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杭州購房*策是怎樣的
按照杭州購房知*策最新規定,有沒有買房資格,主要看兩點:戶口和名下住房數量。具體*策以下四點。
1、自2017年3月29日起,在市區范圍內暫停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或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非本市戶籍居民購買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道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社保證明,并版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出售新房。
3、戶籍由外地遷入桐廬、建德、臨安、淳安四縣(市)的居民家庭,自戶籍遷入之日起滿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購*策執行。
4、企業購買杭州市住房,3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注: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區范圍內(含蕭山、余杭、富陽、大江東)暫停實施購房入權戶*策。
2.杭州房產新*二十四條是什么
(24條)杭州市人民*府關于促進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ZZ]2008年11月05日 星期三 23:30各區、縣(市)人民*府,市*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策,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與住房開發建設,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一、進一步創造良好的住房消費環境(一)調整購房入戶*策。
購房入戶*策實施范圍由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區域擴大到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區等區域。購房者為非杭州市區戶籍人員(不含境外人員),在上城區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1OO萬元以上(含100萬元),或在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區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的,經市房管、公安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可申請辦理1戶(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區戶籍。
具體操作辦法參照《杭州市人民*府辦公廳轉發市房管局關于外地人在杭購房入戶試點辦法的通知》(杭*辦[2 006 ] 6號)規定執行。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的購房入戶*策仍按原*策執行。
(二)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策。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男6 O歲、女55歲調整為男65歲、女6O歲。
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職工購買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職工首套貸款購買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積未達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的,可按相應額度申請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杭州區、縣(市)異地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鼓勵職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三)實行購買商品房契稅、印花稅補貼。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 009年1 2月3 1日止,對個人購買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內普通商品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所繳納的契稅、印花稅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四)實行存量房交易稅收補貼。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對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范圍內買賣個人普通住房的,買賣雙方(均為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根據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五)簡化存量房交易納稅申報手續。
對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內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收取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六)明確界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對象。
對一戶家庭中年滿1 8周歲子女購買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貸款*策執行。(七)暫停征收房產登記等相關收費。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 009年1 2月3 1日止,對購買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范圍內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的購房者,全額暫停征收其房產登記費、房產交易手續費、權屬調查費3項行*事業性收費。二、鼓勵推行房屋拆遷貨幣化安置(八)鼓勵拆遷房貨幣化安置。
在項目建設、征地拆遷中,鼓勵實行貨幣化安置,節約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對原規劃用于安置房建設的土地調整為公開出讓土地的,其出讓收入扣除規定的費用、資金后,返還各做地主體,用于拆遷安置土地的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等。
(九)加大*府購買力度。市級各部門、各城區做地主體,可根據需要,在價格合理的基礎上,按照公開、公平、公平的原則,經市財*部門同意后,通過*府采購的方式,購買中低價位的商品住房,以增加拆遷安置房房源。
三、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業投資發展環境(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按下限預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完工前的預售收入,按國家稅收*策規定的預計利潤率下限標準預征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季預繳、按年清算。
(十一)調整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辦法。房地產項目領取《商品房預售證》,未銷售的房屋停止銷售后可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手續,在建工程竣工并經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后,將在建工程抵押權轉為房屋抵押權登記。
(十二)適度調整出讓價款支付期限。對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見》下發之日期間已公開出讓的房地產經營性用地,且受讓人已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的約定足額支付首期出讓價款(包括定金)的,由受讓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辦理相關手續后,可調整《出讓合同》約定的余下出讓價款的支付時間,并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免交滯納金,每期調整期限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十三)放寬建設項目開、竣工期限.對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見》》下發之日期間已公開出讓的經營性用地,且《出讓合同》約定須在2009年7月31日前開工建設的,在受讓人支付總地價款的70%后,可辦理交地手續,相關部門憑國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先行開展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并動工建設,待受讓人按批準的時限付清全部出讓價款后,再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對按期動工確有困難的,由受。
3.房產新*后杭州房價會暴跌嗎
一二線城市房價瘋狂暴漲,投資投機氣氛非常的濃厚,三四線城市,樓市面臨巨大的庫存壓力,有價無市和市場低迷的想象在部分城市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也就是真泡沫與泡沫。
一、二線熱點城市未來調整幅度可能將相對稍大。由于采取的*策有差別,市場反應程度和調整幅度將有所差異。
但由于供求缺口大,預計2017年的投資將會增加。而三、四線及以下城市前期回升有限,未來回調幅度也將不大,預計投資增幅回落幅度可能會超過銷售增長回落幅度。
與此同時,需要警惕調整沒有到位過熱仍在繼續、調整過速過猛、調整出現逆轉等未來的市場不確定性。
4.2019年杭州限價*策會有調整嗎
杭州房價自從限價以來,*府一直都是很堅決執行。
對開發商過高的定價給予調整,但是,18年的老余杭的樓盤國開東復方鳳凰臺首開2.95w的價格還是讓杭州人民很擔心*府是不是在制釋放限價要取消的信號。當時也有很多中介到處轉發,引起市場關注。
另一個項目綠城沁園,當時18年年底首開,價格被*府限在4.95w。過了三個月19年2月第二次開盤,價格漲了4500一平米。
這兩個項目為什么會*府限價,會有些松動呢。主要原因就是,bai這兩個項目的樓面價是非常高的。
國開的樓面價1.7w,帶4000裝修du。沁園的樓面價4w,6000裝修。
對于這種拍地價貴的項目。*府還是給開發商留了利潤空間。
相反,另一個項目,前兩天剛開的項目,中國鐵建,2.3w毛坯價跟上期價格基本不變10%的價格,但是結果顯示,*府還是限制了項目價格。主要原因就是這項目當時的拍地價只有8500多,2.3w的價格是zhi有充足利潤的。
所以*府還是執行嚴格限價*策。總結來說就是,拍地價貴的項目,*府也會給適當的價格松綁,保證樓盤的品質。
對于拍地價很低的項目,無論周邊房價漲了多dao少,*府還是會一致堅持嚴格限價*策。
5.杭州限購*策的理解
2017杭州限購*策細則與解讀一、擴大限購范圍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范圍,即在市區范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
二、升級非本地戶籍居民限購措施《通知》明確,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三、增設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措施自2017年3月3日起,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杭州限購*策影響(專家解讀)專家一、近期杭州房地產市場需求十分旺盛,供求關系緊張。加大限購力度和范圍,有助于抑制投資性需求,有助于保護真正剛需,有助于穩定市場預期,有助于杭州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專家二、此次*策加碼,是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的大背景下,有利于進一步抑制延續去年以來杭州房地產市場出現的較為旺盛的投資性購房需求,引導市場逐步向居住屬性回歸,并有利于給真正的自住需求尤其是剛性需求購房者贏得時間和空間。杭州限購*策對房價的影響影響房價的因素有不少,城市地位提升、產業經濟發展、各種利好配套等都是誘因。
2014年杭州樓市尚且處于存量高危期,眨眼2016年已順利完成去庫存指標,主城區住宅更是供不應求。目前而言,杭州樓市調控*策松動的可能性不大。
同時因為之前杭州房價太過火爆房價高漲,這次加大限購力度對杭州樓市的投資起到了很大作用,還能保持杭州房地產的發展。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措施的通知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府研究決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區范圍內暫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二)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三)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限購范圍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相關問題解答一、2017外地人在杭州買房需要什么條件?【回答】:2017年外地人在杭州買房必須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社保以上。
二、2017年可以在杭州通過買房落戶可以嗎?【回答】:根據杭州最新的購房*策,暫不支持購房落戶。三、2017年杭州住房限購范圍包括富陽區嗎?【回答】:2017年杭州住房限購范圍包括富陽區。
6.杭州限購*策的內容是什么
一、堅決貫徹落實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策根據本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購房支付能力等,我市將綜合研究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和本市的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策,積極采取有力措施,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力度;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完善房地產統計基礎數據;加強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進一步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體系。
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確保完成全市保障性用房建設目標任務。2011年,全市新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60萬平方米、廉租住房7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80萬平方米、拆遷安置房200萬平方米;全年竣工保障性住房500萬平方米以上。
2011年,繼續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等群體按計劃推出公共租賃住房;對城鎮低保標準2。5倍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做到廉租住房“應保盡保”;將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
三、嚴格執行稅收*策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同時,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稅務部門要重點加強稅務稽查,嚴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
稅務、財*、房管、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充分運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和手段,強化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 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
四、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對商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各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的*策。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可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在國家統一信貸*策的基礎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五、加強住房供地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確保年度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 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低于前兩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對年度經營性用地供地計劃的結構及布局等予以合理安排,加大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力度。優先保障納入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計劃項目的實施。
通過建立行*審批“綠色通道”等多種手段提高辦事效率,加大保障性住房項目用地供應力度。 在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的前提下,2011年商品住房供地總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設或配建保障性住房。
嚴格住房建設用地出讓管理。土地出讓必須以宗地為單位,并提供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標準。
嚴格按照《**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要求,對土地競買人的準入資格以及資金來源進行審查。 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開工建設。
六、嚴格執行限購*策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在本市已擁有 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手續。
七、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2011年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供應目標,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加大資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進各項工作。加強考核,對*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計劃目標未完成的部門和單位,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有關責任。
八、加強輿論宣傳和正面引導新聞媒體要做好對房地產調控*策的宣傳報道,進一步加強對消費者理性消費的引導,形成有利于本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輿論氛圍。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解讀各項調控*策措施,及時解答有關問題,共同維護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良好局面。
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前發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