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煙臺有哪些公司做環評報告的
煙臺做環評報告的公司有:煙臺環科所,山東海岳、永旭環保、綠諾環境、牟平環科所、魯東大學
環評是環境影響評價的簡稱,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通俗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后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
環境影響評價的過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驟,這些步驟按順序進行。在實際工作中,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驟的順序也可變化。
一種理想的環境影響評價過程,應該能夠滿足以下條件:
一、基本上適應所有可能對環境造成顯著影響的項目,并能夠對所有可能的顯著影響做出識別和評估;
二、對各種替代方案(包括項目不建設或地區不開發的情況)、管理技術、減緩措施進行比較;
三、生成清楚的環境影響報告書(EIS),以使專家和非專家都能了解可能影響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四、包括廣泛的公眾參與和嚴格的行*審查程序;
五、及時、清晰的結論,以便為決策提供信息。
2. 房地產開發需要辦理環評報告,是哪個*府文件要求的,什么時間開始
1、文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修正)》第十六條: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二)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三)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2、執行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修正)》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2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現行版本為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第二次修正。
“環評”是*府要求的,各項目需完成環評報告并上報至環保局。環評通過環保局審核后會公示在網站上(但是,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最后再組織專家評審,評審通過后項目才能開始建設。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3. 房地產企業新規還要做環評報告嗎
2019年8月19日,生態環境部召開部務會議,審議并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7a64e58685e5aeb931333431376564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以下是《辦法》內容摘錄,需要企業方注意的部分。總則第二條【編制主體】建設單位可以委托技術單位對其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建設單位具備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能力的,可以自行對其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接受委托的技術單位不得與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審批部門存在任何利益關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建設單位指定為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技術單位。
第三條 【相關方責任】建設單位應當對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接受委托的技術單位對其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承擔相應責任。第四條 【編制單位界定和能力建設】本辦法所稱編制單位是指主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單位。
編制單位應當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能力建設,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能力建設指南由生態環境部另行制定。
鼓勵建設單位委托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時,優先選擇信用良好和按照能力建設指南開展能力建設的技術單位。第六條 【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生態環境部負責建立全國統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以下簡稱信用平臺),組織建立建設單位、技術單位和編制人員(以下統稱信用管理對象)誠信檔案管理體系,公開信用管理對象基礎信息和失信行為等相關情況。
第二章 編制要求第三條【相關方責任】建設單位應當對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接受委托的技術單位對其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承擔相應責任。第四條【編制單位界定和能力建設】本辦法所稱編制單位是指主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單位。
編制單位應當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能力建設,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能力建設指南由生態環境部另行制定。
鼓勵建設單位委托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時,優先選擇信用良好和按照能力建設指南開展能力建設的技術單位。第六條【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生態環境部負責建立全國統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以下簡稱信用平臺),組織建立建設單位、技術單位和編制人員(以下統稱信用管理對象)誠信檔案管理體系,公開信用管理對象基礎信息和失信行為等相關情況。
第三章監督檢查第二十三條【補正和不予受理的情形】負責受理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受理過程中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或者由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編制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由列入環境影響評價失信“黑名單”的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編制的,應當不予受理。第二十四條【質量問題的通報批評情形】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存在下列質量問題之一的,由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負有責任的技術單位以及編制人員給予通報批評:(一)未進行相關規劃、區劃或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的;(二)遺漏環境保護目標或者環境保護目標判斷錯誤的;(三)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不合理、監測布點不符合要求或者未分析引用的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有效性的;(四)自然環境現狀資料數據錯誤或者環境標準適用錯誤的;(五)污染影響和生態影響因素分析錯誤或者主要影響因素遺漏的;(六)評價因子選擇不當或者污染源源強核算錯誤的;(七)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方法或者結果錯誤的;(八)評價等級錯誤或者評價深度和內容未達到相應評價等級要求的;(九)提出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防治措施以及對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的防治措施針對性、有效性或者可行性不足的;(十)關鍵內容或者數據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第二十五條【質量問題的違法情形】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存在下列嚴重質量問題之一的,由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對建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處以罰款;并對負有責任的技術單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編制人員處以五年內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終身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一)遺漏環境影響范圍內環境保護目標的;(二)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虛假或者存在多項錯誤的;(三)評價因子中遺漏相關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和污染物排放等標準規定的多項或者主要污染物的;(四)未進行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價或者編造相關內容、結果的;(五)未提出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防治措施或者未對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防治措施,或者所提措施不可行的;(六)污染物達。
4. 房地產項目做環評需要什么附件
曉星后勤部zuNQ,你好!辦理房地產項目環評,需要以下材料: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申報表》;2.附件:(1)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2)使用場地《房產證》或《租賃合同》;(3)項目地理位置示意圖;(4)項目平面布置示意圖;(5)發改部門出具的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或備案手續、規劃部門出具的項目選址意見(附范圍圖)、土地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6)代理人的授權書或委托書1份。3.環評文件:登記表項目:提交由建設單位填寫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報告表項目:提交由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告書項目:提交由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附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報告,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及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5. 房地產環評一般在哪個階段進行
房地產項目立項(發改委)之前,就要做環評(環境評估報告),房地產開發公司由開發部(有些房產公司也叫外聯部、投資發展部、戰略發展部等)負責環評手續的辦理。
知識拓展:環評(包括立項)就屬于報批報建中的一個小環節,報批報建手續的辦理均由房地產公司的開發部負責。主要配合工程建設周期及進度負責辦理建設所必須得合法合規手續等證照,如: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竣工驗收、聯合驗收等等。這些是報批報建手續中的必須獲取的證件,也是報批報建主線。環評手續主要是要請一家具備環評資質的環評單位對房地產項目所在地進行環境評估,需要得出:項目周邊環境的分析、項目在建時同環境的影響、項目建成后同環境的關系分析,就比方包括排污量等指標的分析等,具體環評單位會知道的。環評手續的辦理是在環保局,環評報告制作完成后,送達環保局評審通過。
6. 我想問問房地產項目做環評需要些什么
因為根據最新版的2015年6月1日起執行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
房地產開發、賓館、酒店、辦公用房等如果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需要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其他的只需要在環保局填寫登記表就夠了。現在已經5月份了,建議你推遲一段時間再去做環評。
編制環評報告中是需要監測數據的,但是如果環評公司有你們項目建設地點附件的監測資料,是可以引用的,沒有必要重新監測。報告出來后,送給環保局,如果需要評審的話,評審完了,會提出一些意見,環評編制的人員要根據評審意見進行修改。
擴展資料:
調控制度:
如何用環評參與宏觀調控
1、措施堅決 全國各地實行環境影響評價“一票否決”,凡是違反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不予審批,凡是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建設項目不得實施。
2、機制創新 積極建立完善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
2009年9月26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本區域的產業規劃環評工作。未開展區域產業規劃環評、規劃環評未通過審查的、規劃發生重大調整或者修編而未經重新或者補充環境影響評價和審查的,一律不予受理和審批區域內產能過剩、重復建設行業建設項目環評文件。
3、2009年環評管理的新措施
分批審查減少程序對不同項目采取不同審查程序,及時召開專題會、常務會,進行審議。
便民高效縮短時間項目受理時間從原來的5天縮短為2天,項目審批會議的次數由原來每月一次調整為每月兩次,有些項目隨到隨批,為保增長做好有效服務。
分類評估簡化流程在確保環評質量的前提下,按項目的環境影響大小,實行分類評估、分類審查、分類確定時限,對“兩高一資”項目嚴格執行環評制度,從源頭上控制其過快增長,而對其他的環境影響相對較小的項目簡化項目評流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環評
7. 房地產企業新規還要做環評報告嗎
2019年8月19日,生態環境部召開部務會議,審議并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以下是《辦法》內容摘錄,需要企業方注意的部分。總則 第二條【編制主體】建設單位可以委托技術單位對其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建設單位具備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能力的,可以自行對其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接受委托的技術單位不得與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審批部門存在任何利益關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建設單位指定為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技術單位。
第三條 【相關方責任】建設單位應當對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接受委托的技術單位對其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承擔相應責任。第四條 【編制單位界定和能力建設】本辦法所稱編制單位是指主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單位。
編制單位應當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能力建設,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能力建設指南由生態環境部另行制定。
鼓勵建設單位委托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時,優先選擇信用良好和按照能力建設指南開展能力建設的技術單位。第六條 【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生態環境部負責建立全國統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以下簡稱信用平臺),組織建立建設單位、技術單位和編制人員(以下統稱信用管理對象)誠信檔案管理體系,公開信用管理對象基礎信息和失信行為等相關情況。
第二章 編制要求 第三條【相關方責任】建設單位應當對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接受委托的技術單位對其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承擔相應責任。第四條【編制單位界定和能力建設】本辦法所稱編制單位是指主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單位。
編制單位應當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能力建設,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能力建設指南由生態環境部另行制定。
鼓勵建設單位委托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時,優先選擇信用良好和按照能力建設指南開展能力建設的技術單位。第六條【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生態環境部負責建立全國統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以下簡稱信用平臺),組織建立建設單位、技術單位和編制人員(以下統稱信用管理對象)誠信檔案管理體系,公開信用管理對象基礎信息和失信行為等相關情況。
第三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補正和不予受理的情形】負責受理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受理過程中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或者由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編制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由列入環境影響評價失信“黑名單”的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編制的,應當不予受理。第二十四條【質量問題的通報批評情形】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存在下列質量問題之一的,由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負有責任的技術單位以及編制人員給予通報批評:(一)未進行相關規劃、區劃或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的;(二)遺漏環境保護目標或者環境保護目標判斷錯誤的;(三)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不合理、監測布點不符合要求或者未分析引用的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有效性的;(四)自然環境現狀資料數據錯誤或者環境標準適用錯誤的;(五)污染影響和生態影響因素分析錯誤或者主要影響因素遺漏的;(六)評價因子選擇不當或者污染源源強核算錯誤的;(七)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方法或者結果錯誤的;(八)評價等級錯誤或者評價深度和內容未達到相應評價等級要求的;(九)提出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防治措施以及對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的防治措施針對性、有效性或者可行性不足的;(十)關鍵內容或者數據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第二十五條【質量問題的違法情形】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存在下列嚴重質量問題之一的,由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對建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處以罰款;并對負有責任的技術單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編制人員處以五年內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終身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一)遺漏環境影響范圍內環境保護目標的;(二)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虛假或者存在多項錯誤的;(三)評價因子中遺漏相關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和污染物排放等標準規定的多項或者主要污染物的;(四)未進行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價或者編造相關內容、結果的;(五)未提出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防治措施或者未對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防治措施,或者所提措施不可行的;(六)污染物達標排放結論錯誤的;(七)建設項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