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憲法規定消滅剝削,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但高房價不就是
哎,1956年進入社會主義社會后,中國就不叫剝削了,也不叫資本家了。
事實上,我認為高房價可以說成了一種變相的剝削,財富流向極個別的人,是違反憲法精神的。 國企改革不是消滅國有經濟,國有企業改革是經濟體制的改革,是為了適應經濟體制與經濟增長方式兩個根本性轉變和擴大對外開放的要求,基本完成戰略性調整和改組,形成比較合理的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經濟效益明顯提高,科技開發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抗御風險能力明顯增強,使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更好地發揮主導作用。
2.抬高房價的最大黑手,及最希望維持高房價的是些什么人
*府:就因為他們搞的土地招拍掛制度造成的土地價格高漲,開發商對好的地塊根本不怕花錢
銀行和稅務局:也可歸在*府因素里。利率上調,不滿五年上市的,還要交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加重購房人的成本
開發商:土地價格高了,開發商為了賺錢,房價自然就水漲船高了
房屋中介:進一步推高了二手房的價格,使其可以多賺傭金
個別房東:無限的心理膨脹,導致報價高。但居然還有人買?鄰居一看,他賣這么高,我就比他賣的還高
個別媒體:報道事實可以,但不要發表個人觀點,有的人就是誤聽了某些媒體的言論,導致恐慌性購房,繼而導致房價高漲
夠了嗎?你認為還有些什么人啊?
3.
1、土地國有不是什么問題,關鍵是土地使用制度的實施不應該存在于民爭利的情況。經營城市的提出讓各級*府將土地作為行*收入的主要來源。老百姓自然會為這種制度買單。
2、房價過高的原因很復雜。個人認為:a經營城市惹得禍;b房地產供應的單一化造成房價脫離的*府的調控,老百姓只能從開發商的手中買房,開發商很容易形成利益共同體,老百姓沒有什么辦法;c*府調控不力,沒有為城市新增加的人口提供足夠的廉租房,沒有為低收入群體提供足夠的限價房,沒有將老百姓的住房問題當成官員們的事情;d于民爭利、高稅收、高費用、長開發周期、房地產開發的暴利等各個方面均造成了高房價。
3、計劃經濟轉型為市場經濟時zf沒有充分關注百姓利益。
4.大家對高房價的看法是
我認為今天的房價完全是由于我們的*府不負責任引起的,同時也是*府對人民的雙重剝削。
第一:*府高價出讓土地,而這些錢最終還是要老百姓買單的。雖說國家是人民的,土地是國家的,但是人民想要一塊“生存之地”怎么就那么難呢?
第二:房價高了,當然一次性買不起了。怎么辦呢?向銀行貸款阿!現在有多少年輕人是在替銀行打工阿。
同時*府通過出讓土地的收入呢?如果能真正的用于民那也就罷了,再看看那些坐豪華車,養得肥頭大耳的官員們,大家就不想而知了!什么是經濟適用房?那只不過是給腐敗加了條 路子!
老百姓一生只為高房價活著,哪有多余的錢來進行其它的消費,像這樣國家的經濟真是讓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