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價收入比多少才合適
房價收入比常用來衡量消費者對于房產的實際購買能力。
世界銀行提出發達國家正常的房價收人比一般在1。8至5。
5之間,而發展中國家合理的房價收入比則在3至6之間。比值越大,說明居民家庭對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
美國1975年到2005年之間,房價收入比逐步從3上升到約4。 7。
其中1979年到2001年之間,房價收入比一直在3。5到4之間波動。
2001年之后隨著美聯儲執行過度寬松的貨幣*策,房價的上升速度明顯快于收入上升速度和租金上升速度。使得房價收入比最高達到5左右。
隨后發生次貸危機,房地產泡沫破裂。根據《福布斯》雜志2007年7月綜合官方數據對美國房價收入比最高的地區的排名,當時美國房價收入比最高的3個城市分別是加州洛杉磯、加州舊金山和加州圣地亞哥,房價收入比分別為10。
1、9。4和8。
3。而加州正是美國此次房價下跌最嚴重的區域,也是銀行貸款壞賬率最高的區域——2006年次級貸款發放規模最大的10家美國企業,有7家注冊在加州。
對比我國的情況,截至2008年3月,我國平均房價收入比約為7。3,大城市中房價收入比最高的前三位分別是深圳(16)、北京(14。
2)、杭州(12。4),遠高于合理水平。
考慮到居民其他消費支出和房地產貸款利息支出,在上述城市一個普通家庭平均需要20?30年的儲蓄才能購買一套住宅。住房消費明顯過度占有社會積累的財富,極大地擠壓了其他消費需求。
房價租金比是指每平方米的房價與每平方米的月租金之間的比值,大致反映了房屋以出租方式取得的投資回報。 一般情況下,若要滿足5%?6%的投資回報要求,房價租金的比值為196?232,如果房價租金比超過300,說明該區域房產投資價值變小,房價高估;如果低于200,說明該區域投資潛力較大,房價泡沫不大。
房價租金比=商品房市價總值/該房出租月收僅從使用的角度來說,無論購房還是租房,都能滿足居住的效用。 但是,一般認為住宅租賃通常難以用于市場投機,市場均衡狀態之下的租金往往真實反映了住宅市場整體的供需關系;而居民的購房行為往往具有潛在的投資性,使得住宅買賣交易往往具有投機性,房價可能背離價值而產生泡沫。
所以,房價租金比是衡量房地產市場泡沫的重要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