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樓市調控有什么新*策
7月31日,深圳市發布樓市調控新*策,暫停企事業法人單位購房;居民家庭新購買的一二手住房3年內限售;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七成。
這份《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由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市公安局、市民*局、市住房建設局、市金融辦、市稅務局聯合發布,主要內容包括企業限購、商務公寓限售、個人限售、抑制離婚買房等。
通知提到,自發布之日起,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各類新供應用地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個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此外,對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執行;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執行;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執行。
2.2018年深圳樓市短期調控*策仍將延續嗎
據報道,中國指數研究院13日發布2017年深圳樓市總結表示,2018年深圳樓市短期調控*策仍將延續。
報道稱,發布的報告顯示,2017年,深圳樓市在嚴格調控下,各方觀望氛圍濃厚,新房市場供需低迷,價格趨穩回落。2018年,深圳樓市短期調控*策仍將延續,市場成交繼續保持低迷,價格以穩定為主。
目前房企強者恒強格局已定,集中度將進一步提升;長效機制穩步推進,住房租賃市場迎來發展新契機。從長期來看,深圳土地市場供應稀缺,剛需強勁,人口持續流入,并且有強有力的產業支撐,長期看好。
2018年房地產工作重點是要抓好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長效機制建設層面,人才房和保障房、住房租賃市場將繼續有條不紊推進,短期調控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確保樓市發展平穩過度。希望樓市的調控可以持續下去。
3.深圳樓市新*細則是什么內容
8月14日下午,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正式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市*府房地產調控*策的通知》。通知補充新購商務公寓和住房的管理細則。
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之前購買的商務公寓和住房,不在禁止轉讓之列,購買的時間以網簽錄入時間為基準,具體認定標準如下:
1、已在房地產信息系統中錄入房地產買賣合同信息的,一手房預售合同以預錄入時間為準;一手房現售及二手房買賣合同以錄入時間為準。
2、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之前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已為購房支付相關費用,具備(預)錄入條件,但因客觀原因尚未在房地產信息系統中(預)錄入房地產買賣合同信息的,能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的視為已辦理網簽(預)錄入:
(1)支付購房定金、部分或者全部房款(不含現金支付)的銀行轉賬有效憑證(POS機購房簽購單、購房轉賬單等);
(2)購房資金監管協議及支付相應費用的銀行轉賬有效憑證。提供上述材料申請一手房(現售)和二手房轉移登記的,應當在2018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之前申請登記。
個人購房限售時間將寫進房產證
《通知》明確,2018年7月31日(不含7月31日)之后購買且屬禁止轉讓范圍的,商務公寓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商品住房自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予辦理轉移登記,并在不動產權利證書“附記”欄中記載:根據深府辦規〔2018〕9號文規定,XXXX年XX月XX日前禁止轉讓。因繼承、受遺贈、離婚財產分割取得的房地產,禁止轉讓的時間以繼承、受遺贈、離婚財產分割前最近一次轉移登記的時間起算。
4.深圳樓市調控升級了嗎
7月31日,深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新*調控重點:一、暫停法人單位購買住房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深圳市購買商品住房。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辦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簽手續;通知發布之日前已辦理網簽的,可繼續完成交易。
數據顯示,2017年全年,深圳全市公司購買新房785套,占新房總成交的3.05%,同比提高0.92個百分點。手握大量資金的買家往往通過注冊多個公司參與搖號,增加購房成功率,對真正有買房需求的個人是一種擠壓。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稱,該條*策明確企業購房的管控,這和上海等城市的*策內容是一致的,這也是為了防范在庫存不足等情況下,出現企業擠壓個人購房資格和房源的現象。此次企業購房限售,有助于進一步實現房地產市場的穩定,這也是當前房地產市場需要強調的地方,即優先滿足剛需購房者購房需求。
二、商務公寓5年內限售各類新供應用地(含招拍掛、城市更新、征地返還用地等)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
通知發布之日起,個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通知發布之日前已辦理網簽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深圳市新建商務公寓和二手商務公寓發分別成交3.45萬套和1.01萬套,占目前存量商務公寓的81.1%,表明近五年商務公寓交易活躍;五年內轉手的商務公寓占二手商務公寓成交規模約65%-75%。限售后,深圳市約81.1%的商務公寓將被鎖定交易。
三、商住房3年內限售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通知發布之日前已辦理網簽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嚴躍進指出,*策第三條規定限售的*策是核心。對于限售來說,一線城市一直是比較保守的,這或考慮到二手房轉讓等內容。
所以此類*策屬于收緊力度較大的*策。3年限售的概念多少也會影響后續的二手房交易等內容。
四、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對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執行;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執行;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執行。嚴躍進認為,*策第四條對于假離婚購房行為進行了規范。
對于離婚2年內公積金購房的,其實給予了嚴管。當然*策也有相對寬松的地方,即如果可以有類似無購房無貸款證明,那么首付比例還是比較優惠的。
5.深圳樓市調控升級都做了哪些工作
“深圳此前已是全國樓市調控最嚴城市,此番嚴上加嚴,將進一步遏制住房價非合理上漲。”
徐楓判斷,未來隨著*策收緊,大趨勢還是穩健。深圳房地產市場響起了一聲驚雷。
7月31日傍晚,深圳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標志著深圳樓市新*終于落地。這也是自2016年發布“104”新*后,深圳房地產市場在時隔21個月后再次收緊調控,并且依舊頗為嚴厲。
這份《通知》共4點,全文不足千字,然而條條精準有力,具體包括直接暫停企業在深圳購買商品住房、個人新購住房在3年內禁止轉讓、離婚2年內買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七成等。從*策著力點來看,此番深圳通過強化各方面“限制”,直接向公司買房、離婚買房等投機炒房行為展開打擊。
多位受訪專家指出,此番深圳升級樓市調控*策,在一線城市中第一個開始了全面升級限售,對于市場來說影響比較大,基本杜絕了短期炒作的可能性。新*實施后基本將能較好地堵住此前的*策漏洞,也體現了打擊的精準性和調控的長效機制。
按下公司買房“暫停鍵”《通知》重申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進一步促進深圳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強法人單位購買住房管理”被《通知》置于首位,明確要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該市購買商品住房。
同時,深圳還強調在《通知》發布之日起,就停止辦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簽手續。這意味著又一城市對企業購房關上大門。
近期,西安、長沙和上海等不少城市均已出臺類似舉措,不約而同著手限制企業買房。‘’這背后原因是,近年隨著限購*策收緊,一些投機者開始利用公司買房進而炒房。
同時,一些城市由于一二手房價倒掛,一手房交易成本相對較低,也吸引投資者利用公司參與一手樓搖號。這顯然不利于房市穩定,也開始迫使越來越多的城市出手遏制。
具體到深圳,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也表示,近期,深圳一些熱點項目以公司名義購房的數量占房源總套數的20%以上,部分手握大量資金的買家通過注冊公司搖號購房,對剛需形成擠壓。“這項*策的出臺及時且必要。”
王鋒表示,此番深圳限制企業購房,有利于堵住漏洞,避免個人繞開限購*策進行炒房,同時也有助于“搖號購房”的公平性,防止企業“與民爭利”。深圳房地產中介協會研究總監徐楓分析,深圳限制公司買房,主要目標是對準所謂的“投資公司”,近期深圳一些“投資公司”購房較為活躍,它們對推高市場短期交易起到明顯作用。
“這將是此次深圳調控*策中較為精準有力的舉措,也沒有偏離此前業內的判斷,并且干凈利落,不留漏洞。”徐楓說。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還注意到,與上海此前的*策對比,深圳對企業購房所采取的限制手段是“暫停”,而上海的方式則是開出非常嚴格的資格要求,比如成立滿5年、累計在上海納稅100萬元等。對此,業內分析認為,對公司買房賣房的限制,不排除深圳未來仍然將出臺更多細則,進一步規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就持此觀點,他認為,深圳后續對公司購房或有更多管控,這符合當前全國購房的基調,這樣也利好短缺房源的更公平分配。限售限“離婚炒房”從《通知》來看,“限售”主要覆蓋兩方面。
一是針對公寓,深圳明確,《通知》發布之日起,個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有觀點認為,“限售”是有力武器。
這項旨在“加強商務公寓銷售和運營管理”的*策,同時還要求各類新供應用地(含招拍掛、城市更新、征地返還用地等)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
徐楓表示,深圳公寓價格從2015年飆升,逐漸成為炒房者的“投資圣地”,遏制公寓市場過熱,將為整體樓市提供風向標。王鋒也表示,近五年,深圳成交再轉手的商務公寓占總成交規模的70%左右,近一年半個人和企業炒作商務公寓也比較明顯。
該*策的出臺有利于進一步抑制市場投機行為,堵住社會資金炒作商務公寓的漏洞,并且有助于確保產業用地供給和增加租賃供應。徐楓也表示,此番深圳強化調控,將間接推動租賃市場發展,包括租賃房源的供應量增加,“都將在*策引導下流入租賃市場”。
另一方面,“限售”也直接指向個人。《方案》強調,加強商品住房轉讓管理,明確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業內人士分析,限售將直接打擊純粹的投機購房者,這項*策的巨大威力在于:讓持有周期拉長、持有成本提高。嚴躍進認為,對商品房和公寓分別規定3年和5年的限售期,利于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對炒房也將有較大的約束作用。
王鋒表示,深圳個人限售*策的實施,有利于抑制短期炒作和非理性購房,防止未來過度拋售可能導致的經濟風險;*策僅對新房限售、未追溯已購住房,則有利于住房合理。
6.深圳市調控住房*策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深圳市調控住房*策之所以被稱為“深六條”就是因為它主要包含的內容,分別為住房供應的增加、住房保障體系的完善、住房信貸*策的差別化、購房*策的完善、房地產秩序的規范和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防控。
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內容就非“差別化的住房信貸*策”和“完善的購房*策”莫屬了。 所謂“差別化的住房信貸*策”其實就是指,若購房者及其家庭成員名下在深圳市內沒有住房,但是近兩年內有住房貸款記錄,或者在深圳市內已經有一套住房,但已經結清了住房貸款的,其在辦理住房貸款時需要執行最低四成的首付比例。
要知道這要是在以前的話,只要結清貸款了,購房者依舊可以按照首套房的規定執行最低三成的首付比例。 所謂“完善的購房*策”其實就是原來的限購*策的升級版,擁有深圳本地戶籍的居民及其家庭成員在深圳只能購買兩套住房,而非本地戶籍的居民及其家庭成員只能購買一套住房,這點與之前的規定是沒有不同的。
然而不同之處在于,非本地居民購房需要提供購房日期前三年的個稅繳納證明或社保證明,之前只需要提供為期一年的證明就足夠了。 由此可見,深圳市*府為了穩定當地樓市,可謂是費了不少心思,而且“深六條”是從發布之日起即刻執行,說不定現在正一步步發揮效力。
7.2019國家買房*策
國家買房新*策20191、2019年樓市將要進入“凍房時代”,拿一線城市深圳來舉例,深圳是上一波樓市上漲的領頭羊,領先了全國一年左右的時間。
2019買房早在此前的幾個月,業內就有關于深圳、北京等一線城市是否會推出限售*策的猜測,而2019年深圳出讓的第一塊普通住宅用地,加上了限售5年的條款。這說明近期樓市調控正在繼續收緊。
2、住建部負責人也明確表示,2019年的房地產調控要滿足剛需、支持改善、遏制炒房。在今年國家調控收緊的環境下,首當其沖遭受打擊的是炒房投資客們。
我們都知道限售最主要的目的是抑制投機炒房。一旦房價上漲時機來臨他們就會果斷出手套現,對炒房客們來說持有時間越長風險和成本就越高。
3、2019年房地產調控開局意義重大,不但為今年的調控定下主基調,還表明了國家對房地產調控的決心,很多人期待的調控并未松綁,而今年的調控仍將繼續。2019年房價最新走勢1、從*策角度看,房價真下調的時候就是*策開始放松的時候。
過去10幾年,何調控*策都是有效的,所以只要樓市還在調控,信貸調控還在繼續,房價就沒有真的大跌。從目前的情況看,從去年到現在*府大大小小的調控*策N多條,調控目的就是為了讓市場平穩健康的發展。
2、房地產是中國重要的行業,如果房地產價格下調,上下游幾十個行業,包括鋼材、裝修、陶瓷、甚至空調都會哀鴻遍野。你看看2016年全國房地產成交額超過10萬億,房企銷售也水漲船高,標桿房企如果銷售額依然明顯上漲的情況下,房價肯定不會跌。
3、這些年,每逢房價下跌,就能看到類似的新聞。老業主打出橫幅要求樓盤“補差價”或“退房”。
訴求未被滿足,不少房主就會變身“房鬧”,將售樓處鬧得天翻地覆,砸得一片狼藉。比如2010年的北京副通州就出現過多次售樓處被砸事件。
8.深圳樓市調控半年現狀如何
自去年10月實施新一輪調控*策,深圳樓市最近交出了“半年報”:新房、二手房量價齊跌,但沒有大起大落,呈現出橫盤微跌的走勢。
專家表示,作為全國樓市的風向標之一,深圳調控出手早、下重拳,調控*策發力精準,打擊炒房取得明顯實效,樓市實現平穩發展。2015年以來,深圳樓市在巨量信貸資金和金融高杠桿的推動下,量價齊飛,很多樓盤在短時間內實現了價格翻番,這刺激了更多的購房者沖進樓市,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氛圍前所未有。
為此,深圳市多次出臺調控*策,樓市逐漸恢復平靜。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的顯示,今年3月新房住宅僅成交803套,創下2009年以來的新低;成交均價為54730元/平方米,與去年9月61600元/平方米的均價相比下滑11.2%,價格水平連續5個月保持平穩向下的走勢。
在主導深圳樓市的二手房市場,今年3月成交4838套二手住宅,較去年9月下降37.3%;成交均價為55115元/平方米,雖然此次是去年10月新*后成交量連降5個月的首次回升,但是較去年9月59276元/平方米的均價下降了7.02%。“深圳漲得早,出手調控也早。”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為穩定房價,深圳出臺多輪調控*策,并開啟“認房又認貸”模式,讓投機行為受到了限制和打擊。
去年3月,深圳出臺房地產限購*策,購買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至少四成,非深戶籍家庭購房需提供在本市連繳三年的個稅或社保證明;同年10月,深圳再次出臺調控*策,加碼限購限貸,單身(含離異)限購一套住房,非深戶籍家庭購房繳納個稅或社保年限增加至五年,購買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提高至七成;今年1月,深圳又出臺細則,規定新房備案價不得明顯高于周邊房價。張大偉表示,本輪樓價暴漲很大程度受資金推動,高杠桿借貸買房是很多炒房者的“不二法門”,各種加按揭、轉按揭、首付貸等金融產品滿天飛,深圳采取“認房又認貸”的措施,無疑擊中了這些炒房者的“命門”,大大減少了炒作空間。
9.深圳購房*策是什么
深圳2010年發了個住房的《補充通知》,是在《關于印發深圳市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意見的通知》的基礎上,特別發出的,要求要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國發〔2010〕10號文件,認真落實近期**有關部門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信貸、土地、稅收等相關*策。
《補充通知》明確,在深圳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策:對于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補充通知》強調,暫停在深圳市擁有兩套以上(含兩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擁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
自發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須執行本通知規定。交易時間的認定,以在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
10.深圳樓市新*細則是什么內容
8月14日下午,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正式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市*府房地產調控*策的通知》。通知補充新購商務公寓和住房的管理細則。
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之前購買的商務公寓和住房,不在禁止轉讓之列,購買的時間以網簽錄入時間為基準,具體認定標準如下:
1、已在房地產信息系統中錄入房地產買賣合同信息的,一手房預售合同以預錄入時間為準;一手房現售及二手房買賣合同以錄入時間為準。
2、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之前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已為購房支付相關費用,具備(預)錄入條件,但因客觀原因尚未在房地產信息系統中(預)錄入房地產買賣合同信息的,能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的視為已辦理網簽(預)錄入:
(1)支付購房定金、部分或者全部房款(不含現金支付)的銀行轉賬有效憑證(POS機購房簽購單、購房轉賬單等);
(2)購房資金監管協議及支付相應費用的銀行轉賬有效憑證。提供上述材料申請一手房(現售)和二手房轉移登記的,應當在2018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之前申請登記。
個人購房限售時間將寫進房產證
《通知》明確,2018年7月31日(不含7月31日)之后購買且屬禁止轉讓范圍的,商務公寓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商品住房自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予辦理轉移登記,并在不動產權利證書“附記”欄中記載:根據深府辦規〔2018〕9號文規定,XXXX年XX月XX日前禁止轉讓。因繼承、受遺贈、離婚財產分割取得的房地產,禁止轉讓的時間以繼承、受遺贈、離婚財產分割前最近一次轉移登記的時間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