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馬光遠 2016為什么房價上漲
中國人的平均家庭資產,房地產已經到了74% 從這里看,已經沒有上升空間,三四線城市庫存高企,加上現在中國購房主力已經過度到獨生子女一代,人口紅利消失,未來難樂觀,目前的短期上漲,應該視為一線城市持續涌入外來人口,以及國內資產配置荒帶來的末升段,和金融市場任何產品的末升段一樣,上漲往往集中而快速,二三線城市的跟漲更是沒有基本面支持的資金行情。
但是也正因為這樣。房價暴跌會引起中國居民財富的縮水,也會讓跟房地產相關的水泥鋼鐵,建材,基建行業下跌,同時家庭財富縮水帶來的是購買力的下降,那服務業,消費業都會被拖累,我國還要保持6.5的gdp增速,所以不可能暴跌。
2.馬光遠:為什么房價漲到天上還是得買房
但是,即便如此,很多中國人在盡可能的情況下,仍然會選擇買房,而不是租房。
因為在很多城市,即使房子不是“炒的”,但因為其捆綁了很多的福利,因而也不簡單就是“住”的。 比如,北京的學區房為什么到了駭人聽聞的天價仍然有那么多人趨之如騖,因為大家買的不是房子,而是孩子上學的資格。
相對于孩子的前途,房價是否太高已經不重要。你是通過高房價,在獲取孩子的未來,而孩子的未來是無價的。
這種把房子的所有權與教育等公共服務進行緊密捆綁的情況下,房子當然不是簡單住的。 至于其他的原因,比如,房價上漲的預期,國人的習慣,以及長期以來,中國在住房租賃公共*策層面的缺失已經是次要原因。
也就是說,在公共服務的獲得上,特別是在孩子教育資源的分配上,房屋所有權相對于租賃權,具有獨特的不可比擬的優勢。 住房公共*策給房屋所有權賦予了很多遠遠超越居住功能的價值。
這是住房租賃市場長期以來難以發展的原因,也是大家寧可選擇高位接盤也不愿意選擇租房的根源。特別是在房價上漲預期仍然很強烈的情況下,這更成了大家集體行動的邏輯。
3.經濟學家馬光遠:為什么房價上漲有規律
未來三、四線城市人口總體將持續外流,而一、二線城市人口總體將繼續保持流入態勢。
三、四線城市目前商品住房高庫存及滯銷問題已經較為嚴重,而其未來的人口又呈流出態勢,隨著住房供給結構性過剩問題的突出,未來將有部分新城將淪為鬼城或空城。面放開二胎,這雖然確實是一個很大的利好,但還沒到足以改變整個樓市發展大勢的程度。
好處還是一定有的。日本和歐洲部分國家過去的教訓表明,人口拐點到來前后,經濟危機如影隨形,首當其沖是對房地產的沖擊。
從這個意義上說,二胎*策的放開,對樓市來說將猶如一場及時雨;即將終結 的人口紅利,有望因此重獲生機。
4.馬光遠:房產稅真的快來了嗎
房產稅快來了,2017年房價終于要跌了? 昨天一篇《房產稅快來了,2017年房價終于要跌了?》的報道又在熱傳。
報道援引的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的觀點,他認為,本屆人大任期到2017年底,因此,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將在2017年底前通過,慢的話可能會在2017年底提交審議,在下一屆人大任期內通過。 房地產稅真的快來了嗎? 有關專家稱“我認為短期內房產稅推出的可能不大,所以每一次看到這一的消息只是一笑了之"。
但是一些稅收領域的專家一而再,再而三的預測房產稅今年就要推出云云,他們的判斷對市場,對老百姓置業都有很大的影響。 2014年,財科所的原所長賈康曾表示,具體時間表來看,2015年房產稅應該進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夠完成立法,2017年房產稅將正式依法全面實施。
我當時就寫文章質疑,認為房地產稅2016年完成立法、2017年正式全面實施的可能性幾乎為零。2016年7月,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郝如玉又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加快房地產稅的立法步伐,但是,房地產稅方案仍然在起草。
媒體報道的劉劍文的這個判斷,其實在去年就報道過,不知道是引述的劉以前的觀點,還是最近仍然在堅持。總之,他們的說法,無疑對整個立法的進程以及民眾的判斷都會產生影響,有必要就幾個關鍵問題再次進行澄清。
房產稅和房價的關系,房產稅能不能降房價? 從理論及歐美等國的實踐看,建立在土地權屬永久基礎上的房產稅作為持有環節的稅收,通過增加房東的持有成本而能夠促進房價的合理回歸。但是,這種房價的回歸并不是各國征收房產稅的直接目的。
有關專家研究了很多國家的房產稅征收目的,大多就是為地方征收提供最主要的財*收入,特別是,各國的地方*府,在征收房產稅時,制度設計上盡可能的不引發房價的劇烈波動。但是,中國的房產稅在設計之初,就背負其讓房價回歸的*策使命。
在時下,影響房價的因素非常多,供求關系,貨幣供應、土地制度、投機因素等等,都可能成為影響房價的因素。房產稅本身可能會影響房價,但不會成為影響房價走勢的決定性因素。
就目前而言,影響各個城市房價的主要因素仍然是供求關系,而不是房產稅。如果一年房價漲10%,1%稅率的房產稅顯然不可能影響房價。
所以不要把降房價的希望寄托在房產稅上。今年房地產調整的可能很大,原因在于房地產自身周期,而不是因為要征收房地產稅。
前段時間,**出臺了《關于創新*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支持各地區在房地產稅、養老和醫療保障等方面探索創新”。我堅決反對“各地區在房地產稅”方面進行創新,房地產稅涉及老百姓的重大財產權益,可以講是核心利益,絕不能把這樣的權力交給地方*府。
這和《立法法》以及中國稅收法治的大方向都是背道而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