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 到期后怎么辦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權年限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
購房者在買商品房時,房價中包含了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取得產權的同時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該土地的使用期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只不過,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土地的使用權人由開發商變為購房者。
如果開發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證,那么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時間就是從3年前開始算的,購買了這套商品房,無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減少了3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房地產使用年限到期怎么辦
近日,許多讀者詢問,為什么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70年,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房子使用年限到期后又該怎么辦?為了幫助廣大讀者解除心中的疑惑,針對上述讀者所提出的問題,筆者向某房地產管理咨詢公司咨詢師謝志華先生進行了了解。
謝先生指出,房子的使用年限其實和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質有關。而根據現行的*策,凡與省市規劃國土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另外,加油站、加氣站用地為二十年。按照現行*策,到了土地使用年限,將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可采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對業主進行補償。 因此,在購房者買房時,應要求開發商提供土地使用權證,上面標注的期限就是該樓盤的土地使用年限,購買后房屋的產權就是購房者的了。
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可以通過交納土地使用費的方式重新獲得使用權。根據國家規定,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后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支付一定數額的土地使用費。
具體到住宅小區,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續期,補交土地使用費。再次申請的期限,不超過30年。
但至于土地使用費金額是多少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出臺。 此外,購房者一定要注意,住宅土地使用權是從國家將土地出讓給開發商起開始計算,70年為住宅土地使用權一次出讓的最長期限。
目前,國家土地制度是以出讓為主,即國家以出讓的方式轉讓后,土地就進入市場流通。一般商品住宅從開發到銷售,周期通常為一至三年。
這也就是說,當購房者變為業主時,其擁有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權限根本無法達到70年之久。而很多時候,開發商由于受到資金不到位、周轉資金匱乏、相關證件未辦理齊全等因素的困擾,整個開發銷售周期還將延長。
倘若購房者購買之前,房屋已擱置了一段時間,買房人損失的土地分攤使用年限將更多。因此,在購房時,購房者一定要問清房子的確切使用年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三、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
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種說法,商品房產權年限具體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質密切相關的。根據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為三種性質:一種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個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產權年限為70年;另一種是商業用房,這類商用房是指用于商業活動的房屋,其產權年限為40年;此外還有一種是工業用地以及科教文衛生用地其產權年限為50年。
簡單來說通俗點講,就是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筑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最高為40年。但是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具體計算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地就開始算起的,并非房屋建成以后才開始計算。
商品房的產權年限一般都是70年,如果產權真的到期了,那么,想要房子的話,只需要補交土地稅就可以了。當然了,一般房子的年限都不超過這個年數。
在中國,大部分房子都是快到使用壽命的時候,就會涉及到拆遷,房主可以根據拆遷要求,協調商量處理辦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四、房子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
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五、房地產使用年限到期怎么辦
近日,許多讀者詢問,為什么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70年,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房子使用年限到期后又該怎么辦?為了幫助廣大讀者解除心中的疑惑,針對上述讀者所提出的問題,筆者向某房地產管理咨詢公司咨詢師謝志華先生進行了了解。
謝先生指出,房子的使用年限其實和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質有關。而根據現行的*策,凡與省市規劃國土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另外,加油站、加氣站用地為二十年。按照現行*策,到了土地使用年限,將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可采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對業主進行補償。 因此,在購房者買房時,應要求開發商提供土地使用權證,上面標注的期限就是該樓盤的土地使用年限,購買后房屋的產權就是購房者的了。
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可以通過交納土地使用費的方式重新獲得使用權。根據國家規定,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后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支付一定數額的土地使用費。
具體到住宅小區,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續期,補交土地使用費。再次申請的期限,不超過30年。
但至于土地使用費金額是多少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出臺。 此外,購房者一定要注意,住宅土地使用權是從國家將土地出讓給開發商起開始計算,70年為住宅土地使用權一次出讓的最長期限。
目前,國家土地制度是以出讓為主,即國家以出讓的方式轉讓后,土地就進入市場流通。一般商品住宅從開發到銷售,周期通常為一至三年。
這也就是說,當購房者變為業主時,其擁有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權限根本無法達到70年之久。而很多時候,開發商由于受到資金不到位、周轉資金匱乏、相關證件未辦理齊全等因素的困擾,整個開發銷售周期還將延長。
倘若購房者購買之前,房屋已擱置了一段時間,買房人損失的土地分攤使用年限將更多。因此,在購房時,購房者一定要問清房子的確切使用年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六、商品房使用年限有多久
房屋的產權不是70年而是永久的 “房子的所有權年限是70年”的說法不確切,只要“房屋合法存在”,房主就享有所有權。
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
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權未到期國家也可征用,但應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七、住宅產權年限有什么影響,一般有多少年
1、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2、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后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
3、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房地產公司買地的時間開始的,購房合同上會寫明,比如該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購買房屋的時間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權只有61年,但你擁有永久房產權, 到2067年你只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就能繼續居住下去,因為在我國土地是不允許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 二、房屋產權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八、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品房是多少年產權,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
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種說法,商品房產權年限具體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質密切相關的。根據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為三種性質:一種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個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產權年限為70年;另一種是商業用房,這類商用房是指用于商業、工業、旅游、辦公、經營活動的房屋,其產權年限為40年;此外還有一種是商住兩用性質的房屋,多為城市綜合體類樓盤,其產權年限為50年。
簡單來說也就是住宅產權是70年,商住房是50年,純商業房是40年。但是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具體計算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地當天算起的。
九、房產的使用期限是怎么回事
我覺得你可能理解有錯誤,房產是所有權,是屬于你個人所有的,無所謂使用期限。
你可能說的是土地使用期限。我國法律規定,商業用地使用期限為4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期到期前,土地使用者應至遲提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無特殊原因,土地管理部門應批準進行延期。 就是說,你看看土地使用證的期限到哪一年?最遲提前一年申請辦理延期手續,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具體金額各地有各地的辦法確定。
另還規定,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未提出申請的,土地由國家收回,抵上附著物也有國家無償收回。但事實上,房屋是所有權,屬你個人所有,如果國家無償收回,我認為就與你的合法權益相沖突,這是我國法理相悖的地方。
我國是從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實施后,才有土地出讓一說,使用期限最短的商業用地也有40年,就是說要到2030年才會出現大量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我想具體*策也就到那時會出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