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一家房地產公司上班,老公是自己干不過我也幫著老公轉錢,今天
你在哪家房產公司呀?我也在房產公司上班。
是在北京嗎? 我覺得你生氣是應該的,不過你老公也沒有錯。他只是覺得專門送一個人有些奢侈。
而人多了,就覺得不奢侈了。這是人的心理問題,很正常。
要不,你反過來想想,如果不是因為要送你上班,你老公可能專門拉著他的兩個伙計上班去嗎?他只是因為要送你,才稍帶他們兩個的。你老公比較會過日子而已,而且比較熱心、仗義!這樣的老公不比那些大手大腳花錢的男人要強的多呀!! 所以你不用計較,你應該理解一下他,感情其實就是理解,相互多理解,多包容,感情當然會越來越好了。
2.房產證上怎么只有老公的名
辦離婚要兩個當事人去辦的。
是你老公和房產公司的問題。房產證上要有兩個人的名字,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都必須有兩個人的名字,購房合同在先,你想一下當時你有沒有在購房合同上簽名,再看一下你老公拿回來的購房合同,就知道什么回事啦。
如果當時你在購房合同上簽名了而現在拿回來的合同卻沒有你的簽名,那就是他們重新做了合同。購房發票是房產公司給客戶辦房產證的時候開的,一般都是依據購房合同的名字開的。
還有一張辦房產證要填的表格,里面要注明共有人是按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的,沒有你的名字當然是填你老公的名字100%。這個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只有你老公的名字,你老公隨時把房賣了你都不知道。
3.買房子老公不同意可以自己買嗎
我給你解答下:
1、正常途徑不可以,但是可以變通,去做個假的單身證明就可以,50塊錢搞定,很簡單。
2、但是你的問題,不僅僅是可以不可以買的問題。你的問題是關系到家庭關系,關系到家庭的理財和投資問題。
首先,你們已經結婚了,對于投資和理財方面,首先要做到雙方意見統一,假設雙方意見截然相反的情況下,你感覺這樣買房有意思嗎?是不是要鬧矛盾?
其次,對于是否再次置業,你二次置業的需求是什么?以及再次置業的用途和目的又是什么?一定的考慮清楚,是否有必要置業?這點要綜合分析你們的經濟狀況以及還款能力;還有一點就是選擇置業投資的時機。
我是做房地產的,N年了。給你個建議
1、假設你要做投資的話,買房是個方面,但是我告訴你,現在買房的時機不對,現在正是高房價的時候,你這時候出手,是不是有點得不償失。。
2、家庭的問題,最好再雙方意見統一的情況下行動。。。
回答完了,建議你慎重考慮、、、
我大膽做一下假設,你們現在的房子是你老公的名字在結婚以前買的?房產證是你老公的名字。這樣的財產分配結果是,婚前的首付部分財產屬于你老公的,婚后的貸款部分財產屬于雙方財產。假設你現在買房的話,都屬于雙方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