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金融的房地產金融的作用
房地產金融在國民經濟和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地位與作用日益突出。
房地產金融行為對個人住房、房地產企業經營和經濟市場的有效性有著直接的影響。房地產業所需要的大量資金以及房地產開發運用的“財務杠桿原理”決定了房地產資金不可能單純依賴開發商的自有資金,必須依靠金融工具融資。
(一)為房地產開發經營提供了資金保障 首先,房地產開發經營過程大致要經過土地購買、房地產開發建設、房產銷售、房地產經營四個主要的階段。這四個階段緊密相聯,環環相扣,資金成為銜接各個環節的關鍵因素。
另外,房地產的生產周期長,資金需求密集,資金供需間存在時間差。解決這個時間差,就需要金融支持。
我國房地產金融在金融總量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高,2005年底房地產貸款達到3.07萬億元,占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14.84%,占GDP的比率為16.75%;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1.84萬億元,占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余額的8.9%。占GDP的比率為10%。
房地產金融的健康穩定對房地產系統的健康穩定至關重要。其次,從金融業的發展來看,房地產對于金融業的運作,包括業務拓展和利潤生成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房地產作為一種不動產,具有保值和增值的特點,這就使得房地產成為金融行業的理想抵押品。再次,從金融市場固有的功能來看,聚資功能、配置功能和宏觀調控功能都促進房地產業的發展。
金融的聚資功能起著資金“蓄水池”的作用。它將一些部門、一些經濟單位在一定時間內暫時閑置的、相對零散的資金集中在一起,以滿足大規模的投資需求。
特別是為企業發展提供大額投資,為*府部門進行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與公共支出提供資金來源。在金融市場上,資金需求者可以很方便地通過直接或問接的融資方式獲取資金,資金供應者可以通過多種形式的金融工具,選擇適合自己收益與風險偏好的流動性需求投資,以實現資金效益最大化。
金融市場將資源從低效率利用的部門轉移到高效率的部門,使一個社會的經濟資源能最有效地配置在效率最高或效用最大的用途上,實現稀缺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據風險偏好的不同,風險厭惡程度較高的人利用各種金融工具把風險轉嫁給風險厭惡程度較低的人,以實現風險的再分配。
金融市場的存在及發展為*府實施宏觀調控創造了條件,貨幣*策的三大傳統手段,即法定存款準備金,貼現率,公開市場業務的實施都是以金融市場為載體。金融市場既提供貨幣*策實施的信息,也為*府部門收集分析經濟運行情況制定*策提供決策依據。
在發達的金融市場,房地產金融發揮著信貸和融通資金的職能,以補充再生產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保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金的投入產出良性循環。(二)支持居民住房消費能力的提高 長期穩定的金融支持*策是實現我國*治目標、改善人民居住水平、培育支柱產業必需的制度保障。
我國實現小康目標和發展房地產業需要明確而長期的金融支持*策。發達國家在提出解決居民住房和發展住宅產業的*策目標后,持續穩定的住宅融資*策保障著*策目標的實現,而且*府對房地產業的支持和鼓勵使其迅速成長為支柱產業。
我國已提出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因此,明晰穩定的房地產金融配套*策成為居民提高住房消費能力的保證。 大多數國家對居民購房融資都可分為福利性金融體系和商業性金融體系。
福利性金融體系是為了解決中低收人人群的住房問題,而商業性金融體系則為收入較高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提供支持,同時也為福利性金融體系提供輔助。福利性住宅金融以非盈利為出發點,重在調節和提供各種幫助,體現出*府福利的特點。
商業性住宅金融遵循市場競爭原則,以盈利為目的,體現出住房商品化的原則。兩者既相對獨立,又相互依賴融合,形成統一的住宅金融。
建立福利性金融制度是*府的基本職責。大多數國家在購房資金來源、*府信用擔保和減輕貸款返還負擔方面提供了積極的福利性金融支持,并未采取完全市場化的態度。
我國目前商業性金融體系相對成熟,也承擔著各種收入結構居民的住宅融資需求,但商業性金融機構作為市場主體,不可能長時期承擔對*策性的住宅融資責任,而福利性金融體系除了處于探索之中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外幾乎空白,所以建立針對中低收人人群的福利性融資體系是今后亟待解決的課題。(三)房地產金融調節房地產業的金融屬性 我國經濟界以中國證監會(簡稱CSRC)1999年4月制訂的《中國上市公司分類指引》為標準,該指引以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為主要依據,將房地產業作為一個單獨的門類,其包括的內容分為三個子類: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物業管理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業及其他房地產活動。
與我國關于房地產的產業分類相對應,在國際產業分類標準體系中,特別是國際資本市場上最常用的產業分類標準GICS和GCS將房地產業歸于金融行業,將其與銀行、保險歸于一類。此外,美國1997年推出的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AICS)取代了原標準產業分類(SIC),也將房地產業歸為金融業。
上述產業分類比較顯示,國際上特別是國際資本市場對房地產業金融屬性的認知。