提起的訴訟。
訴訟一方當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另一方是對前者做出具體行為的機關。購房糾紛的訴訟,由人民法院審判庭根據《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以上是如果發生房產糾紛案時的五種解決方案,以及這五種方案的詳細講解,希望大家能夠在遇到房產糾紛案時能從容面對,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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