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現在打壓房價的*策有哪些
**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印發后,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
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策,采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府負總責、城市人民*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
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e68a84e8a2ad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262373332追究責任。 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策執行。 (四)發揮稅收*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
財*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并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并切實予以落實。
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設。
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并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
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
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
地方人民*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
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策性住房建設),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五、加強市場監管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并限制有違法違。
2.為什么國家在不斷的推出打壓買房的各種手段
主要原因:供求關系(國家領導人都腦殘,違背市場規律的*策怎么會湊效?)試想8億農民一半都進城了很多人買房時遲早的事,在這中國人固有的消費觀念,讓很多人不理性的買房,再加上投資炒房的,你說需求大不大???*府的打壓*策一般都起反面作用。
為什么?因為供應方看到*策收緊,必將減少投資,上市的房子肯定會減少,同時需求總量是變化不太大的,這樣一來房價能降嗎?其次:現有的地方*府稅制有問題,使地方*府不斷的推高地價,開發商要賺錢,房價自然要漲了?說白了*府集團利益問題目前沒解決好,地方*府稅制不改革的前提下任何*策只是給房地產熱度火上澆油,即使短暫的房價下跌,日后更可有能報復性上漲!。
3.國家最近打壓房價會有成效嗎
不會,中國人多,對房屋的需求很大,而且國家并不會沉痛打擊房價,只是為了平息一下民憤,房地產可是目前我國的支柱產業。
如果國家真的想控制房價,就應該先控制地價,沒看到最近又出現不少新的“地王”么。如果想打壓房價,國家應該對每塊土地進行評估,然后讓這些企業那最好的方案來,通過專家組審核誰的方案最好并且能出的起國家的定價的,誰就能獲得土地,而不是靠競價,同時對土地樓房建設成本進行監督防止不能偷工減料,并有國家核算的成本來規定一個利潤區間,限制賣出價格,這樣才行。
4.現在國家出臺很多*策打壓房價,可是中小城市的房價為什么還在漲
中小城市購房者是剛性需求,不要看城市小,購買力是很強的。中小城市在規劃、建設方面,讓本地原居民挖到了一桶金,原來的房屋拆遷,征收,補償的現金都會用來買房。還有,中小城市收入水平雖然不是很高,但是家里長輩多年積蓄還是有一點的,買個房子還是不成問題的。另外,中小城市行*事業單位收入不低,房價相對他們而言,就不算很高。
下跌會下跌一點,短暫下跌,有些城市房價也回不跌反漲,視當地情況而定。
比如:某個縣級市沒有高層住宅,突然有一個開發商在一個地段比較好的地方建個高層小高層,唯一而稀缺,價格上漲是鐵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