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農村社區的房子是小產權房嗎
現在對小產權房的普遍定義是,
1、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2,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產權并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第一種小產權還好,第二種是完全不受法律保護的。等于你花錢在租房。千萬不要買。第一種必須很低價格才考慮。
3、小產權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即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策發布,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2012年2月,國土部發言人表示將于2012年試點清理小產權房;3月份,國土部部長徐紹史對清理原則進行了解釋。農村住宅地建房應該屬于小產權房,
2.新型農村社區有沒有房產證
新農村社區房地產許可證是作為集體產權發行的證明。
它將集體向村民頒發集體土地財產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 它本質上與商品房不同。
如果要出售,必須得到集體的批準。 個人擁有的房屋的性質仍然屬于小型房產。
小型房產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支付土地出讓金的費用。 產權證書不是由國家住房管理部門頒發,而是由鄉*府或鄉*府發布,也稱為“鄉鎮房產”。
“小型房產”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而是一種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習慣用語。 國家在此類房屋中沒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
購買合同不會在土地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所謂的產權證書不是有效的有效產權證書。
擴展資料: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基于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后,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