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之前在新干新地產工作,離職的時候,公司負責人和我說會扣發一半
離職的工資,應該最晚你離職后單位正常工資發放日時發給你
三個月不能在同行業就業(這屬于競業限制條款),如果單位這三個月支付補償金就約定有效,否則無效
如果單位不發放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