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鎮江市二手房交易是怎樣的
辦理條件 買賣雙方經協商協定,達成房屋轉讓交易的雙方。
鎮江市二手房交易途徑 辦理材料 雙方需同攜帶材料: 1、買賣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需原件校對); 2、房產證(共有證)原件; 3、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4、《房地產買賣合同》。 各方需攜帶的材料: 賣方: 1、身份證; 2、戶口本; 3、房契證; 4、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
買房: 1、身份證; 2、登記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5、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辦理流程 1、二手房買賣雙方和中介簽訂三方購房合同。
2、買賣雙方和中介憑購房合同到指定銀行任一網點填寫申請協議,明確交易流程和房款放款時間。 3、買家把錢劃入銀行專用賬戶內,銀行出具收款單據。
銀行再與中介定期對賬。 4、買賣雙方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5、交易過戶手續辦理后,買賣雙方按約定到銀行申請放款。 鎮江市二手房交易“后遺癥”須知 鎮江市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辦理費用 登記費用: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工本費),共有權證20元。
辦理地點 鎮江市丹徒區房產局 地址:鎮江市丹徒區谷陽大道278號 電話:0511-85346898 鎮江新區房產管理局 地址:鎮江市京口區大港鎮興港西路11號 電話:0511-83173105 揚中房產管理局 地址:鎮江市揚中市港東南路26附近 電話:0511-8324502 鎮江市房管局 地址:鎮江市京口區尚友新村10幢 電話:0511-85890200 。
2. 材料和流程
辦理條件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即可辦理。
鎮江市房產證辦理注意事項 辦理材料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于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辦理流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2、到管理部門領取并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3、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并提交拿測繪圖(表); 4、領取相關申請文件;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6、提交申請材料;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鎮江市房產證個人辦理詳細流程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法定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辦理地址 鎮江市丹徒區房產局 地址:鎮江市丹徒區谷陽大道278號 電話:0511-85346898 鎮江新區房產管理局 地址:鎮江市京口區大港鎮興港西路11號 電話:0511-83173105 揚中房產管理局 地址:鎮江市揚中市港東南路26附近 電話:0511-8324502 鎮江市房管局 地址:鎮江市京口區尚友新村10幢 電話:0511-85890200。
3. 房產過戶費用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納的稅費:
一、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印花稅:房款的0.05%
2、交易費:3元/平方米
3、營業稅:全額的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4、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以上是買賣過戶,
你們是父子,還可以辦理贈與過戶
先辦理贈與公證,繳納評估費千分之6
公證費2%
得到公證書,到房管,辦理贈與過戶繳納
全額契稅3%--4%
印花稅萬分之五
手續費幾百元。
4. 江蘇揚中房屋拆遷的*策是什么
鎮江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江蘇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策,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區城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房屋(含構筑物、附屬物,下同),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
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國家授權的國有房屋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 第四條 鎮江市建設行*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主要管部門。
鎮江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受市建設行*主管部門委托,具體負責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縣級市建設行*主管部門主管本行*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
第五條 對依法批準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拆遷人必須依法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第二章拆遷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房屋的,必須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調查通知書和房屋拆遷許可證,按照規定交納拆遷管理費。
第七條 拆遷人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調查通知書,應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高房屋拆遷調查申請書、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計劃通知書或中標通知書)及其規劃定點紅線圖。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拆遷調查。
第八條 拆遷人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 (四)拆遷調查資料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五)存入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指定銀行不少于拆遷安置總費用的80%的資金憑證; (六)市、縣級市人民*府規定的其它文件、資料。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在受到上述規定的文件、資料后,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于10日內合法房屋拆遷許可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書面答復。
第九條 拆遷范圍確定后,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書面通知工商、規劃、房屋、國土、公證、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和單位,停止辦理拆遷范圍內的營業執照、房屋翻建(包括擴建、改建)、買賣、交換、析產、贈與、土地轉讓、抵押、出租等手續,但停辦手續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第十條 未取得拆遷資質的拆遷人必須委托具備拆遷資質的單位實施拆遷;建設單位拆遷自有產權的房屋,經批準后方可自行拆遷。
實行綜合開發的項目,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統一拆遷。 第十一條 拆遷人委托拆遷的,拆遷人應與拆遷實施單位簽訂委托拆遷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拆遷人應在委托拆遷協議簽定之日起3日內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拆遷工作人員必須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并領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核發的拆遷工作證后方可上崗,并自覺接受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不得接受委托拆遷。 第十二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自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之日起7日內,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區位、拆遷期限等有關情況予以公告。
拆遷人應自公告之日起7日內向被拆遷人發送房屋拆遷通知書。房屋拆遷應當對拆遷*策、辦事程序、補償標準實行公開。
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延期。 第十三條 在房屋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當使用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統一監制的規范文本,并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鑒證或由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四條 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拆遷人應與代管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并須經公證機關公證,辦理證據保全,有關拆遷資料交由房管部門保管。
被拆除房屋為共有產權的,共有人應當共同書面推選代表或者共同書面委托代理人與拆遷人辦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五條 拆除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房屋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糾紛仍未解決的,由拆遷人提出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拆遷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評估,并依法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六條 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由抵押人清償債務后,方可給予補償安置。
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未按照前款規定處理的,拆遷人可以參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實施拆遷。拆除設有典權偽房屋,應依法清典。
第十七條 被拆除房屋的價格評估,應由拆遷人委托具有房屋價格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予以評估,評估費由拆遷人支付。評估時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
被拆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接到通知后不到場或不予配合的,評估機構也可進行評估,其評估行為視為有效。 第十八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安置等事宜,經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調解,調解后仍達不成協議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
被拆。
5. 揚州房產交易中心
要到 文昌苑 南大門 的 揚州市交易房產中心去辦理 最長時間為15個工作日 不過一般七八個工作日就好了
藍天大廈那個是 老的了 幾百年之前就搬到文昌苑了
但是你要注意 父親還未去世 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屬于房屋贈與 不能算是繼承 房屋贈與要先到 揚州公證處去公證一下(揚州公證處在老市*府里面)
然后拿公證書和房屋贈與合同(空白的合同在交易房產中心門口拿) 才能到揚州市房產交易中心去辦理過戶 要不然交易中心是不會受理的
公證費 30元/平方 如果房子沒什么糾紛的話 三五個工作日就可以拿到公正書了 要是有糾紛的話就要等公證處的人 調查了 那個什么時候拿到公正書就沒數了
房屋贈與 還要交契稅 契稅為市場房價的1% 房屋贈與因為沒有價格屬于贈送 房價會由稅務部門認定 交稅和認定地方就在 交易中心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