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哥和我的名字沒老大的名字,房產如何分配
關于遺產繼承:應當是這樣的順序。
房產如果是你父母的,父親去世,父親的一半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即使你的哥哥沒有名字寫在房本上,他仍然有繼承權。
但考慮到親情和一般的中國人的風俗,父親去世母親健在的情況下,沒有子女會去分割父親的遺產特別是房產。當然,有多余的房產家庭成員又有需要除外。
只有當父親去世,母親也不在世的情況下子女才回去分割父親的遺產和房產。如果房子少不夠子女分割,一般是作價進行貨幣分割。
然后子女之間可以相互進行補償最后決定房子的歸屬。無論房本上是否有你家老大的名字,法律上他都有繼承你父親包涵你母親遺產房產的權利。
二、房產證是老大名字,建房子是弟兄3人起的,現在開發商來開發,清問
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上只寫老三的名字,在房產證生效的那一刻起,這種行為已經被視為父母向老三的一種贈予行為。
這種行為以及其后果受法律保護。因為房產證上只有老三的名字,自然老大和老二都不能享有房產權,那么除非老三自己賣房,或者老三同意別人幫他賣房,否則除老三外的其他人都無權處理此房產。
同理,如果老三同意別人幫他賣房,那么賣房所得款項被視為老三的收入,在老三不同意的前提下是無法三兄弟平分的,相反如果老三同意平分,那么可視為老三將自己的財產贈予老大和老二。如果一定要父母把此處房產出賣然后三兄弟平分,那么就必須需要父母先收回原先對老三的贈予。
以上行為在老三不同意的情況下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了。建議一家人先盡量調解,實在沒辦法再走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