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廣告策劃創意的缺乏除了表現在畫面的套用和文案的同質化,
有人說,房地產廣告,其實算不得廣告;也有人說,房地產廣告,其實就是一盤紅燒鯉魚上的一抹香菜。
這些都是比較過分的評價,但也道出了房地產廣告的低矮地位。
房地產廣告創意缺乏,主要源于述求導向,就是社會想說什么,你就得說什么;銷售想說什么,你就得說什么,這是創意缺乏的根本原因。另外普遍抄襲也是很多房地產廣告人的劣根性。
創意的缺乏,不僅在于文案和設計,更首先在于對項目整合推廣的思路及定位,縱觀全國,比比皆是,然而在出街作品(偽作品)上,往往以畫面和文字來表現了。
有一些廣告,還是不乏創意的,這里我說兩個人。一個是攬勝的楊海華,他的作品創意不斷,有很多膾炙人口的名句,但攬勝比較強勢,甚至能左右開發商,所以他在創意方面算是成功了,但也有很多作品沒有人懂,其代理推廣的項目也未必各個旺銷。
另一個是*的詹偉雄,個人認為他在房地產廣告中是個絕對的文案高手,現在卻很難見其作品了。唉。
2. “真正的樓市客立方只在帶客通”算侵權嗎
未經他人許可,將他人產品名稱植入自己產品廣告中國,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企業名稱。在企業名稱的反不正當競爭保護中,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先權利原則和知名度原則。他人不得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將他人在先取得且具有一定市場知名度的企業名稱或字號作為自己的企業名稱或字號予以注冊使用。”
帶客通已經構成侵權。
3. 深圳十大房地產廣告公司排行榜
1、博思堂:說到博思堂,可能是深圳地產廣告公司策略最強的,最強這個概念說的是鄭迎九,鄭迎九對地產的深刻了解決定了博思堂幾大刀法秘輯的的實用性,一般的內地客戶照方案走是一定沒有大問題的。
在廣告這塊博思堂就讓人失望很多,雖然時不時派人去FA學習一下,但是其創作表現一直處在深圳的二三流水平,典型的流水線操作模式。排除一年前的陳虎事件,個人還是很欣賞鄭迎九的專業能力,相信有不少于50人見過鄭迎九給客戶上課的情形,不知道有沒有客戶知道,讓他們心服口服的策略是開會前半小時在KFC里寫的。
2、風火:風火的管理是被很多深圳廣告公司稱道的地方,不過個人覺得上機填單之類的管理方式是不是有些太刻薄了?雖然業界流傳風火的設計抄襲太多,但是在公司管理上看的出王小昆還是一套,總的來說風火的團隊執行力比較強,個人創作力比較差,所以才有很多公司的BOSS滿心歡喜的招聘到一個風火出來的高手,最后發現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專制化的執行方式可能效率高容易形成風格,不過在老于老楊等高手離去之后,相信沒有正確專制的團隊也支撐不了太長時間。
3、黑弧:黑弧給人的感覺就象是張學友,這么說是因為這個前深圳NO1地產公司這么多年來一直不溫不火沒有太大改變,專業上始終保持著不錯的水平,雖然來來去去的換了不少人,但基本上每個來過的FA出身的總監經理還是延續了黑弧的文化,個人很喜歡招嘉寧,慈父般的老師。去年黑弧熱熱鬧鬧的被奧美收購,雖然之后歐陽海波祝為君老白等主力離開成立了及時溝通,但是招嘉寧及從奧美來的黃樹基等一票人還是保持了黑弧一貫的專業風格,看來正應了那句老話:不管離開了誰,黑弧還一樣是黑弧啊。
4、BOB盡致作為BOB的員工,你要是幾個月都沒見到夏天健那一點都不奇怪,以前他一定是躲在家里看歐洲聯賽或者世界杯或者黑鷹墜落,不過自從買了新款的陸虎之后,估計會常常出去考驗下新車的性能。個人非常非常喜歡夏天健。
說BOB是深圳地產廣告設計最強創作力最強的公司相信不會有太多人反對,花整整一個晚上的時間琢磨一個報紙的排版,這樣的設計型老板在深圳能找出來幾個? 在創作上王宏梁豐的專業水準也一定會讓不少地產廣告人汗顏,你要是想認識真正的高手,去BOB看看吧。5、及時溝通總的來說,及時溝通還是延續了不少黑弧的優良傳統,從專業服務到公司文化都有黑弧的影子,當然也延續了幾個項目。
呵呵這里沒有BS的意思,及時溝通雖然成立只有短短的不到一年時間,但是在專業上一點也不差于一些名字耳熟能詳的地產廣告公司,有歐陽海波祝為君白勇邱勁峰等原黑弧主力在,及時溝通成為深圳地產廣告一線公司的日子指日可待,如果你是黑弧的員工可要做好準備了,下次深圳廣告人足球聯賽的賽場上,可要小心歐陽海波的側身俯沖鏟斷啊!6、同路女同胞們有福了,同路的BOSS羅俊可是個帥哥,幾大廣告公司的老板算是他最有型了,不過在公司管理上略遜一籌,同路紅火的日子大概在2000年左右,之后就一直沒有什么精彩的作品出來,阿考算是深圳早年最出色的設計師了,不知道這些年愛罵人的脾氣改掉沒有,順帶說一下,人品絕對沒問題。同路應該是個比較重感情的公司,所以至今同路的主力也多是些做了好幾年的,不過在專業上始終沒有大的突破,個人還是比較喜歡周偉的。
總的來說,同路適合養老。7、尚美佳要說深圳地產廣告公司最有錢的老板,恐怕非尚美佳的老板王德源莫屬了。
17英里的別墅,梅江南實業有限公司,經常和王石、全忠、袁昆這樣的人混在一起,還開發了左庭右院,在轉型上算是比較成功,不過在成功之余,王老板忽視了這幫替他打天下的廣告兄弟,尚美佳這些年基本已經沒什么出色作品面世,不過你要是在尚美佳上班,看見漂亮的女同事倒可以放心大膽的去追,這不,總經理就娶了一個自己公司的AE做老婆。8、馬一丁雖然論壇上有很多人罵馬一丁,不過馬一丁的公關能力在深圳廣告公司說還是首屈一指的,看見萬科城的廣告牌了嗎?在大罵做的跟狗屎一樣的同時你不能不佩服馬一丁的賣稿能力,如果你知道萬科那幫家伙有多難對付的話。
馬一丁和彭士剛應該還是不錯的老板,至少沒有象以前的XX公司那樣刻薄,在馬一丁廣告你絕對能看到最漂亮的地產廣告公司AE,雖然這和個人愛好有關,但是看看總沒什么吧?9、黑之蛛黑之蛛這家公司算得上深圳最早的一批廣告公司了,讓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這家公司的名字,聽說叫黑之蛛的原因是老板想要公司作出最毒最有效的廣告,不過在廣東這邊有些開發商不太喜歡這種暗暗調,曾經因為這個名字還丟了一些單。黑之蛛后來在長沙、海南、重慶、鄭州都開了分公司,出了一些還不錯的作品,現在地產崩盤不絕于耳,但在這種市場條件下穩重求進的廣告公司,黑之蛛實力不容小覷。
10、圖登:圖登這些年做的項目不算少,可是在業界的地位卻始終高不起來,這和老板的經營作風不無關系。低價競爭的后果是以犧牲出品質量為代價的。
一條美人魚的提案買了多少個項目,恐怕胡總自己也記不清了吧?拿來主義也就算了,您老就別把它當經典案例到。
4. 廣告侵權存在哪些形式呢
一、廣告中使用他人作品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 2015年,原告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因著作權侵權起訴被告天津祥云皮膚病醫院有限公司。
被告醫院未經合法授權在其微博廣告宣傳中使用了涉案圖片,而原告作為涉案圖片權利人美國getty公司在中國境內唯一享有許可使用、維權等權利的授權代理,一紙訴狀將本案被告訴至法院。 最終,法院經過審理判決被告醫院因未取得原告的合法授權就自行在其微博宣傳中使用涉案圖片而需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
另外,還有很多廣告企業在使用比如說現在比較熱門的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渠道來進行廣告宣傳時,可能未經權利人許可便直接部分或者全篇轉載他人已經發表過的作品內容,這其實也是一種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會被權利人依法追究侵權責任,各地法院不乏此類案例。 可以說,在廣告行業的侵權案件中,著作權侵權是重災區,因著作權侵權引起的訴訟每年數不勝數。
其實,任何一個廣告設計或者廣告創意產品都無可避免的會借鑒前人的作品。合理利用前人的智力成果,其實是受到我國著作權法鼓勵和支持的。
但目前大量廣告發布者的行為已經遠遠超過了借鑒前人思想的范疇,而是大段大段的抄襲,甚至直接拷貝。 如此做法就難免在日后會被權利方追究侵權責任。
因此,企業在今后設計廣告產品時,使用他人的作品一定要通過向權利人購買的方式來進行使用。 二、廣告中使用他人商標可能構成商標侵權 美國星源公司作為著名咖啡連鎖品牌“starbucks”的商標合法持有人,在全世界享有極高的知名度。
因其發現上海星巴克公司私自在其自己開設的咖啡店中以外掛燈箱、菜單、宣傳冊、店內裝潢等形式使用“starbucks”商標,美國星源公司及其在中國成立的統一星巴克公司將上海星巴克公司及其分公司訴至法院。最終法院經過審理判決被告上海星巴克公司及其分公司在所經營的實體店中禁止以任何形式使用原告合法持有的“starbucks”商標并依法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
許多知名度較低的企業為了擴大影響力,往往在其廣告宣傳中使用他人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商標。筆者認為,這種搭便車的行為是非常短視的行為。
這種行為一旦被法院認定侵權,除了需要支付一筆高昂的經濟賠償外,也直接的斷送了建立自有品牌的機會。在廣告設計產品中,絕不能有“傍名牌”等想法。
有其是對我國來說,通過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建立自己的優秀品牌才是企業經營的長久之道。 三、廣告中使用他人知名商品形象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易威登馬利蒂公司訴上海鑫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2004)滬二中民五(知)初字第242號】,原告路易威登公司是“lv”商標的注冊人,在全世界范圍內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被告鑫貴房地產公司和上海麗都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在其大型戶外廣告中使用了“lv”注冊商標,并將帶有“lv”商標的手提包置于廣告畫面中最顯著位置。因此,原告起訴被告構成商標侵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此案中由于被告公司是房地產開發公司,其在廣告中使用“lv”商標的行為不構成商標性使用,因此不構成商標侵權。 但是法院認為,兩被告明知“lv”手提包有較高的知名度,仍在巨幅廣告中以近三分之一的比例突出顯示,系故意利用原告資源,不正當獲取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廣告中使用他人知名商品形象的行為與前述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非常類似,均是利用他人競爭優勢,搭便車的行為。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明確規定了經營者不得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
因此,為規避法律風險,企業在制作、設計廣告時應當盡到合理注意義務,避開他人已具有相當知名度的商品形象。 四、廣告內容不實可能構成虛假宣傳 在中國藥科大學訴福瑞科技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05年第6期】,原告中國藥科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其在藥品領域取得了許多科研成果,并通過其附屬企業將其轉化成醫療器械和藥品供應市場。
被告福瑞公司在宣傳其自稱具有促進嬰兒腦發育功效的膠囊產品時,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原告名稱。原告得知該情況后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虛假宣傳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
法官認為,被告福瑞公司的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與公認的商業道德,不僅侵犯的原告中國藥科大學的名稱權,無償占有了中國藥科大學的商業信譽,也在客觀上造成了公眾誤認其產品來源于中國藥科大學,欺騙了消費者,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最終判決被告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
本案中,福瑞公司的行為就是一種典型的虛假宣傳行為。其欲借助中國藥科大學的商譽,推廣自己的產品,欺騙了消費者。
短期內可能會有許多消費者上當,給其帶來了一定的經濟利益。但一旦這一事實得到法院的認定,就必然淪為公眾眼中的騙子公司,再也無法挽回失敗的命運。
五、廣告中捏造虛假事實 損害競爭對手可能構成商業詆毀 在上海中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上海畢佳數據系統有限公司商業詆毀糾紛上訴案中【(2012)滬二中民五(知)終字第81號】,原告畢佳公司與被告中彥公司均是提供網購向導、商品信息比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