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同一
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應該是一回事。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系人民*府房地產行*主管部門。
不過,各地對機構命名不一樣。有的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住建委),有的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
其主要職責主管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如組織擬訂并實施住房保障、房產管理、房產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貨幣化等住房制度改革*策;負責房產市場調控和房產經營監管工作,擬訂并組織落實房產市場調控*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對房產中介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合同備案管理以及房產交易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房產市場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工作;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產交易和登記管理、房產測繪管理及房產檔案管理工作等。
2. 房地產管理局 和住建局有什么不同
職能不同
1、房地產管理局是主管房產登記,或者說是房子建成后的管理工作。
2、住建局是管房子建成之前的工作,主要是建設工程計劃,施工等等管理。
下設機構不同
1、房地產管理局只有辦公室、財務科、產權科、房管科。
2、住建局有辦公廳、法規司、住房改革與發展司、住房保障司、城鄉規劃局、標準定額司、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建筑市場監管司、城市建設司、村鎮建設司、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建筑節能與科技司、住房公積金監管司、計劃財務與外事司、人事司。
擴展資料
房地產管理局的任務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房地產業的方針、*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住建局的主要任務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六)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策、規劃并指導實施。
(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
(九)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
(十)承擔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
(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管局
3. 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機構職能
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秦皇島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為負責全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和房改工作的行使行*職能的市*府直屬事業機構。
1、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房地產開發、舊城改造、城市房屋拆遷、住宅產業現代化及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策,研究制定我市相關*策,并組織實施。2、負責編制全市城市區住宅建設規劃和房地產開發、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3、參與全市居住區的規劃審查、論證和竣工綜合驗收。4、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審查、報批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進行審計、審價;負責城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的審批。
5、負責全市城市廉租住房的管理,編制全市廉租住房中長期計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6、負責市直管公產房屋和托管產房屋的管理;負責制定全市公產房屋的租金標準。
7、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依法辦理城市區房屋所有權登記、核發房屋權屬證書;負責全市房產測繪的管理和城市房屋面積計算結果的認定。
8、負責全市各類房產交易市場的管理。負責全市商品房的預(銷)售管理,核發城市區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負責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和房屋租賃市場的管理。
9、負責全市住房分配貨幣化*策的實施;負責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二級市場的管理。10、負責城市區房改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審批。
11、負責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負責編制城市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房屋拆遷項目的審批、拆遷單位的資格審核和拆遷企業的資質管理,核發城市區房屋拆遷許可證。
12、負責全市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市區新建住宅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審批;負責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
13、承辦歷史形成的私房*策的落實。14、負責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的管理。
15、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審核報批、等級評定、年檢以及專業人員培訓。16、負責城市區、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的協調、指導。
17、負責住宅產業現代化實施的管理、指導、協調;負責住宅性能評定工作和住宅建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應用。18、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拆遷、物業管理、房地產開發方面的行*復議和應訴;負責接待、調查處理有關來信來訪、投訴、檢舉和控告。
19、負責依法查處房屋使用、交易、房屋拆遷、物業管理、房地產開發方面的違法案件。20、負責對各縣、區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房屋拆遷、物業管理、房地產開發、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實施業務指導,并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21、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的普查及房屋檔案資料的管理。22、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發布房地產市場相關信息。
23、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的招商引資工作。24、負責協調鐵路、煤炭、石油、*隊系統與地方房改*策的銜接工作。
25、負責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26、承辦市委、市*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市房產局(市房改辦)共內設17個科室。
(一)*委辦公室負責局*委重要文件、領導講話、工作安排、工作總結的起草和局*委印發文件的審核、文字把關;負責局*委各種會議的準備,并做好記錄;負責全局宣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治工作;負責局*委公文處理、印信管理、機要保密、信息反饋工作;負責局*委議定事項的催查、督辦工作;負責房產行業職工思想*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工、青、婦工作;負責局*委中心組的理論學習工作;承辦組織局*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二)辦公室(信訪辦公室)負責局重要文件、領導講話、工作安排、工作總結的起草和局發文件的審核、文字把關;負責局各種會議的準備,并做好會議記錄;負責局公文處理、印信管理、機要保密、后勤保障、*務接待、綠化衛生和安全保衛等項工作;負責局議定事項的催查、督辦和各科室的工作協調;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協委員提案;負責*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負責全局的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局*務公開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房產志、年鑒、大事記的編纂;負責全局信訪和維護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行*調解、平安建設等日常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組織人事科(老干部科)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資工作;負責機關、局屬單位干部的培訓、考核、考察、任免和干部、工人的錄用、調配、獎懲方面的具體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基層組織建設、*。
4.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會務、文秘、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及對外聯絡工作;承擔綜合性宣傳、*務公開、*務信息、保密、督辦、信訪、提案和議案辦復等*務性工作;負責保衛、綠化、扶貧、綜治、維穩、計生、后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二)*策法規科(行*審批辦公室)組織起草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府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決策的合法性論證、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對外合同(協議)的法律審核工作;承辦行*處罰、行*復議、行*訴訟等工作;負責行*執法監督、行*執法隊伍建設、普法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依法行*工作;牽頭負責行*審批工作。(三)房產信息管理科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信息化及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協調實施信息資源共享;牽頭負責房產行業誠信系統建設;負責房產市場數據統計、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工作,實施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和分析。
(四)住房規劃科負責房地產行業發展研究;牽頭組織草擬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住宅建設、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住房狀況調查、分析工作;牽頭負責住房保障數據信息統計工作;牽頭組織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參與擬訂年度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組織房地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落實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組織指導房產行業科技研究開發、合作交流及成果推廣應用;負責推進和綜合協調住宅產業現代化、生態環保化、節能集約化發展。(五)保障住房建設管理科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監督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配套設施建設情況的落實;參與監督所屬單位建設工程的技術、質量等工作;負責指導直管公房改造開發工作。
(六)保障住房審核租賃管理科(市落實私房*策辦公室)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保障性住房供應對象的資格審批和動態管理;負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和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源的調劑工作;參與擬訂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負責指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日常維修工作;負責落實私房*策;指導全市公有住房租賃管理工作。(七)保障住房銷售管理科指導監督全市各單位貫徹執行住房*策;負責監督管理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及危舊房改房改造;負責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和房改資金的審核等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和*策性住房的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保障性住房出資比例、回購保障性住房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儲備工作;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策性住房銷售價格確定;承擔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房地產開發監管科負責房地產綜合開發全過程的動態監管;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牽頭編制房地產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簽訂房地產項目開發監管協議書;負責組織驗核房地產項目配套建設(工程質量除外);牽頭監督、指導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并實施備案;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進行備案管理;負責商品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61303131房預銷售款撥付的審核;負責實施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管理制度;負責普通商品住宅審核認定;負責測算限價普通商品房銷售價格;參與擬訂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九)房屋登記和市場交易監管科負責組織協調和落實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策;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含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權屬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權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負責監管房地產轉讓、抵押等交易行為;負責監管房地產中介(評估、經紀、咨詢等)機構的從業行為;參與商品房價格管理;參與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抵押、出租等土地二、三級市場的管理。
(十)物業服務和房屋安全監管科負責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物業管理項目的服務等級評定,指導全市物業服務項目的創優考評活動;負責指導、監督物業服務招投標活動;負責物業服務區域劃定,物業服務用房備案工作;參與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監督;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負責擬訂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技術標準并指導、監督實施;負責住宅室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參與全市房屋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十一)房產資金監管科負責指導全市房產交易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房改資金等房產資金的歸集、使用,并實施監管;負責各類房產資金繳存比例、標準的動態調整;負責保障性住房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負責指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建設保證金的監管。
(十二)財務科負責編制機關、所屬單位年度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日常開支、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