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國家買房*策
國家買房新*策20191、2019年樓市將要進入“凍房時代”,拿一線城市深圳來舉例,深圳是上一波樓市上漲的領頭羊,領先了全國一年左右的時間。
2019買房早在此前的幾個月,業內就有關于深圳、北京等一線城市是否會推出限售*策的猜測,而2019年深圳出讓的第一塊普通住宅用地,加上了限售5年的條款。這說明近期樓市調控正在繼續收緊。
2、住建部負責人也明確表示,2019年的房地產調控要滿足剛需、支持改善、遏制炒房。在今年國家調控收緊的環境下,首當其沖遭受打擊的是炒房投資客們。
我們都知道限售最主要的目的是抑制投機炒房。一旦房價上漲時機來臨他們就會果斷出手套現,對炒房客們來說持有時間越長風險和成本就越高。
3、2019年房地產調控開局意義重大,不但為今年的調控定下主基調,還表明了國家對房地產調控的決心,很多人期待的調控并未松綁,而今年的調控仍將繼續。2019年房價最新走勢1、從*策角度看,房價真下調的時候就是*策開始放松的時候。
過去10幾年,何調控*策都是有效的,所以只要樓市還在調控,信貸調控還在繼續,房價就沒有真的大跌。從目前的情況看,從去年到現在*府大大小小的調控*策N多條,調控目的就是為了讓市場平穩健康的發展。
2、房地產是中國重要的行業,如果房地產價格下調,上下游幾十個行業,包括鋼材、裝修、陶瓷、甚至空調都會哀鴻遍野。你看看2016年全國房地產成交額超過10萬億,房企銷售也水漲船高,標桿房企如果銷售額依然明顯上漲的情況下,房價肯定不會跌。
3、這些年,每逢房價下跌,就能看到類似的新聞。老業主打出橫幅要求樓盤“補差價”或“退房”。
訴求未被滿足,不少房主就會變身“房鬧”,將售樓處鬧得天翻地覆,砸得一片狼藉。比如2010年的北京副通州就出現過多次售樓處被砸事件。
2.國家的房價調控*策真的給老百姓帶來好處了嗎
2010年4月17日,為了遏制房屋價格瘋狂上漲,**緊急出臺“新國十條”,意圖通過國家調控手段使房屋價格達到一個理性的合理的價位。
兩個月過去了,調控手段到底起到了什么樣的效果呢?房價真的降下來了嗎?房地產調控*策到底調控了什么?價格走勢又是怎樣呢? 信貸調控手段明緊暗松 “新國十條”最大的看點也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對于第二套房和二套房以后貸款的控制,這也極大地控制了炒房客瘋狂購房的腳步,但是也同時打碎了很多有硬性需求人的夢想,因為根據最新的規定,認定二套房的標準是由家庭成員總體來認定的。而且炒房客忽然消失,貸款的收緊讓許多真正想要買房子的人也駐足觀望期待房價一降再降。
“新國十條”出臺以來,在銷量上確實出現了大幅下滑,可是在價格上卻沒有出現預期的松動。不但老百姓在觀望,開發商也在觀望,銀行更是在不聲不響中坐等國家*策細則的出臺。
甚至有的銀行采取了多重規避*策繼續放貸。而對于違規銀行的查處也僅限于渤海銀行等這樣的小銀行,對國有商業銀行沒有任何動作。
在房屋價格已經演變成社會問題的時候,是應該由國家調控手段做出相應調控,可是真正把這些調控*策落實和貫徹下去,距離我們普通老百姓的預期還會相差甚遠。特別是銀行以放貸作為盈利點,房屋貸款又是銀行最大的客戶,他們會輕易放棄這個市場嗎?上有*策下有對策的事情在銀行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房地產稅霧里看花 “新國十條”要求發揮稅收*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策。
“新國十條”出臺以后,立即有某些城市做出了要征收房產稅的姿態,對于二套房和土地出讓的稅收*策也是傳得漫天飛舞。而就在大家熱議房產稅征收辦法的時候,針對傳出的“發改委出臺更嚴厲新*”消息,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司長孔涇源5月17日表示,“此消息純屬張冠李戴”。
在制定的房地產規劃只是一個常規規劃,出臺的時間也在明年下半年,而發改委產業研究所所長助理黃漢權則強調,房產稅至少三年內不會出臺。 針對上海市擬對住房保有環節征稅的傳聞,國家稅務總局新聞處處長牛新文5月17日向媒體表示:“按照現行的規定,稅收立法權在中央,也就是說中央來定,地方去執行,地方*府沒有權力出臺新稅種。”
針對有媒體報道稱,“根據現有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征收對象是經營性物業,上海的方案將把多套住宅解釋為經營行為。”牛新文批駁稱:“解釋權也不歸地方,對現有稅種征收范圍的重新解釋,是中央的權力。”
信貸和稅收都是這次“新國十條”最有可能達到效果的調控方式,但又是眼前最不可能實現的,那么我們的調控*策是不是在一片叫好聲中變成了紙上的*策呢? 調控后的價格何去何從 作為行業龍頭老大,萬科的一舉一動都倍受關注,回顧2007年底,隨著王石“拐點論”的現身,萬科是首先在全國展開降價的大型地產商。其后,跟風者不在少數。
在本輪樓市調控中,萬科對“降價”二字格外忌諱。今年5月,對于市場上關于萬科降價的傳言,萬科總部表示,公司沒有全國統一的降價策略,但各分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銷售策略。
萬科一公告顯示,萬科今年5月實現銷售面積47萬平方米,銷售額51.1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減少32.6%和20.2%,其他觀望的房企龍湖地產、富力地產、碧桂園等,5月銷售額分別為15.5億元、12.53億元、22億元,環比分別下滑39%、49%和27%。 這些在業內有著充分話語權的公司,甚至可以指導房地產市場的價格走向。
雖然在報告中銷量大幅下滑,但卻沒有看到有降價的趨勢。相關專家稱:“此輪調整雖然使銀行流向房地產企業的步伐放緩了,某些中小企業感受到了資金的壓力,但是對于能左右房地產價格走向的大公司,并不會產生大的影響,經過這么多年的房地產暴利時代,他們已經積蓄了足夠多的資本來暗中抗衡國家的宏觀調控*策,所以說他們的觀望態度帶動了整個市場的人心惶惶。”
而據央視的一次對于專家學者和業內人士的調查顯示,43%的人認為房價還會上漲,31%的人認為會在相當長一段時期持平,而只有26%的人認為房價會下跌。 業內專家表示:“這樣的調查結果來源于對國家調控*策執行力度的信心不足,房地產是個全面的行業,對于房地產價格的調控會很快影響到關聯產業,*策雖然出臺了,但是真正實施起來會有來自各方面不同的壓力,很多預想不到的風險都會影響到*策的執行,所以房地產價格的走勢還不能現在來下判斷。”
另一部分專家認為:“大多數人的購房心理都是買漲不買跌,在房地產商觀望過程中,一旦調控*策沒有實施到位,那么房價就會大規模報復性上漲,有硬性需求的人產生恐慌心理,與其降價也賣不出,還不如漲價逼著你買。所以在未來的幾個月如果國家再沒有更有效的調控方式,房價報復性上漲的可能性極大。”
房子是安居樂業之本,只有百姓安居樂業了,國家才會國泰民安。有了好的調控*策就應該有好的細則來實施,這樣才能真正達到調控的目的。
而如果失去了執行能力,再好的*。
3.中國的樓市調控*策都有哪些
**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發〔2010〕4號)印發后,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
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策,采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府負總責、城市人民*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
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策執行。(四)發揮稅收*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
財*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并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并切實予以落實。
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設。
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并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
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
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
地方人民*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
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策性住房建設),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五、加強市場監管(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并限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新購置土地。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土地競拍和開發建設過。
4.中國至今先后出臺了哪些房地產調控*策
2010年4月17日 **為了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發布《**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簡稱“新國十條”,具體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四)發揮稅收*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 (九)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
(十)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相關的*策措施,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策的解讀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形成有利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2011年 國八條**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國發10號文件)印發后,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的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地方*府責任 地方*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嚴格執行國發10號文件及其相關配套*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
2011年各城市人民*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各地要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設力度;繼續完善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完善房地產統計基礎數據;繼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實好年內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的目標任務。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 2011年,全國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各地要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
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地方人民*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確保完成計劃任務。
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準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把建制鎮納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圍。
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各地要在加大*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吸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
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要研究制定優惠*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并持有、經營,或由*府回購。
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策,加強稅收征管 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稅務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確保*策執行到位。
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
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 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要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
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大力推廣“限房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房價高的城市要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 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
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并提供相應證明。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
對已供房。
5.中國出臺的所有房地產調控*策
2009.12.9 **常務會議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兩年恢復到五年,其他住房消費*策繼續實施。
2009.12.14 **頒布“國四條”,明確提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抑制投資投機性住房。 四項調控措施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
適當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用地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使用效率。在保證質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
二要繼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差別化信貸*策執行力度,切實防范各類住房按揭貸款風險。
三要加強市場監管。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完善土地招拍掛和商品房預售等制度。
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 四要繼續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中國**常務會議稱,將繼續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等手段,加強和改善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
2009.12.17 中國五部委聯合發文稱,收緊土地受讓*策,開發商須首付一半且一年內繳全款。 中國財*部等五部委發布通知,明確土地受讓人拿地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開發商拿地后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2009.12.23 中國財*部調整住房轉讓營業稅*策,不足五年按全額徵收營業稅。 財*部稱,個人將購買超過五年(含五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五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五年(含五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2010.1.10 **出臺“國十一條”,嚴格二套房貸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產貸款窗口指導。 中國**稱,對二套房不再區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執行40%首付;明確要求央行及銀監會要加大對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加強監控跨境投融資活動,防境外“熱錢”沖擊中國市場。
2010.1.21 國土資源部發布《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進報**批準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報住宅用地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010.3.10 國土資源部再次出臺了19條土地調控新*,即《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開發商競買保證金最少兩成、1月內付清地價50%、囤地開發商將被“凍結”等19條內容。
國十九條內容 第一條:保障房和自住性中小套用地不低于70%。 第二條:協調推進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實施。
第三條: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 第四條:嚴格規范商品房用地出讓行為。
第五條: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 第六條:實施住房用地開發利用申報制度。 第七條:加強土地開發利用動態監測。
第八條:不能把保障房用地改成商品房用地。 第九條:嚴格依法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
第十條:加強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誠信管理。 第十一條到第十五條是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
第十六條到第十九條是開展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專項檢查。 2010.3.12 國土資源部稱,將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國開展對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本次調查重點針對擅自改變房地產用地用途、違規供應土地建設別墅以及囤地炒地等問題。
2010.3.22 國土資源部會議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沒有編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將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開展土地出讓招拍掛制度完善試點;各地要明確并適當增加土地供應總量;房價上漲過快、過高的城市,要嚴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設供地。 2010.3.23 國資委要求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要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產業務,并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的方案。
2010.4.2 財*部下發通知稱,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策。 2010.4.7 國家發改委發布2010年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點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費,大力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2010.4.11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表示,銀監會要求所有銀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貸款情況的評估報告,并稱房地產風險敞口大,要嚴控炒房行為。銀監會表示,銀行不應對投機投資購房貸款,如無法判斷,則應大幅提高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銀行已將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60%。
2010.4.14 **常務會議指出,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仍在持續,將保持貨幣信貸適度增長,堅決抑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并將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策。 4月16日 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90平以上首套房首付不少于30%?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
6.我國進行過多少次房價調控
2007年9月,央行和銀監會聯合規定,居民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提高至40%,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首次明確收緊第二套房貸。
09年12月14日,**常務會議出臺了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的四條*策,史稱“國四條”。 國辦近日發出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指出,要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
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該通知分五個方面共十一條,因此被簡稱為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國十一條”。
**發布“國十條”即《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房地產調控*策。
7.國家出臺的控制房價的*策,采取了那些措施
(1)保障房用地計劃;2010年3月22日,國土部召開國土資源系統視頻電話會議,再次強調要加強房地產供應和監管。
首次提出要制定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用地計劃公布前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并且還將在部分城市開展試點,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2)78家央企退出地產(3)國19條。
2010年3月10日,國土資源部出臺整治房地產用地的專項文件——《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國19條”),全文包含19條土地新規,明確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商品房用地出讓、打擊囤地等方面的具體要求。(4)2010年3月9日首套房契稅優惠收緊。
3月9日,財*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策。 (5)七折利率優惠取消(6)改善性住房優惠收緊:在2010年年初的“國十一條”中,只要是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借助改善型住房的名目獲取信貸優惠不復存在。 (7)存款準備金利率上調:對于房地產的影響在于,控制了銀行貸款量,影響到開發商開發貸款,增加開發商貸款壓力。
(8)《住房保障法》起草:1月29日,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透露,我國已經開始起草《住房保障法》,明確規定各級*府如對住房保障不力,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各地對保障性住房也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
(8)保障性及普通住房不低于住宅用地70%;國土資源部1月21日發布《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進報**批準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提出,城市申報住宅用地時,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中小普通住房用地占比不得低于70%,。
8.在國家嚴厲的調控*策下,為什么房價還在上漲
現在有點諸侯割據,地方*府要GDP,房產商要暴力,百姓要安居。
最倒霉是百姓。總理的話都當耳邊風,房產市場可以經歷房價和數量兩種泡沫。
近代大多數房產泡沫都是房價泡沫。上世紀80年代,東京房價猛增,供應卻沒有相應上漲。
上世紀90年代,香港房產市場也遭遇類似情況。房產市場易產生價格泡沫,因為一些獨特因素限制了供給的反應速度。
首先,房產建設與*府管制息息相關,與其所在社區關系尤其密切。成熟社區中,通常規定新建樓房不得超過一定高度和密度。
因此,這類社區實際上不可能迅速提高供給。其次,基礎設施建設耗時較長。
缺乏土地通常與基礎設施稀缺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很費時間。
房價高時,假使資金充足,人們也對基建持謹慎態度,不敢一哄而上,擔心費時費力的基建結束后,房價已然回落。因此,即使在較長的一段時期內,房產供應也可能無法對漲價作出反應。
房屋數量泡沫比價格泡沫少見,而且持續時間不長。出現房量泡沫時,供給增加,房價遭遇下行壓力。
此時僅需增加貨幣供應,就可穩定房價。房量泡沫有時為建設泡沫,但往往伴隨建設周期一起結束。
因為一旦供給抬頭,房價將急劇回落。目前,中國正遭遇房價泡沫。
通過研究分析房價/收入比和房租收入,我們就可以判斷,泡沫是否已經產生,程度如何。如果城市里每平方米房屋均價為居民平均月收入的5倍-10倍,房市規模相對家庭總量大得多,高房價就很可能是泡沫。
成熟經濟體的房價/收入比應在1倍左右。在發展迅速的經濟體,比率可能為2倍。
中國房產價值都集中在大城市,其房價水平無法通過理性因素來解釋。中國的房租也正在上漲,而如果真是遍地都是閑置房,兩種現象無法互相解釋。
有人批評房產中介公司哄抬市場。除非市場待租賃房產都集中于一家之手,否則,難以積聚足夠的市場力量形成壟斷。
中國房產中介產業非常分散,因此,這種解釋很難成立。中國的房產泡沫與其他泡沫的不同之處在于,它有著前所未有的數量,中國不存在供給不足。
城市住房大多可分為單位舊房和私人住房。后者在過去十年突飛猛進,達6000萬套。
其中,約2000萬套由開發商在建。地方*府土地儲備大約還能再建2000萬-3000萬套房屋。
大量單位公房拆遷后再開發。在最近一輪再開發熱潮之前,單位公房量可能超過100億平方米。
相對于新建住房量,拆遷房數量不可能太大,否則,這些公房對地方*府來說就失去了商業意義。現有住房總量可能在90億平方米左右。
除了商品房建設,公司和*府也自行建房,分配給員工。農村也建設了大量住房。
在毗鄰大城市的地區,此類住房影響房產供給。如果郊區農田被重新規劃為城市用地,官方分類將農房變為城市住房。
獲得城市住房總量的可靠數字實在很難。人均住房面積數據還比較有用。
在大部分城市開展的調查顯示,平均住房面積為每人28平方米-30平方米。我們不知道這項調查覆蓋了多少人口,但是,這些數據肯定不包括農民工。
我們不知道這項調查是否將空置房計算在內。粗略估計,中國城市住房總量約為170億平方米,誤差區間為上下各10%。
盡管數據不精確,但仍可斷定,中國不存在絕對住房短缺的情況。如采用日本的標準,中國城市住房足以安置所有的中國人,所有農村人口遷到城市都足夠。
掌握投機型(而非其他目的)空房的數量,比掌握住房總體數據重要得多。雖然*府未能公布空房數據,但我認為商品房空房率為25%-30%,比正常市場情況下至少高出100%。
這種差異可被視為投機庫存,如同有人囤積黃銅,待價而沽。這種投機庫存的價值可能占GDP的15%左右。
更可怕的是,2010年-2011年將可能形成大量投機庫存。近期信貸收緊,擠壓第二套及第三套房購房者,導致全國交易量崩盤。
我從房產中介發現,大多數房產需求被納入調控范圍,即投機購房。可以假設,2010年-2011年,房產供給將接近GDP總量的15%。
房產*策調控抑制市場過熱,開發商勢必囤積供給,作為庫存。一旦再次放寬調控,投機行為將卷土重來,可能導致投機庫存價值翻番。
放松現有調控措施的幾率很大。部分城市的銀行已經逐步放開信貸。
地方*府靠房地產增加收入。如果交易量持續走低,他們將陷入財*危機。
許多地方*府本已債臺高筑。地方*府負債超過收入五倍很普遍。
如果收入來源枯竭,地方*府會拖欠債務。有鑒于此,中央*府可能放松調控力度。
調控放松可能秘而不宣。*府改變心意,雖然短期內可緩解*府的財*困難,但是,一旦房產泡沫破滅,問題將接踵而至。
除了商品房空置,其他類別的房產空置率也居高不下。優勢群體或關系戶(例如,郊區的農民和可以自行建房的公司的雇員)不受市場約束,將占上風。
因此,這方市場的閑置率將比商品房市場更高。雖然這些房產不參與市場競爭,但它們卻參與租房市場競爭。
它們構成有效供給的一部分。計算房產市場過量時,也應考慮它們的閑置率。
即使中國的城市空房少于6450萬套,也將達到國際標準的一半。這仍相當于城市住房總量的20%,高于*高峰期的閑置率。
如果放松調控*策,空房量將超過城市住房總量的30%。中國的房量泡沫的規模的確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