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告合同有特別規定嗎
有,1、廣告合同是要式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作為標準,合同可分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2、廣告合同是雙務合同3、廣告合同是有償合同4、廣告合同是無名合同 凡是法律上沒有規定名稱,也沒有對其做出特別規定合同。(三)廣告合同的分類1、廣告設計、制作合同2、廣告發布合同3、廣告代理合同四)廣告合同活動的基本原則1、平等原則2、自愿原則3、公平原則4、誠實信用原則5、遵守法律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2. 簽購房合同時售樓廣告問題
簽購房合同時售樓廣告問題? 開發商為宣傳、推銷其商品房,一般都散發售樓書,發布商品房銷售廣告,作出不少許諾。
從法律角度來說,售樓書,廣告等都是開發商向不特定的對象發放的用以介紹其商品房的文字、圖片材料,主要是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優勢,遠不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此類廣告法律上一般視其為要約邀請,不能直接成為合同的內容。
對于開發商的虛假廣告行為,購房人雖不能依據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但可以追究開發商發布虛假廣告的責任。根據《廣告法》第37、38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不僅要承擔行*違法責任,而且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因此,購房人發現受了虛假售樓書或廣告的欺騙和誤導,就要及時向*府有關管理機關舉報,申請予以查處,或訴請人民法院要求責任方賠償損失。 同時,國家工商行*管理總局發布的《商品房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也對房地產廣告所應遵循的原則、事項以及禁止出現的內容作了規定,購房人也可根據該暫行規定檢查銷售廣告問題。
不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房人最好在簽訂合同時,要求開發商將廣告承諾的內容寫入雙方協議中,使其成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廣告名不副實時告開發商違約。
3. 是否每筆工程款都得簽定合同我公司是一家大型裝飾廣告公司,承接一
我公司是一家大型裝飾廣告公司,承接一項房地產裝修業務。
我現在想知道是否每筆款項都必須要簽定合同,大型裝修工程款我是知道要簽合同的,但裝修用的材料(防盜門、主材、或是一些零星材料)是否也一定得簽定合同呢?財務根據合同簽定金額來付款?收款方一定要跟合同簽定方一致?如果偶爾用現金支付可以嗎? 是否也一定得簽定合同呢?不一定,金額較小的一般都沒合同。 如果偶爾用現金支付可以嗎?沒問題 財務根據合同簽定金額來付款?必須的,如果不一樣,須說明原因 收款方一定要跟合同簽定方一致?必須的,不一樣須有合理的解釋,不然合同沒有意義。
4. 廣告合同的廣告合同的注意事項
廣告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分別注意下列問題:廣告客戶,首先要審查對方是否為工商行*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注冊、領有營業執照或廣告經營許可證的廣告經營者;是否具有承辦或代理自己廣告業務的經營范圍;對無合法經營資格或超出經營范圍的;不能與之簽訂合同。其次,了解對方有無“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沒有“廣告業專用發票”,不能與之簽訂合同。第三,了解對方廣告服務水平、廣告設計制作能力、設備和人員素質等情況,判斷對方能否完成自己委辦的廣告項目。
作為廣告經營者,首先應當審查委托自己承辦或代理廣告業務的客戶有無做廣告和做某項內容廣告的合法資格,并要求對方提供證明文件,對沒有合法資格以及不能提供證明文件的,不能與之簽訂合同。如房地產廣告: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權力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提交《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藥品廣告:應提交《營業執照》、《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商標注冊證》、《藥品廣告審批表》該藥品批準文件、質量標準、說明書、包裝等;化妝品廣告:應提交《營業執照》、《化妝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美容類化妝品,必須持有省以級上化妝品檢測站或者衛生防疫站出具的檢驗合格的證明;其次,要求對方出具證明其廣告內容真實、合法的證明文件,對不能出具合法證明文件或證明文件不全的,不能與之簽訂合同。第三,了解廣告客戶聲譽和履約能力,避免與有可能影響自己形象、信譽或不能履約的客戶簽訂合同。
此外,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要特別注意合同質量條款,要規定得盡可能詳細、具體。廣告合同的標的,一般表現為腦力勞動的成果,不可能規定出精確的標準。因此,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洽談協商具體的廣告項目時,就質量條款進行認真協商,盡可能規定得具體,并明確檢驗的標準和方法,以保證合同正確、全面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