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的作用是什么
房地產經紀人在熟悉有關房地產法律、法規、條例的基礎上通曉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建筑學、房地產交易、房地產價格評估等專業知識。
具體地說,一要掌握房地產開發投資,以及與之相關的市場研究、開發程序、項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建設與竣工驗收、資金融通、市場推廣。二要熟悉建筑基礎知識,了解建設工程全過程。
三要熟悉轉讓、抵押和租賃的條件、程序及具體規定,以及產權產籍的一些基本知識。四要掌握房地產價格評估的理論和實務。
房地產經紀人證書是中介公司在審資質是必須要有的,證書目前非常熱門,報考門檻也高,很多人考試是為了證書掛靠,在有申報條件的情況下,想從事房產行業可以自己考試一個。
2.房產經紀人證書
考試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一、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二、免試條件:凡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策與制度》。
3.如何考取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
一、根據國家建設部和人事部的有關規定:我國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分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兩個層次。
房地產經紀人的含金量高,但是大多數地區除了符合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規定,還要求先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的資格證書,才可報考。經紀人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持證者任經濟師職務。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科目。
三、從事房地產行業,需要具備這些資格證書,你才可從事。當然也可掛靠到一些單位。
四、免試條件:凡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策與制度》。 五、考試科目:房地產的基本的制度以及*策、房地產經紀的概論、房地產的經紀的實務、房地產經紀的相關的知識。
六、指定教材:基本上是每年一套,大概內容變動不多。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七、報名時間:每個地區不一樣,一般是每年的6-7月之間,網上報名繳費,一般是該省的人事考試網,考試時間是每年10月的第三個周六日。
擴展資料: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區域內有效。
申請取得《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資格考試合格證》(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③具有高中或中專(含)以上學歷; ④具有房地產或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及相應的專業技能(相關職稱是指建筑類、財經類及法律類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 ⑤申請房地產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六)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科目。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4.房產經紀人證書
考試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一、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二、免試條件:凡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策與制度》。
5.考房產經紀人資格證書,需要什么樣的條件
你要售樓,就考個房地產經紀人,看看考試科目,你就去書店買套書,復習了。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是由國家建設部與人事部共同組織的考試,該考試包括如下四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考試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兩年內累積通過所有四個科目的考試。
2006年考試定于10月14 、15日舉行。為幫助參加考試的學員有效備考,職業教育在線組織權威師資特推出2006年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考前輔導班,本次輔導包括考試所有四個科目。
因為房地的證書有很多,你也可以考房地產估價方面的證書,總之,加油了。
6.房產經紀人資格證怎么考
1、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2、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人事部負責審定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組織實施考務工作。會同建設部對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
3、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4、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并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
5、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區域內有效。
考房產經紀人證書需要的手續:
1、一般情況是先考房地產從業人員上崗證(高中以上,培訓半個月,費用在600-1000元),從業一年之后,才準報考經紀人資格證(要大專以上,短期培訓,費用要2000-3000元)。需當地房管局備案和每年年審。
2、也可以咨詢二手中介的從業經理。他們中有大部分有這方面的資質。
3、根據人事部辦公廳的通知現將200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4、各地考試管理部門要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 [1995]147 號)、《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發 [2001]128 號)、《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2005]9 號)規定的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5、各地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工作。具體報名時間由各地根據當地情況自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報名時間、地點和咨詢電話。
7.怎么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證書 需要什么條件
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證書需要向當地住建部門進行申請,其條件為通過考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6年等條件。
根據《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二條 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十條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通過考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三)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四)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碩士學歷(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六)取得博士學歷(學位)。 擴展資料: 《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
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 第八條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負責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評價的管理和實施工作,組織成立考試專家委員會,研究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和考試合格標準。
第二十條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定期向社會公布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的登記情況,建立持證人員的誠信檔案,并為用人單位提供取得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的信息查詢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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