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廣營自住商品房產權是多少年
按照自住型商品房初的構想,*府以低價格出讓地塊,購房者則進行申請購買,而且不存在產權不清的問題。
如今變更為共有產權,則涉及到產權劃分的問題,*府所占的部分產權究竟是土地出讓過程中讓渡的部分收益,還是在購房者購房時,再度進行的優惠?把這個問題理順,劃分依據的難題就迎刃而解。 2013年10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按照這份文件規定,自住型商品房購買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5年后轉讓的,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和該自住型商品住房購買時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而在廣營,這種共有產權的產權一般以50年為標準,少有的則在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