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慶房產稅如何征收
重慶房產稅分兩種: 1、從價計征: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稅率1.2% 2、從租計征: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3、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稅率征收標準為: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 4、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擴展資料: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2010年7月22日,在財*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于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城鎮居民7.49億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價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鎮住房共247.2億平方米,全國住房總價值156.3萬億元,按1%稅率征收房產稅,房產稅收入共計1.6萬億元。 考慮一定比率免征,實征房產稅收入還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
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趨勢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將減少到1.5萬億元左右,相當于可征收房產稅總額,而很多地方財*的土地出讓收入會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產稅收入的程度。 2011年1月,重慶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在當地申報入庫,其稅款為6154.83元。
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稅部門為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做準備。2013年7月,房產稅改革擴圍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許成為第三個征收房產稅的城市。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產稅。
2. 2019年重慶房產稅如何征收
房產稅作為一種新的稅種被推出,要非常謹慎,征收房產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一個人持有多套房的現象,但由于各個城市的房地產情況不一樣,也導致了不同地方的房產稅規定不同。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2018年重慶房產稅如何征收的。在征稅對象上,重慶房產稅針對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其中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以上的住房。同時,獨棟商品房征稅包括增量和存量,而新購高檔房及外地二套以上購房則只針對增量。買獨棟商品住房和高檔住房的要收稅,因為占有公共資源比較多。重慶的房產稅稅率是以房產交易價為征稅基數,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以上的稅率為1.2%。2011年上兩年度重慶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價的2倍為9941元/平方米。即今年房價超過9941元/平米的住房將進入收稅范圍,到1.5萬元/平方米就是三倍,就是1%的稅率,如果到2萬元/平方米,就是四倍,為1.2%。《暫行辦法》還對首套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規定有抵扣*策,獨棟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檔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
3. 重慶房產稅如何收
房產稅計算公式
(應稅住房建筑面積-免稅面積)*建筑面積交易單價*稅率=應納稅額
免稅面積的計算
納稅人在本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
扣除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是指由應稅住房的納稅人和與其共同戶籍的家庭成員組成的家庭。
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如果第一套應稅住房不足100平方米,第二套應稅住房不能繼續享受抵扣其不足100平方米的面積。
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新購應稅住房的,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其中,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本辦法施行前的獨棟商品住宅,允許納稅人選擇一套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
單價及稅率的計算
應稅住房的計稅價值為房產交易價。
應稅獨棟商品住宅和新購高檔住房在以后年度納稅或產權轉讓時,其計稅交易價和稅率不變,仍按首次確定的計稅交易價和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擁有的普通應稅住房轉讓后,仍屬征稅對象的,根據新的交易價確定稅率并計算應納稅額。
4. 外地人在重慶買房的房產稅怎么收的
2017年1月13日,重慶市*府修訂2011年施行的《copy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重慶市人民*府令第247號),將“征收對象”中“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bai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調整為“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調整后的個人住房房產稅*策以重慶市人民*府令第311號公布,du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zhi
即2017年1月14日起,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的購房者,將征收房產稅。
房產稅稅率:
1、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dao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5. 重慶市房產稅是怎樣征收的
重慶市房產稅是根據住房面積來確定的,稅率分為0.5%、1%、1.2%三檔,計稅價值為房產交易價。
根據《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第六條 應稅住房的計稅價值為房產交易價,待條件成熟時按房產評估值征稅。凡納入征收對象的應稅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暫行辦法》規定征收繳納房產稅,不再以租金收入計征房產稅。
第八條 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擴展資料:
《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第四條 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
獨棟商品住宅是指房地產商品房開發項目中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共墻、無連接的成套住宅。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
6. 重慶房產稅怎么征收
1、從價計征: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稅率1.2%
2、從租計征: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稅率征收標準為: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7. 重慶房產稅征收范圍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1、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