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為什么要干預房地產
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07年這一塊已經占了GDP的20%以上),房地產銷售面積下降最終會影響投資速度。
房地產業牽扯的產業鏈太長(有些網站上說有相關行業達70多個,不能確定到底有沒有那么多,但40個至少是有的)。包括水泥及鋼材在內的主要建材行業;地板、家具、家電、裝修等家居行業(當然還有很多,敝人懶得慢慢敲,);將面臨因需求下滑而產生的行業收縮,銷售下滑。
“救市”可能有一種惡意炒作的說法,旨在給民眾“*府不許房價下跌的印象”。而此次出臺的房地產新*策,直接效應是降低消費者購房時的賦稅以及利息負擔。根本目的是進一步解決好市民的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而不是維護房地產開發商的利益。(這一段是在上個星期的《長江商報》上看到的)
而且,本次*策不能保證它的長期性,可能過一段時間后再次調整。
2. 房地產市場的*府干預是怎樣的
房地產市場的*府干預 *府管理房地產市場的主要職能,是實施有效的宏觀調控么按市場發育程度建立清晰完備的法制系統,保障房地產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使房地產市場的運作納入法制的軌道。
(一)*府干預房地產市場的目標(包括) 1、實現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2、使存量房地產資源得到最有效的使用 3、保證為各類生產生活需要提供適當的入住空間 4、引導新建項目的位置選擇,滿足特定群體的需要。 (二)*府干預房地產市場的手段 宏觀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手段包括如下: 1、土地供給*策。
2、金融*策;住房*策;城市規劃。 3、地價*策;稅收*策;租金和價格控制。
3. *府為什么要干預住房問題
在過去的幾十年里,在亞洲國家和地區大多采取的是“*府主導型市場經濟”,即所謂“東亞發展模式”。
這一模式的一個突出特征,就是*府干預經濟的程度較深。比如,戰后的日本和韓國的經濟,就是在*府的強力指導下走上高速發展之路的。
但是,東亞一些國家的*府在將本國經濟成功地推上“快車道”以后,特別是當本國經濟已發展到相當高階段時,大都沒有能夠及時主動地從一些已經可以由市場進行調節的領域中退出,從而壓制了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使日漸失衡的經濟結構未能得到及時調整。同時,*府的過度干預還容易帶來決策失誤,資源配置不當等問題,進而使經濟微觀主體喪失活力和主動性。
就金融領域而言,*府過度干預的結果更是弊端叢生,主要會帶來以下兩方面的后果:(千金難買牛回頭 我不需再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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